UC头条:湖南: 女子高价卖淫获利70万

点击加载图片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版权归属原作者

此外,沙某等几人还合谋让唐某冒充大学生与一名男子谈恋爱,进而骗取财物约13万元钱。2021年4月,沙某因犯诈骗罪、介绍卖淫罪被湖南津市市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141万元。

冒充处女介绍卖淫获利70万元: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沙某住在湖南长沙。2018年4月左右,沙某与丈夫谭某认识了愿意从事卖淫的女子唐某。三人约定,由沙某等人通过网络招嫖的方式为唐某介绍嫖客,卖淫所得由沙某与唐某六四分成。

此后,沙某使用唐某的生活照及身份信息在“玫瑰情人网”“陌陌”等网络平台注册账户,用这些账户联系嫖客。几人商量后决定,让唐某在卖淫时用血块假装处女血,以此提高卖淫价格。

2018年5月,沙某又用唐某的生活照和个人信息注册的微信,添加了男子丁某。此后,沙某等人以唐某的身份与丁某聊天,谎称是湖南女子学院的学生,想找人谈恋爱并希望获取一定的物质帮助。沙某还为唐某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及湖南女子学院的学生证。

同年5月底6月初,沙某安排唐某与丁某在湖南长沙见面。唐某与丁某见面后发生了性关系,期间唐某使用了血块冒充“处女血”,谎称是“第一次”并取得了丁某的信任。此后,沙某、唐某等人多次以交学费、生活费、学英语、学驾照、还家庭债务等理由骗取了丁某11万元现金,丁某还给唐某购买了手机、电脑等物品,价值约2万元。

女子数罪并罚被判刑6年半:事发后,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以上犯罪事实。2019年11月6日,沙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津市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被逮捕。判决书显示,经查2018年4月左右至2019年8月期间,沙某等人通过介绍卖淫共非法获利约7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沙某丈夫主动退赃30万元,沙某则赔偿了丁某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点击加载图片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版权归属原作者

湖南津市市法院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沙某伙同他人介绍卖淫,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且情节严重。沙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因沙某系自首,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罚,其赔偿被害人丁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其退缴了部分介绍卖淫的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津市市法院判决: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1万元;被告人沙某介绍卖淫违法所得70万元,予以追缴。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