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师伟丨中国传统政治话语中的国家起源及其政治伦理
摘要
中国具有悠久的政治历史,并保存了政治发展各阶段的丰富历史文献,其中就包含了自传说时代开始的关于国家与政治起源的丰富话语资料,人们由此而得以分析中国上古国家起源和形成阶段的故事叙事和理论认识,从而在历史的源头上认识和把握中华文明的独特性。中国上古时期国家的产生在理论上并不是产生于社会组织内部不可协调的冲突和矛盾,国家产生的伦理目的在理论上,并不是公正地分配和公平地解决纠纷,而是为了更加有效地巩固和利用原有社会组织,并通过加强原有社会组织领袖以道德方式以上率下的路径,实现社会组织网络的政治化,从而产生高居社会之上的国家统治机器。
作者
张师伟,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教授
文章
摘自《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载《社会科学文摘》2020年第7期
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政治伦理思想通史”(项目编号:16ZDA1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在国家起源的路径上既迥然不同于西方古典的古希腊、罗马,也与其他世界文明古国不同,更与现代西方诸多理论视域下的国家起源假说相去甚远。这当然是表现在结果上,即作为各自历史上国家起源结果的最早国家,在国家的形态、结构、功能及目的等方面,中国最早国家均与上述地区的最早国家完全不同。在各自关于国家起源的话语中,不同路径的国家起源通常在政治伦理方面的话语也有着极为明显的区别,即在不同的国家起源话语中,不同国家需要遵循的伦理原则及服务的伦理目的各不相同。中国在其国家起源的早期话语中充分地呈现出了自身独特的以“德”为代表的政治伦理观念。这种独特的伦理观念,不仅伴随并决定了中国上古时期国家的诞生过程及国家的具体形态,而且也在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时代国家形态的核心部分,决定了中国传统时代理论家论证国家存在之政治伦理正当性及合理性的基本逻辑。中国传统文明在国家形态及国家政治伦理层面的独特性,在国家孕育及形成的过程中,就已经在内容完整的意义上展现了它最初的雏形。
圣人、圣王及国家的诞生
国家的诞生虽然在任何一个文明的发展中都是一个划时代的巨变,但国家究竟为何而诞生及其诞生的历史过程早已湮没无闻,而只留下了一些朦胧模糊的说法。这些说法大多残留在上古英雄神话及史诗中,既残缺不全,又朦胧模糊,其具体内容情节,犹如一个半睡半醒的梦,既不是完全的真实,又并非完全的不真实。人类不同的文明在走到进入国家状态之前夜的过程中,社会秩序、社会权威及公共品供给的方式经历了长期且复杂的一系列变化,并达到了一种可以给国家诞生提供充分条件的状态,国家诞生的充分条件中就包含着国家何以必须的伦理理由及社会权威转化为政治权威的伦理条件等。中国大地上的古老人类群体在经历了漫长时期的改造世界及改造自我的过程后,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诞生的充分条件。一方面,中国上古社会的人们在应对内外危机的时候,迫切地需要加强内部团结及外部合作,以克服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共同危机,谋取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内部的团结及外部的合作都要求维护、巩固、完善和发展既有的组织、制度及规则等,既有的组织、制度及规则的维护、巩固、完善和发展又要求以伦理的理由,加强社会中既有的权威,确立以爱为基础的治与被治的政治关系。
(一)圣人在人群中的脱颖而出
中国在史前时期产生了极为丰富的神话传说,但与古希腊神话传说着重呈现一个关于世界的解释不同,它在神话的发展中将神话在精神上进行了历史化改造,神话传说中的绝大多数都被进行了历史化的加工,变成了历史故事。中国上古时期的历史故事明显不同于其他文明的地方,就是历史故事的内容相当地伦理化,越是接近国家诞生的历史故事,就越是具有强烈的伦理化倾向,并带有较多的神秘性。历史故事逐渐地聚焦于特定的家族,从而使得国家诞生所需要的圣人,在实质上即为特定家族的始祖,如商人子姓始祖契及周人姬姓始祖弃,两者的出生都带有神秘性情景,似乎在昭示各自所担负的不平凡使命,两人也都获得了不凡的历史成就,极大地改善了民生,成为人群中的卓尔不群的圣人。圣人赋有天命,博爱施仁,能力突出,成就非凡,改善了民生,赢得了威望,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二)圣人权威地位的渐渐确立
圣人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尽管他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已明显不同于大众,但是他的权威地位又是如何确立起来的呢?这在理论上显然并不是一个不言而喻的浅显问题。首先,圣人的权威地位来自于他在世人面前所立的战功,战功凸显了传说中圣人的卓越能力,其中尤以“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犯者”能获得权威,从而被推戴为“大人”。其次,圣人获得权威还因为他在解决突出公共问题的过程中树立了威信,立下了卓越功勋,广泛受到了人们的拥戴。在中国上古的政治传说中,英雄人物因功因德而在历史故事中被神化,乃是一个惯性思维,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早国家的英雄人物无疑也被神化了,并以神的形式获得更加普遍持久的德行推戴。
(三)至善圣人转化为至尊圣王
伦理意义上的圣人与政治意义上的至尊两者本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伦理层面的,后者是政治层面的。西方政治传统中的两者始终是分离的,所谓“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中国上古的至善圣人与至尊王者的关系,则是在至善的基础上确立至尊权力,由至尊权力来兑现至善伦理,而此至善伦理等虽然不能与神权完全脱钩,但在内容上又主要是日常之世俗伦理,不以信仰至上神为目的,而以在实践中的行得正为准则。至善圣人转化为圣王的第一个前提是至上神,即至上神在赋予其伦理上至善内容的同时,也就赋予了他政治上至尊的圣王地位,赋予了至尊圣王以代天治理的重任。其次,至善圣人或因功或因德获得了人们的普遍拥戴,人们因大功而歌颂感谢圣人,因大德而争相归于圣人,从而完成了从至善圣人到至尊圣王的转变。中国上古政治传统在前国家时期就已经有明显的任贤使能倾向,而最为贤能的人往往获得至尊政治地位,成为至尊圣王,在传说中的三代,天下人的贤能程度以圣人为最高,因圣成王,乃是上古时期最早国家得以形成的关键。
养民、通理与国家的职能
每个国家的历史诞生都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为着应对和解决特定的公共问题。不同国家的历史诞生,不论是在环境等具体内容,还是在国家要面对和应对的具体公共问题,还是国家应对和解决公共问题的方式,都存在着极为明显的不同。与社会日益分割为不同的政治利益集团并彼此激烈地进行斗争的西方古典国家的诞生背景不同,中国上古国家诞生时期的环境与背景比较侧重于面对和解决共同的问题,其核心职能在于凝聚、团结和带领国家的成员,进行集体性公共难题的解决,并在解决集体性公共难题的过程中形成一个具有特定内容的解决公共难题的范式和方法等。因为中国上古的国家,既不是在社会生产力较为发达及生产关系较为复杂的情况下产生的,在结果或功能上也主要不是进行各阶级利益之间比较公正的利益分配,而是在生产力较低的水平上,将国家职能的大部分内容都放在了协调关系、巩固秩序,以实现较大限度地应对共同的公共难题及普遍地改善民生。
从国家诞生过程的有关伦理话语来看,中国上古时期国家诞生的角色伦理主要就是养民、教民,其宗旨一言以蔽之就是国家为人民而存在的民本价值。
(一)立天子以为天下人
国家的诞生虽然不能排除战争及暴力因素,但也并不完全是暴力争夺的结果,而必须要有充分的公共伦理基础,以赢得广大范围内的拥戴与支持。在中国的远古阶段,国家还未诞生之前,虽然氏族及部落的组织网络还比较健全,能够满足其内部治理的诸多需求,但氏族及部落之间的战争也此起彼伏,十分频繁,广大范围内的人群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氏族及部落彼此之间的团结、和谐与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诞生必须首先要解决广大范围内不同氏族及部落之间的重大矛盾、激烈冲突与尖锐斗争,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抓手就是以结盟的方式建立由天下共主统治的统一政治共同体,其基本的践行方式就是盟誓,最著名盟誓是牧誓。直到春秋时期,盟誓仍然是一种对社会的控制方式。天下共主即元后或天子,它们所以存在或被拥立的公共伦理基础,就是天下人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上古话语中,国家的诞生及政治的运作并不是为了建构一个公正的利益分配平台,更不是统治者或参与者各自为了谋取相应的利益,而只是为了建构一套“为天下”的见义勇为机制,其中的见义勇为者就是殚精竭虑以为天下的天子及国家机器。
(二)得乎丘民而为天子
中国上古时期国家的宗旨集中地体现为“立天子以为天下”的宗旨,但宗旨之能否实现却又取决于天子能否立起来。天子要立得起来,固然需要天生的圣人,但圣人能否转化为圣王却在根本上取决于他能否得到民的认可与拥戴。圣人得民的首要条件,就是因为他的爱民,并深知民在政治中的目的性地位,即圣人能否成圣王在上古时期需要至上神天意的授予及许可,而天所以需要圣人成为圣王就是因为寄希望于圣王能代天而治民,圣人到底有没有治民的能力及善待民的动机,关键就在于圣人所治的民的状况是否良好。圣人得民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圣人深知养民、保民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有卓越能力施行养民、保民的政策,推行养民之政,在结果上使民无饥寒交迫之苦,民在圣人的管辖之下,获得了生产的技术及技巧,拥有了自己的恒产,确立了生活中必要的规范礼仪。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上古国家在经济层面上的职能要远大于价值的公正分配。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要为民之财富创造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使民依靠自己的有效生产来解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不是通过在民之间进行的价值分配来解决民生对物质的需求。
(三)教民而通理于天下
人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不能没有矛盾与冲突,而矛盾与冲突又不能仅仅停留在暴力斗争均衡的层面上,而是必须使冲突及斗争各方面都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务使各得其所,获得一种伦理上正当合理的依据。这就是慎到所谓“通理”。“通理”要求矛盾、冲突及斗争的各方都要在规范的层面上讲理,理通了,气顺了,才能事了了,人和了;否则彼此暂时的妥协即孕育着将来更大的冲突。在人们的互动过程中,如果彼此发生了纠纷,很容易陷入各自都只讲自己的理的情况,似乎各自都有理,但各自的理之间却无法沟通及通融,以至于矛盾越陷越深,冲突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上古时期国家机器注重内部秩序维护及矛盾协调的特征,就将为天下人“通理”作为它的一个常规职能。国家的通理职能,首先在伦理上为每个行为者都确立一套角色化了的行为准则,不同的社会角色遵循不同的行为准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是它的具体呈现。礼则是这套行为准则的概括性称谓,并以此作为判断他们各自行为是否正当合理的直接依据,个人行为的正当以“合礼”为原则,只要个人自觉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人们之间的通理就可以通过“礼”来实现。国家的通理职能,其次还以权威的理性来判断行为的正当合理与否,当人们在“礼”方面的道德自觉没有被遵循时,国家的权威就会以法来准确衡量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
作为国家目的的止于至善
人类某个区域内的国家诞生在总体上改善了相应区域里的人类存在状况,内部的矛盾有所缓和,彼此的合作稳定进行,社会交往及交易的成本下降,收获提高,人与人之间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等方面关系获得了较为全面的改善。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的诞生乃是为了解决此前人类社会已经积累起来的问题,而不同的史前人类在长期发展中所积累起来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不相同;不仅如此,而且亟待国家解决的问题各自所遵循的伦理尺度也很不相同。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国家诞生及其所遵循的伦理尺度或标准等多种多样,在每一个独立诞生了国家的社会里,国家都只能按照长期积累起来的共同伦理标准或尺度行事,做在伦理上正确的事情,而不做伦理上不正确的事情。不论伦理的尺度或标准是何等的不同,国家的诞生及其运行,都必然也必须要遵循特定的伦理原则,服务于特定的伦理目的。中国上古的最初国家,并不以公正地分配利益作为核心职能,从而他的伦理尺度或标准,也就并不是作为公平分配的正义,而是保持国家在整体上和谐有序以应对外来急难险重事务的“爱”。
(一)血亲间的礼法伦常之爱
中国政治从其起源的时候起就具有浓厚的血缘色泽。因为中国在史前时期的外在环境适应过程中更多地依赖集体性的力量,从而得以在生产工具还比较落后及生产方式还没有突出个体力量的情况下,就进入政治上的较为发达状态,所以血亲间的社会关系内容就很自然地保留在了人们的政治生活中,并在人们的政治生活中产生了决定性影响,血缘关系网络中的权威及人伦关系得以较为完整地保留在了人们的政治生活中,在长期的实践中,血缘因素在政治权威及人们政治关系领域的塑造性作用,终于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传统。在这个政治传统中,人们彼此之间的政治关系虽然不能排除利益方面的内容,但在整体上却又必然是建立在根基于血缘的亲爱,包裹在血缘中。既是政治上的上级,同时还是血亲关系中的尊者,血亲关系中的尊者也总是政治上的上级,那么,政治上的权威也就必然立足并根基于伦理上的尊贵,而政治上的服从在很大程度上也建立在血亲关系中的卑的地位。血亲关系中的伦常之爱及礼法规范,不仅在政治关系中较为完整地保留了下来,而且还因为获得政治权威的保障而变得高度自觉化。
(二)爱人是国家的伦理尺度
中国上古时期的政治关系以血亲为主,并广泛存在着拟制血亲关系,政治在社会中的作用,就主要不是公平地分配,而是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礼法伦常之爱。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家论述的国家起源来看,国家作为一个权威性的分配价值体系,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即如果没有国家权威的有效作用,人们在如何处理分配问题上就很难达成一个共享的礼的结果。但这个共享的结果又不同于西方政治传统所强调的公正分配,即彼此之间在价值的分配问题上并不是以权利为内容,也并不形成彼此之间的合乎正义的权利义务关系。任何个体都不能以权利的分享或义务的分摊为动机来进行政治参与,而只能听候国家权威的裁断,国家权威分配价值的标准或尺度只能是伦理的爱人,即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既要合乎爱人的伦理目的,不会置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于不顾,但也不会平等地对待一切人,而是要在爱的过程中展现出人的等级本质。
(三)国家以成人为伦理目的
中国上古时期的社会所以迫切需要国家,就是要在内外挑战面前继续强化内部权威和巩固内部团结,并由此而需要在共同体内部寻找共性纽带,进而以维系纽带的要求为内容来规范共同体成员的行为,达成行为的规范性及彼此的协调性。就内部职能而言,中国早期国家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共同体整体的协调性、秩序性及必要的权威性,并根据整体需要来差异性地安排个体。人在价值上的善恶要以此为标准来进行判别,合乎这个需求的人,就是善人;不合乎这个需求的人,就是恶人,国家伦理目的在内容上落实下来就是实现人的伦理至善的“成人”,即培养伦理上至善的善人,国家在本质上就是这个伦理需求在目的上得到满足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