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解析:违约金涉税问题及会计处理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受限制的。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

在经济活动中,违约金既有购买方付给销售方的,也有销售方付给购买方的,在这两个类别下还有交易行为是否实质发生之分,不同的情形下涉税处理也不同:

采购方付给销售方违约金

【情形一】交易行为实质上未发生产生的违约金:销售方由于购买方未履行合同而收取的违约金,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但因乙公司(采购方)单方违约,解除购销合同支付给甲公司(销售方)的违约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违约金只有在发生应税行为的前提下,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价”,何来“价外”之说?因此,未履行合同而支付给销售方的违约金,因无应税行为发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销售方只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收取款项,才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而销售方方收取违约金并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因此无需开具发票。

当然,实务操作中,对交易行为实质上未发生而产生的违约金,因付款方担心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而积极索要发票,收款方也有开票交税的情况。

会计处理:

销售方(收款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购买方(付款方):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方面,购买方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销售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情形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购货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支付违约金。比如采购方乙公司因未及时向销售方甲公司付款而支付的违约金。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这种情形下销售方收取违约金符合价外费用的规定,应当按照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同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保持一致),备注栏可以注明违约金。

会计处理:

销售方(收款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购买方(付款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方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

【情形一】交易行为实质上未发生产生的违约金: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但因甲公司(销售方)单方违约,因未给乙公司(采购方)供货而支付给乙公司违约金。

从此类经济业务的实质来看,购买方收取违约金并没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收款方只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收取款项,才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而购买方收取违约金并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因此无需开具发票。

会计处理:

购买方(收款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销售方(付款方):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方面,销售方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情形二】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比如销售方甲公司提供给购买方乙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因质量不符合乙公司要求而支付的违约金。

对于购买方而言,其收取违约金并没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但需将收取的违约金作为购进货物的抵减额冲减相关产品的购进成本,对于重新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相应调减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销售方而言,因出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违约金,笔者的观点是可作为折扣销售或销售折让处理:如果收入未确认未开具发票,可比照折扣销售进行税会处理,即会计上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增值税按照折扣后的金额计算销项税额。如果销售方已确认收入开具发票,则比照销售折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的规定,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会计处理(销售折让):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购货方会计处理(销售折让):

借: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违约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1、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皖地税函〔1999〕119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合同违约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的规定: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请示》(合地税二〔1999〕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该项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的购房违约金和延期交房违约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应按照“其它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最新: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国税函〔2006〕86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后续此种情况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福建省税务局2019-08-22的答复:因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因造成房地产开发工作延误,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个人从房地产公司取得违约金、赔偿金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股权取得违约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4、因专利权被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57号)的规定,因专利权被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代扣代缴。

作者简介

品税阁

(0)

相关推荐

  • 财税实务问题解答9则(2021年10月19日)

    问题1:委托视频制作.音频制作以及游戏人物宣传图的制作类的合同,缴纳印花税吗,是按照哪种类型缴纳呢? 解答: 按照现在实务中执行口径,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 ...

  • 稳岗补贴怎么做账?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可以开发票吗?

    近段时间,很多单位收到了稳岗补贴,就有小伙伴来问了,这个怎么做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要不要交? 01 稳岗补贴的相关规定 1.什么是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 ...

  • 【福州】民法典下建筑企业常见财税疑难解析与涉税筹划

    课程背景 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增值税制度的全面深化,面对电子发票政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更新,税收征管越来越严格,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财税政策风险和机遇,这对提高企业财税管理水平提 ...

  • 合同违约金涉税风险!财务人员快看如何处理!

    涛哥从小伙伴们那里了解到,很多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之后发生的违约金不计提缴纳增值税,造成少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这是很危险的啊! 学习今天的内容之前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并且思考一下合同的违 ...

  • 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各个环节涉税事项及会计处理

    家田老师 房地产财税服务平台 前天 1. 公司成立环节 2019年4月信合置业公司成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注册资金10000万元(实缴),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万元. 成立环节主要涉及资金账簿印花税,印 ...

  • 混合销售涉税问题,一文解析!

    混合销售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 【原创】汇算清缴:贷款损失5大涉税问题解析

    sl 品税阁 2021-05-08 一.金融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贷款资产损失包括实际发生的贷款损失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是先计算扣除实际损失还是准备金损失? [品税阁解析] ...

  • 一文读懂房地产企业投融资阶段须掌握的涉税要点

    鉴于房地产业的金融监管政策逐步趋紧的大背景之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多以明股实债的形式为房地产业提供融资服务.明股实债,顾名思义,作为融资方的房地产公司,未来要向借款人支付的不是债息,而是股息.动辄几千万甚 ...

  • 原创 |资产剥离的常见形式及对应涉税问题解析

    写在前面的话 按照原定计划,沥呕君原本打算是以一图流的形式来阐述本节内容,但考虑到这个话题实在是太大了,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信息容量,绝非一张图.一份表格轻易能够做到的.因此在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沥呕君决定 ...

  • 中鼎 |【财税热点】房地产开发行业涉税问题解析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社会的热点行业,也是一个具有相当复杂度的行业,其中涉及到投资.融资.开发.销售.交付.出租.运营等等多个环节,上下游涉及的企业类型较多,加上营改增的这几年中,各类涉税文件频繁出台,都增 ...

  • 【原创】混合销售涉税问题解析

    2021-06-03 混合销售的基本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