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担保?担保人只是签一个字而已吗?为朋友或家人借款做担保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今天,小葵继续来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首先,我们来看看没有担保的金融合约(借款合同),金融合约里只有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借贷双方。当我们去金融机构借钱的时候,我们会签一个贷款合同。在金融合同里,消费者承诺按照金融合约里的每期还款额(本金加上利息),按时还款,直到合约期限结束。如果消费者发生逾期行为,没有按时还款,则会产生高额违约金。如果消费者提前还款,也需要赔偿金融机构少量违约金,一般是2%-5%贷款本金或剩余本金。这是因为金融合约一旦形成,金融机构就希望消费者能按照合约里规定的按期偿还,不要逾期也不要提前还款。金融机构需要确定性,所有的不确定性(提前还款和逾期还款)都代表风险。因为金融机构惧怕不确定性,所以才要发明其他金融产品或金融衍生品,把不确定性变成确定性,就比如我们今天要讲的担保。当朋友或家人在金融机构里没有足够的信用记录或信誉比较差,甚至收入不是很稳定的时候,金融机构就会要求贷款人找一个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最早始于1999年,到2020年,不过20多年啊。14亿的人口大国,只有3.7亿人拥有历史信用记录。这也是造成部分没有信用记录的人去借款悲剧的原因。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非常重要!而金融机构也需要做成生意,毕竟利息还是很可观的收入嘛,如何最大化地保证金融机构的收益呢?解决方案就是担保。担保人通常拥有足够的收入和良好的征信来加强贷款申请的通过率。中国人都爱乐于助人,特别讲义气,比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稍微有一些人情味儿。帮助朋友或家人获得贷款是件好事,但在这样做之前,还是要了解一下担保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别最后因为朋友的事情,自己的家庭支离破碎,老婆弃你而去,儿子无学可上。这样的结局就不是很明智了!金融机构想要一个联合担保人是有原因的:金融机构不相信借款人能够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如果专业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不满意,作为朋友或家人的你,最好有充分的理由去冒险。现在都是大数据的时代,金融机构可能对借款人更了解。朋友或家人可能不会对我讲实话,但数据库里的数据是不会说谎的。为他人担保的最大风险就是:你要百分之百为他人的债务负责!如果你做担保的借款人失联了、消失了、或者故意不还款钱了,那么金融机构就会来找担保人,希望担保人继续偿还债务。虽然《担保法》2021年1月1日就废止了,但是《民法典》第十三章第687条明确指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意思就是当债务人逾期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你同意为家人朋友担保的时候,你就已经成为债务人了。你可能会接到金融机构的催收电话,甚至可能会对你做出法律判决呢。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担保的人的信用将与主要借款人的信用一起受损。二代征信报告里详细记录着消费者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总体和明细情况。你的个人贷款资质可能会因为为他人担保而降低,这可能会导致你将来在金融机构里借不到钱。此外,由于你为他人担保了债务,你在金融机构里的授信额度可能会被降低。这很好理解,那笔担保的债务也算你的债务,你的债务金额上升了,部分信用额度就被占用了,而你能获得贷款金额自然要减少。如果金融机构找不到债务人了,只能找担保人,而你拒绝付款,那么金融机构可能会对你提起法律诉讼,你就有可能成为被执行人。这是一个不能掉以轻心的风险!如果让我对“担保”这件事儿做个总结的话,就是——承担所有风险,没有任何好处!即使对方给你几个点的好处费,但是相比债务本金,还是不划算的买卖啊。最烦人的地方是,当朋友或家人不还款的时候,你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和金融机构和法院沟通,生活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