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下发!外嫁女户口必须迁出?明确说法,5项权益一个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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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保障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社会和谐、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农村,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妇女权益在很多方面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侵害,因此来讲,农村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更要有所侧重,更要制定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推进,以及近年来土地活动的增加,土地重要性的日益提高,关于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问题引起了更多人的关心关注。比如说外嫁女还能不能享有娘家的土地权益?户口一定要迁出去吗?集体资产分红还有没有份?这些都关系到外嫁女的切身利益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2020年有了新的明确说法。农业农村部领导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次会议上,严肃批评纠正的一些地方的错误做法:在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将户籍仍在本村的外嫁女排除在外。

这就说明,户籍仍在本村的外嫁女仍然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仍然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益,5项权益必须享有,一个也不能少。

01、享有娘家的承包地承包权

这一点《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中,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妇女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剥夺和侵害。即使是外嫁妇女户口已经迁走,如果在婆家没有取得承包地,原来在娘家的承包地也是不能被收回的。

02、享有娘家宅基地的各项权利

宅基地是农民基本居住需求保障,随着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和宅基地使用权不断放活,宅基地同时也是农民的一份财产,外嫁女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就享有娘家宅基地使用、转让、确权以及被征收拆迁后补偿的各项权利。

03、享有娘家兄弟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利

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出嫁后便不能与自家的兄弟平等享有继承权了,这实际上也是很多农村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但如果外嫁女同样尽到了孝道,并主张自己的权利,在财产继承上与兄弟享是平等的。

04、享有娘家集体资产收益分红

在前几年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推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很多农村,清产核资后的集体资产还是比较多的,改革后将实行“资产变股份、村民变股东”。

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和经营好集体资产,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能年年分得红利。外嫁女如果户口还在娘家,就可以享有娘家集体资产收益分红。

05、户口是否迁出自愿

有些外嫁女觉得娘家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在娘家的土地等现实利益也比较多,结婚后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婆家,这样是不是合理合法?这里可以肯定的说,户口是否迁出是自愿的,任何人不能强迫,也不能以村规民约的方式予以规定。因为户口迁移要主动申请,你没有提出申请,谁也不能迁走你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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