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探讨】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时,如何判别是否为保税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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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岗的国际收支申报人员对如何判别“保税货物”总有一些疑惑,今天做简要的梳理。
1、什么是保税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2、保税货物的特征?
从海关法的定义可看出,保税货物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特定目的
我国《海关法》将保税货物限定为二种特定目的而进口的货物,即进行贸易活动(储存)和加工制造入库流程图活动(加工、装配),将保税货物与为其他目的暂时进口的货物(如工程施工、科学实验、文化体育活动等)区别开来。
(2)、暂免纳税
《海关法》第43条规定:"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将予暂时免纳关税。"保税货物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属于暂时免纳,而不是免税,待货物最终流向确定后,海关再决定征税或免税。
(3)、复运出境
复运出境这是构成保税货物的重要前提。从法律上讲,保税货物未按一般货物办理进口和纳税手续,因此,保税货物必须以原状或加工后产品复运出境,这既是海关对保税货物的监管原则,也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保税货物的通关与一般进出口货物不同,它不是在某一个时间上办理进口或出口手续后即完成了通关,而是从进境、储存或加工到复运出境的全过程,只有办理了这一整个过程的各种海关手续后,才真正完成了保税货物的通关。
3、保税货物的分类?
(1).进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
(2).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以及进口用工缴费偿还的作价设备;
(3).加工进口补偿贸易用产品偿还的进口设备;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
(5).按出口合同客供条款规定而进口的客户免费提供的原材料;
(6).保税仓库存储的货物;
(7).保税工厂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料件、(作价)设备和加工的成品等。
4、结论
(1).对于A类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资金收付,实行便捷化管理,可根据企业的说明选择“是否保税货物项下”;
(2).对于B、C类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资金收付,根据汇发[2012]38号文和汇发[2013]22号文的管理规定,若企业提供了报关单,则“是否保税货物项下”选择“否”;若企业提供了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则根据该备案清单及海关关于保税货物的定义判断该笔款项“是否保税货物项下”
5、文件依据
(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第十条本细则所称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一)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企业名录状态及分类状态,按本细则规定对其贸易进出口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2号):保税项下货物贸易可以以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替代。金融机构无需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或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核注、结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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