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放过我吧:他们被虐待的人生,我不忍看

☞人人都需要知道的医学知识

今天这篇文章,没有太多医学知识,也没有科普。犹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写这么一篇文章,因为这每一个字眼都太疼了。
如果你是一个看恐怖电影都会害怕的人,那么接下来的内容建议你不要再翻下去了。
01
“滚烫的开水从头顶浇下,伴随着100℃的开水,皮肤开始起泡。旧伤还没愈合,又一次被撕开。
点燃的打火机不是为了吸烟,而是用接近500℃的火焰中心点烧嘴唇。嘴唇由红变黑,再变焦。
冷冰冰的钳子被拿出来放在嘴巴里,用力一夹,鲜血喷涌而出,牙齿也随之脱落。这还没完,脱落的牙齿不许吐出来,要吞进肚子里。
胳膊似乎还是完整的,那就把钢针扎进去吧。扎完好像还不行,那就强行掰断,清脆的响声,胳膊粉碎性骨折...”
这些情节,是不是光看着就毛骨悚然、浑身颤抖?就是这些比《电锯惊魂》还要残忍的镜头,却不是出自电影或小说,而是来自现实。
让人心疼的是,上面提到的这些全部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一个6岁女孩身上。
更可恨的是,虐待女孩的凶手,不是陌生人,更不是邻居,而是女孩的亲生母亲刘妍彦和其男友陈国威!
记住他们的名字,不是刘某某、陈某某!
这是上月底,震惊全国的抚顺虐童案。在被虐待的几个月里,6岁女孩童童全身是伤,数十次骨折,被发现送医院后甚至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孩子外婆发现被虐待到不成人形的童童后,哭着问:“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童童说:“不敢说,要是告诉姥姥就死定了,姥姥姥爷也死定了。”
泪目。
多么心地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连累家人,自己忍受着人间的切肤之痛。
后面的事,想必大家都有关注。目前童童母亲和其男友已经被逮捕,公诉将在这个11月开始,我们期待法律的严判!
02
有的父母带给孩子的是阳光普照的温暖人间,有的父母却是孩子一生痛苦和噩梦的来源。
就在抚顺虐童惨案被曝光后的第3天,又一起虐童案被曝光。
这个7岁的男孩名叫小伟豪,本应拥有美好的童年。但此刻的小伟豪却只能裹着厚厚的纱布,忍受着疼痛躺在病床上和死神较量。
医生见到小伟豪时,他的双手没有一块好的皮肤,肌肉严重感染,甚至部分已经坏死。
除此之外,男孩的脖子上还有几道发黑的勒痕,身上满是烟头大小的疤痕。
如果病情恶化,小伟豪的双手可能无法保住。
你可能好奇,下这么狠的毒手,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可是和一个7岁的男孩,能有什么深仇大恨!?更重要的是,下这般狠手的,居然是男孩的亲生父亲。
身为父亲,Dr.X自始至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下那么重的毒手。
他们曾是你日日期盼历经十月怀胎才到来的宝宝,他们曾与你骨血交融,他们也曾在你怀里撒娇,那一刻他们以为自己是最幸福的,他们学会的第一个词语就是“爸爸妈妈”啊!
虎毒不食子,也许有些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
这样的新闻,随手一搜,还有很多很多。这些疼痛,这些噩梦般的字眼,一次次拉扯着我们的心脏。
福建泉州,5岁男童被活活虐待了数年。
孩子面部青紫,身上腿上都有被开水烫伤的烂痕,期间邻居、爷爷奶奶和亲妈都知道虐待的存在,但都选择视而不见,直到他不幸死亡。
陕西渭南,6岁男孩鹏鹏。
被送到医院时,75%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眼视网膜和上门牙脱落,全身多处皮肤溃烂,心脏也曾一度停止跳动。时至今日,鹏鹏依然还是植物人状态。
...
真的不想再翻这些新闻了,他们的人生实在太疼了。
我们不敢想象,那些明媚青天和漫长黑夜下,他们孱弱瘦小的身躯,是怎样承受来自最亲近之人的殴打与虐待。
03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做过一项社会调查:74.8%的中国儿童曾遭受过不同形式的虐待。
还有一项调查显示,2014年前6个月,国内媒体曝光的104起虐童案中,亲生父母已然成为虐童的主力军,占比达到49%。
中国潜在受虐儿童更是达到1000万。
曾经看过一个话题:
当父母为什么不需要考试?
话题之下,是无数网友的回答。每一条回答,都是一段童年时期的被虐待或殴打的噩梦。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的多数父母们一直秉承着“打是亲骂是爱”“棍棒之下出孝子”等理念。
可他们永远不知道,这样的理念可能正在慢慢毁掉一个健全的人格与完整的人生。
要知道,一个孩子一生如果遭遇过一次暴力,那么由此造成的心理创伤(PTSD)可能持续4年。
经历过6次及以上负面童年经历的孩子,寿命要比正常孩子少20年左右。
这些孩子更容易出现缺血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肝病等。有的人,用童年来治愈一生;有的人,却要用一生来治愈童年。
心酸的是,那个被亲妈和亲妈男友,差点虐待死掉的女孩,在面对前来探望她的人时,一直忍着疼痛,用那不完整的笑容,给关心自己的人一个善意的回应;
心酸的是,那个2岁半被亲妈虐待致死的女童。在奄奄一息时,面对施救的警方,嘴里依然念着:妈妈抱,妈妈抱。
...
04
更心酸的是,我们至今没有一个完整有效的机制,可以在早期介入到儿童虐待案中。
这也导致,很多时候我们明明发现了孩子被家人虐待,最后却只能不了了之。因为这一切,不过是“别人的家务事”。
还有一点很遗憾,我们目前并没有很明确的虐童法。除了《反家庭暴力法》之外,似乎再难有专门的虐待儿童罪了。
如果有,那这一条应该勉强算:
监护、看护人若虐待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模糊的虐待标准,微弱的惩戒力度。这对每一个被虐者而言,是永无阳光的黑暗;对施暴者而言,是有恃无恐的作恶。
说到这,不禁想到“苏丽案”。
1990年12月,3岁的苏丽因抓吃鸡食,被母亲用针和膨体线缝住嘴巴。此后的3年里,苏丽被亲生母亲多次虐待。
1993年3月,年仅6岁的苏丽在受尽折磨后死在家中。
验尸的法医解开苏丽的衣服时,没人敢看:苏丽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完整的。
苏丽母亲的结局是什么呢?判刑7年!
7年之后等来苏丽母亲的悔改?不!
等来的却是刑满释放后,她亲手扒了苏丽的坟!
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这句话一点没有错。只有不断完善有些东西,让那些无知又可恨的父母们明白,他们的行为是犯罪。才能震慑那些即将打开的罪恶之手,才能保护那些没有任何能力自卫的孩子。

Dr.X说

一起起虐童惨案,一起起人间悲剧。悲剧来临时,我们愤怒,我们激动,我们讨伐...可是,悲剧过后呢?等待下一次悲剧的到来?我们必须思考,思考如何防止下一次悲剧的发生。
不然,等到悲剧再次来临时,我们除了痛心和无能的眼泪,没有更多办法。
关注我,走进临床医生的生活!
-Dr.X-
一个医学博士、外科医生和三娃奶爸
《学会看病》作者
带给你有态度、有温度的健康干货和育儿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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