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各类公司财报,发现很多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个科目怎么不见了,有知道原因的吗?

因为新准则又变啦(为什么说又)!

你提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指股权投资)改了个名字,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是不是很长?但报表上就是这么写的,这次变得不仅是名字,还有账务处理。

很多上市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些股票投资,当股价上涨时,只要不出售,账面浮盈都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待那天利润不够了再出售,这部分历史浮盈就可以变成当期收益,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其他综合收益(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贷:投资收益

这样历史积累下来的利润就变成了当期利润,成功实现了利润调节。

可是现在新准则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时就不让转到“投资收益”这个科目了。

按新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后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出售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额应当转到留存收益中去,也就是说账面浮盈再多,也不可能变成利润了。

为什么有的公司变了有的公司没变?因为这个修订是分布实施的,原话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 
所有你看到有的公司改了,这类公司应该是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如“”平安保险“,但大多数没改,都要等到明年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