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人在树下坐,官司天上来!被古树砸伤是谁的责任?
景区古树别有一番风景
但也会让你陷入危险的处境
被枯枝砸伤应该由谁赔偿由谁处理
来听凭祥法院法官告诉您
真实案例
2019年4月12日上午,原告潘某到达凭祥市友谊关出入境大门后准备前往越南,出发前,他在友谊关旅客服务中心大门前的大榕树脚下园围盘上歇息,突然大树枝折断,从上空倒下砸打到了潘某的左脚,事发后景区工作人员立即将受伤的潘某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潘某左足皮肤撕脱伤、伤口感染需住院治疗,医嘱建议全休2个月。后来,潘某诉至法院,要求友谊关景区旅游开发经营企业凭祥市大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凭祥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凭祥市林业局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飞来横祸,无辜被古树枯枝砸伤,是谁担责?
是景区?是文体局?还是林业局?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文体局是旅游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不承担景区事故的民事法律责任;案涉大榕树位于凭祥市友谊关景区内,作为景区经营者的大友旅游公司是该树所在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事务的法定管理人,且事发前其公司发现危险苗头后,未及时采取拉设警戒线、设置隔离带等有效防范措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业局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在案涉大榕树下以其为联系单位设立了古树名木保护牌,事发后还函告大友旅游公司如发现隐患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并知会林业局前往处理,事发的同年5月还组织有关人员对案涉大榕树采取治理防范措施等实际行动,同时其无充分有效证据证实就案涉大榕树的养护事宜,因此林业局是案涉大榕树实际上的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暨养护责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林业局在事发前已收到大友旅游公司告知案涉大榕树出现异常情况的前提下,未能及时尽到古树名木管理人的义务采取有效防患处置措施,因此责任相对较大。最终法院作出林业局承担60%赔偿责任、大友旅游公司承担40%赔偿责任的判决。
目前,此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划!重!点!
古树名木是祖先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也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见证,国内很多景区都生长着古树名木,它们给旅游观光游客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和灵感空间。但无论是游客还是景区管理人或是古树名木管理人都应该有一个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游客来说无辜被树木枯枝砸伤太不划算,对于景区和古树管理人而言树木枯枝砸到他人必然需要担责,因此游客在出行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景区和有关部门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及时对景区内的隐患场所采取围蔽等警示处理措施,定期对古树进行维护管理,莫要让同类事故在今后又再次上演。
来源:凭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