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何称谓语'姑'有多重身份?婆婆、岳母与姑姑是如何交叉的?

'姑'字的多个义项阐释

'姑'字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

1.称父亲的姐妹:姑姑。2.丈夫的姊妹:小姑子,姑嫂。3.旧时妻称夫的母亲:翁姑。舅姑。4.少女,亦作妇女的通称:姑娘(a.未婚少女,'娘'读轻声;b.姑母);道姑;尼姑。5.暂且,苟且:姑且;姑息。

以上五个义项除第五项与其他四个义项无意义关联,其他义项均有内在联系。'姑'字在姑且、姑息中当为假借。'姑'在'姑且'中意义与'且'同,上古见母鱼韵,'且'清母鱼韵,二者韵同声近,具备假借条件。

《诗经·周南·卷耳》:'我姑酌彼金罍。'

《聊斋志异》:'姑收群犯,以待复勘。'

其中'姑'便为'且'义,之后'姑'与'且'构成并列双音节复合词。'姑息'中'姑'则应是'且'义的引申,其义为过分宽容,《礼记·檀弓上》曰:'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以爱人也以姑息。'此句意为:君子按照道德标准去爱护人,小人爱人则是无原则迁就。 郑玄注:'息,犹安也。言苟容取安。''姑'当是假借为'苟','苟'字上古音在见母侯韵,'姑'见母鱼韵,'苟''姑'鱼侯部对转(参2)。

'姑'字的字形分析

'姑'字最早见于金文,其字形如下:

金文“姑”

从字形可见,'姑'从女,古声。其实'姑'字当是一个会意兼形声字,二者意义相合就构成了该字的本义。说到这里,我们先说说该字在字书或者文献中的基本意义。成书于战国和两汉之间的《尔雅》这样解释'姑':'妇称夫之母为姑。'《说文·女部》曰:'姑,夫母也,从女,古声。'《广雅·释亲》:'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从以上字书我们可以认为,'姑'在战国至三国时期,其本义当是'夫之母'。

金文中的'姑'作'夫之母'义可见于妇卣、妇姑鼎、晋姜鼎等。金文中也见'姑'为'父之姐妹'义,即为姑母,见于《復公子簋》,但是此种用例较少,为彝铭仅见。也就是说,'姑'字的本义应该是'夫之母',而且这一称谓应该出现在母系氏族社会。

通过字书和文献佐证之后,我们回过头来看'姑'字,刚才我们提到'姑'字为会意兼形声字。'女'和'古'二字如何会意的呢?'女'为女性不必再做解释,关键是'古'字如何阐释。'古'字甲骨文、金文如下:

甲骨文金文“古”

关于'古'字还是比较有争议的,许慎《说文》中说:'古,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许慎的意思是,'古'字由十、口会意,表示众口相传,以此记录之前的言语和故事。很多人认为,许慎之说是就'古'的小篆之形说解字义的,但若以此解说甲骨文金文之'古'字则不妥。这种争议主要来自'古'字上部的形体演变差异,甲骨文金文早期上部多似'盾'形,到了中晚期'盾'形逐渐演变为'十'形。所以,才有了许慎'众口相传'的说解。'古'字形体演变轨迹如下:

“古”字字形演变(参1)

更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古'字上为盾牌,下'口'为区别符号,为指事字,从而认为'古'为'固'之本字。甲骨文'盾'字与'古'字'口'上之形十分相近,'盾'字发展轨迹如下:

“盾”字发展轨迹(参1)

由以上字形可见,'古'字'口'上为盾牌有一定说服力。后来,大概为了简化字形,盾牌之形便省略了,变成了近似的'十'字与'口'的组合。甲骨文后期的'古'字就更趋向于由'十'和'口'构成。

'姑'字的意义来源与基本义分析

以上我们分析了'姑'字的字形构成,并且分析了有争议的'古'字,我们认为'古'是'固'字之初文。但是,不可否认,'古'字的构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求证。'古'在甲骨文中用作'办事''从事'之意(见赵诚《甲骨文简明辞典》),至金文才用为'古代'之意。

那么最早见于金文的'姑'字,其意义渊源就是比自己年长且地位比较稳固的女人。众所周知,在母系氏族社会,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家中丈夫的'母亲'就是比自己的年长且有着稳固的绝对地位,当时男人'外嫁',女人则是具有绝对的权力支撑整个氏族,所以便以'姑'称之。古代的称谓并不像现在那么细致分明,母系氏族社会,以女性为中心的家庭之中,辈分长于自己且地位稳固的女性中'丈夫的母亲'和'父亲的姐妹'都称'姑'也并不奇怪。

另外,古代家庭中的'婆婆'或'岳母'同'姑姑'往往是同一个人,这是由当时的婚姻制度决定的。下面我们会做详细分析。

古代'姑'和'岳母'或'婆婆'为同一人的缘由

其实'姑'不但是妻子对丈夫母亲的称谓,还是丈夫对妻子母亲的称呼。《礼记·坊记》:'昏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郑注:'舅姑,妻之父母也。'

古人的婚姻形态经历了血族婚到和族外婚两个阶段,这种婚姻关系虽说摆脱了当时的同姓通婚的情况,即同族兄妹不能通婚。但是,仍然没有回避掉结婚双方的血缘关系。于是,后来便出现了'姑'这一称谓兼有多种身份的情况。'姑'这种融合双重身份的称谓,其产生的根源在于母系到父系社会的过渡。

在母系氏族社会,以女性为中心,男遂女居,生儿育女皆从女性。当本族的男性'嫁'到其他氏族后,生了儿子还要回到父亲原来出生的氏族结婚,这样其妻子的母亲就是父亲之前的姐妹,这样'姑'就在母系氏族社会具有了男性的'姑姑'和'岳母'的双重身份。同样,'舅'和'岳父'也就成了同一个人。这种婚姻关系的图示大致如下:

母系氏族社会婚姻状态关系草图

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婚姻情况变为以男性为主,子女随男性,但是婚姻关系的范围仍主要固定都在两个氏族之间。父系氏族社会中的这种婚姻关系,所带来的称谓反映就是'姑姑'和'婆婆'身份的统一。同样,'公公'和'舅舅'也就成了同一个人。而对于丈夫来说,称妻子的父母则为'外舅'和'外姑'。

父系氏族社会关系草图

伴随着母系氏族社会到父系氏族社会的变化,婚姻关系的形式本质上没有发生多大改变,同样都固定在两个氏族之间。但是,子女随父随母的变化却为称谓的融合提供了条件。就拿今天我们所说的'姑',就具有三重身份:妻子的母亲、丈夫的母亲、父亲的姐妹。据孔祥卿(参2)考证,'妻子的母亲'这一身份随着母系氏族的没落而走向了消亡,并且在一些文献中也不见用例,比如《说文》、《尔雅》、《广韵》等字书均不见。

可是,父系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固定两个氏族之间的互通婚姻,则逐渐演变成了后来的姑舅表亲。这种姑舅表亲在封建社会非常盛行,特别是到了春秋战国,形成了'姑舅表亲''侄女随姑'的现象。因此,在崇尚'姑舅亲,亲上亲'的社会中,这种近亲婚姻成了一种潮流,汉武帝的皇后就是他姑姑的女儿,陆游的妻子唐婉也是他舅舅的女儿。后来我们熟悉的《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也是姑舅表亲,但是最终却以悲剧告终。

贾宝玉与林黛玉

直到现在这种婚姻关系仍然有存活,主要在一些偏远地区。有些农村地区还流传着一些俗语,'姑舅亲,辈辈亲','姑舅亲才是亲,姨表亲不是亲','表兄表妹,天生一对'等,这些都是'姑舅表亲'婚姻观念的遗留。

结语

'姑姑'除了以上我们所说的几层含义,在个别地区'姑姑'称谓出现了变异现象。比如皖北地区的回族称呼自己的'姑姑'为[ma35][ma51],与'母亲'义的[ma214][ma34]只是声调有别,其他发音皆同。据考证(参3)这一现象的产生因为那一地区回族旁系亲属中姑侄关系最为亲密,恰似西北有些地区称叔叔为'二爸爸''三爸爸'一样,为了表示关系的亲昵。可是,在这一地区称'姑姑'为[ma35][ma51]的年轻人也是越来越少了,逐渐被[ku315][gu35],这同'爹''娘'称谓语的逐渐消失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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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李学勤,《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

2.傅永和,李玲璞,向光忠主编,《汉字演变》,广东教育出版社, 2012年12月。

3.许诺,《回族'姑姑'称谓语的地区变异》,《文化学刊》,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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