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的业主千万不要去公证,危害不是一点点
房屋买卖是很常见的事,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不少人卖房的时候会去相关机构进行公证。但也有人说,卖房的业主千万不要去公证,这是怎么回事?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看看公证处5种情况不公正具体指的是哪几种?以及2020年房屋公证费收费标准,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参考。
一、卖房的业主千万不要去公证
1、首先可以确认的是,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有用的,通过公证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同时也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能够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2、但为什么有人说卖房的业主千万不要去公证?主要是以下2点原因造成的。
(1)收费贵
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家公证处也在研究公证遗嘱收费问题,目前已有公证处按照遗嘱公证房屋的面积(大约为60元平米)收取公证费用,相比此前的几百元已有大幅提高。
(2)周期长
对于急着过户买卖房屋的业主来说,并不适合办理防务工作。随着越来越多人想要进行房屋公证,公证处的工作也越来越繁重,案多人少的现状早已凸显,因此整个周期会比较长,有些地区甚至还要提前预约,需要等待2-3天才能进行。
二、公证处5种情况不公正
公证处并不是随随便便就都能房屋公证的,以下5种情况不可以进行房屋公证。
1、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
如果想要对房屋进行公证,那么申办人双方必须要有真实的身份。在公正之前,公证机构、公证员应严格审查公证申请人的身份,告知冒充他人、伪造证件、骗取公证书的法律责任后果,未经证件视读、单独谈话、交叉印证、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等程序,不得办理公证。
2、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在有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公证机构不得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商务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除外)的融资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3、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如果名下的不动产是处分的情况,那么应当按照“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告知当事人委托抵押、解押、出售、代收房款等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得办理一次性授权全部重要事项的委托公证,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内容。
4、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时,应当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审查其与受托人是否具有亲属关系,不得办理名为委托实为担保,或者可能存在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5、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公证员应当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不得片面依赖书面证据材料而忽视沟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规而轻实体内容审查。
三、2020年房屋公证费收费标准
1、房产公证可以使房屋的买卖双方避免很多风险,并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是非常方便的。办理房屋公证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2020年房屋公证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2、每个地区对于2020年房屋公证费收费是有所不同的,一般需要参考房屋的评估价值,200-400元即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标额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2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收取0.2%;
(4)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取0.15%;
(5)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收取0.1%;
(6)5000万元至10000万元部分,收取0.05%;
(7)10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