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诺贝尔奖发错了?李斯特做出获奖工作时只是博士后吗?
撰文|倪忆
北京时间10月6日下午,2021年诺贝尔化学奖揭晓。获奖者为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煤炭研究所的李斯特(Benjamin List)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麦克米伦(David W.C. MacMillan),奖励他们在“不对称有机催化”上的贡献。这两位的获奖,多少有点出乎意料,连MacMillan自己一开始都不相信,以为是恶作剧。当List给他发短信时,他回复说,赌一千块钱,这是假的。
得到获奖消息时,List正与妻子在荷兰度假。他从一家餐馆里给诺贝尔奖基金会发来自拍。(图源:诺贝尔奖官方推特)
媒体对此也有点准备不足,仓促上阵。在许多报道里,提到List的获奖工作时,都说这是他在美国Scripps研究所做博士后时做出来的,博士后导师为Carlos F. Barbas III。更有舆论以此为由,说诺贝尔奖发错了:既然List只是博士后,按照学术界惯例,这一工作的最大荣誉就应该属于他的导师Barbas,后者已于2014年去世,所以List才捡了一个漏。这样一来,List的贡献跟其余为“不对称有机催化”作出贡献的一些人比起来就有所不足,那岂不是诺贝尔奖发错了?
事实真是如此吗?
先说结论:
第一,List在Scripps研究所做博士后时,导师不是Barbas,而是Richard Lerner,即获奖工作的第二作者。
第二,List做出获奖工作时,身份已经不是博士后,而是助理教授,是独立的PI。
第三,List是其获奖工作的最主要贡献者,他获诺奖的资格至少与MacMillan相当。
上图是诺贝尔奖官方授奖报告里,提到两位获奖者突破性工作的段落。下图中是所涉及的两篇论文的索引信息。这两篇论文都于2000年发表在《美国化学会杂志》上。List的获奖论文《Proline-Catalyzed Direct Asymmetric Aldol Reactions》,三名作者依次为List, Lerner, Barbas。MacMillan的获奖论文《New Strategies for Organic Catalysis: The First Highly Enantioselective Organocatalytic Diels−Alder Reaction》,三名作者依次为Ahrendt,Borths,MacMillan。
在许多实验学科里,作者排序的惯例是:第一作者是具体实验的最主要完成人,通常是博士后或者研究生;通讯作者是导师,排在最后;其余作者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之所以不少人认为List是Barbas的博士后,也正是基于这一排名惯例。
可是,如果打开论文,看看里面的作者列表,就会发现问题。上图是论文开头的截图,List的名字后面打了一个星号,表明他是通讯作者,是对这篇论文负最大责任的人。List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要了解一位学者的经历,最可靠的资源就是其个人或所在机构网站上的简历。List在马普所网站上的简历截图如下:
里面很明确地写了,他1997-1998年间在Scripps做博士后,1999-2003年间在Scripps担任助理教授。前面论文截图里能看到,论文投稿日期是1999年12月7日,说明投稿时,List已经独立了将近一年,是以独立PI身份完成获奖工作的。当然不排除他从博士后期间就开始做获奖工作,但如果是那样的话,他的博士后导师至少也得是个共同通讯作者,不符合论文署名情况。(有报道说List在做博士后期间产生了获奖工作的想法,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但跟诺贝尔奖归属问题无关。)
List获奖后,马普所网站上有一篇对他的报道《A Perspective for Life》,网址是
https://www.mpg.de/17662734/potrait-benjamin-list
这篇报道里包含更多List生平的信息。报道中没有一处提到Barbas,但两次提到Lerner,截图如下:
第一次提到Lerner是说,List读到Lerner的工作,觉得这非常exciting,就是他想做的!中间有一段说List拿到洪堡基金资助,来到Scripps,不到两年发表了17篇论文等等,不再截图。第二次提到Lerner,是过了一年后,Lerner给List一个Scripps的助理教授职位。1999年初,List带着两名工作人员开始了他自己科研领域的探险。
从这一报道不难判断,List在Scripps的博士后导师是Lerner,但List从1999年初开始已经是独立PI。报道也能解释为什么List是第一作者,因为他当时只是新PI,手下只有两个人,多半还都是管后勤的,只能亲自上阵做实验。
当然,List的简历以及马普所的报道都是List单方面的说法。如果心理阴暗一点,可以认为List在自己经历上说了谎,因为这关系到能不能拿诺贝尔奖。但再加上他获奖论文的署名方式这一旁证,就可以确切无疑地认为List是以独立PI身份完成获奖工作的。
作为获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List无疑是论文的最主要贡献者。他的获奖论文1999年12月7日投稿,2000年2月26日在线发表。另外一位获奖者MacMillan,获奖论文投稿时间为2000年1月7日,在线发表时间为2000年4月15日,MacMillan是通讯作者。对比一下投稿/发表时间,可以认为双方是各自独立做出,且均以独立PI身份完成工作,获奖资格相当。
平心而论,List做出获奖工作时,身份是不是博士后,这件事情本身并不重要。时间仓促之下弄错了,也属于人之常情,不是什么大问题。大部分读者可能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一点。但如果要以此为据,质疑诺贝尔奖的公信力,还是应该作更严密的考证。
当然,如果说质疑List和MacMillan的工作到底值不值得在这时候发奖,或者应不应该加上别的学者作为第三位获奖人,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我们无意也无能力在此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