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论纵横】周啸天:论绝句(外三篇)

周啸天:号欣托,1948年生,四川渠县人。现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中心研究员、李白研究学会理事、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诗歌奖得主。著有《唐诗鉴赏辞典》、《唐绝句史》、《诗词赏析七讲》、《诗词写作十日谈》、《诗经楚辞鉴赏辞典》、《元明清名诗鉴赏》、《将进茶----周啸天诗词选》、《周啸天谈艺录》等。

说绝句

“诗尚短。我的意见就是向来无长诗之存在。”这是美国诗人兼小说家爱伦坡的意见,他解释说:一切的感动全是由于心理的作用,而且是一时的,不能持久。郭沫若也说,好的诗是短的诗。好的长诗大率是短诗的汇集,或则只有其中的某某章节为好。

绝句是传统汉语诗歌最短小的样式。金圣叹分解唐人律诗,就把一首律诗看成是由两首绝句组成。五古中的西洲曲,七古中的四杰体,也可以看作是由若干首绝句组成的。至于词体的来源之一为绝句,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中外民歌中,以四句为基本结构的诗体一直占有很大优势,这决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诗经·国风》中很多诗是四句一章,一篇往往由几个重叠的章节组成,诗的主要内容,通常在第一章就表现出来了。直到近代的民歌,四句体仍然占有明显的优势。川西坝子有一首迎亲歌:“关关雎鸠来说亲,在河之洲请媒人。君子好逑说成了,窈窕淑女抬过门。”是现成的一首绝句。

赵宦光曰:“诗也者,正所谓言有尽而意无穷,寄无形于有象。小可谕大,浅可致深,近可寄远,若夫绝句大旨,则又已精而益求其简。合四句如一句,绎稠情于单词,无言之言,若尽不尽,说者云绝妙之句,即非格制本旨,然亦不大远其名也。”善哉斯言。

绝句基本上在唐代定型,“为唐人之偏长独至,而后人力莫追嗣者。”(杨升庵)不少歌者因唱了一两首绝句而名闻后世。绝句发展的每个阶段上都产生了大批优秀作家,他们留下大量绝句杰作,形成了多姿多彩的艺术风格和流派。宋人在继承唐代绝句的基础上,从题材、语汇的开拓到手法的翻新,有所创新。元、明时代有专宗唐人绝句者,成就皆不及宋人。清季迄今,高手甚多。

时人陈永正工五绝,如“表立第一峰,茫茫独无侣。云从群山来,作我足底雨。”清空一气,意味无穷——人生会遇到很多的风风雨雨,只有占领了精神高地的人,才能够不受干扰,忍受孤独。诗品就是人品。

钟振振以排球喻诗,说七绝的前二句好比一传,三句好比二传到位,末句须是扣球得分。这就比元人杨载讲得还好。(杨只说“以第三句为主,而第四句发之。”)尝夜登重庆南山一棵树观景台,作诗云:“云台露叶舞风柯,快意平生此夕多。人在乾元清气上,三千尺下是银河。”前两句随手捞起,是一传;“人在乾元清气上”托得很高,是二传;末句是扣球得分。

作绝句,须有起承转合。滕伟明说,转是制造悬念,把话题叉开,是故意卖关子,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合是抖包袱。尝作留别蓬溪同乡诗云:“长江主簿是前缘,落魄巴渝有后先。一个诗囚分两半,君宜分浪我分仙。”第三句就是卖关子,第四句则是出奇制胜。发到网上,都说是好诗。汶川大地震周年,我作《五一二短信》云:“检得年前短信息,温情骤起一丝丝。等闲三字君安在,发自天摇地动时。”第三句说寻常,是卖关子;第四句说不寻常,是抖包袱。

王亚平诗云:“霸气犹存芳草知,骅骝但等我来骑。西指吟鞭挥暮色,伊人应在水之湄。”第一句写草原,是起;第二句写骏马,是承;第三句写跨马,却不转,让人捏一把汗;末句把话岔开,将转、合做成一句——是虚拟,是想像,是憧憬,把“六十走马”这个纪实性题目,升华到一个象征的境界。由此可见,起承转合亦无定法,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绝句就该这样写。

论诗教

孔子说,一定得学诗。

孔子见学生,劈头就说:“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回家又对儿子说:“不学诗,无以言。”

诗就那么重要么?

诗不能当饭吃,不能解决就业问题,也不能指望用诗来改造社会。鲁迅说,一首诗赶不走孙传芳,一炮就把他打走了。除了少数时期,新乐府不是评价很高的诗。诗的用处不在那些地方。诗如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填不饱肚子,却能陶冶人的情操,使之成为诗性的人。诗性的人不把人生看成干枯的东西,懂得怎样善待生活,少有得抑郁症的机会。对于诗性的人来说,诗是一座精神家园。

孔子听几个学生谈心,时发一哂,不轻许可。然而,当曾点说出:“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即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苏东坡在颍州,一夜,堂前梅花大开,月色鲜霁。夫人王氏曰:“春月胜如秋月色,秋月令人凄惨,春月令人和悦。何不召赵德麟辈饮此花下?”先生大喜曰:“此真诗家语耳。”徐文长闻西兴一脚夫语云:“风在戴老爷家过夏,我家过冬。”为之拊掌。凡此,皆诗性之人也。

诗教说到底是一种美育。它教人读诗、爱诗、懂诗,而并不要人人都成为诗人。孔子说“小子何莫学乎诗”,而不说“小子何莫‘做’乎诗。”孔子不做诗,孔门弟子也不做诗,但讨论起诗歌来,都有很高的见地。他们是一群心智健康的人,是一群诗性的人。可见,高等学府的中文系不把出作家、出诗人写进自己的培养目标,并不是一时的疏忽大意。

因此,诗歌写作课程在大学只能作为素质课,选修课,非考试课程。可惜不是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我看到有一些大学和推行诗教的组织,把写诗列入学生的必修课程,甚至考试课程。写诗本来是件好玩的事情,一但和考试联系起来,将变得很不好玩。所以,我认为这种做法,不是在培养诗歌的爱家,而是在树立诗歌的敌人。因为有很多本来爱好读诗,而不长于写诗的人,会因为你的逼迫,对诗歌产生抵触情绪。所以,推广诗教的人不能干那种傻事。

列宁岂不伟!他说:“就是砸破我的脑袋,我也写不出一句诗来”,却并不妨碍他诵读普希金,不妨碍他成为一个诗性的人。小平岂不伟!他也不做一首诗。但在他第三次复出前,突然朗吟“大梦谁先觉”一诗。为此,邓家的孙辈都能背诵那首诗——这事是我听邓林(小平之长女)亲口讲的,“自古英雄尽解诗”——错不了!接受美学认为,读者其实也参与了创作,也能分享到与作者同等的喜悦。

与中小学开设音乐课、美术课一样,诗教也在于培养学生的美感,使之有一双慧眼,一双音乐的耳和一颗文心。往小处说,可以更好地欣赏人生(按美的规律去生活),反言之,有助于承担人生的痛苦。往大处说,可以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杨振宁说,牛顿、麦克斯韦、爱因斯坦等人的方程有极深层的理论架构之美,它们是造物者的诗。虽然世上有极少的人,在某一方面天赋超常,而在其他方面非常闭塞。要是能够选择,我想,他们也会一千次选择做心智健康的人、诗性的人,而不肯做偏才、雨人。

读诗、懂诗、爱诗的人多了,其中必有人提笔写诗,所谓功到自然成。这也就是说,诗人须以读诗、懂诗、爱诗为前提的。

什么是诗人?我有一个定义——凡用全身心去感受、琢磨人生而又有几分语言天赋的人,便有诗人的资质。而诗才,是从阅读中产生的。读到什么份上,才可能写到什么份上。读到见了诗家三昧,不写则已,写必不落公共之言,下笔即有健语、胜语、妙语,而无稚语、弱语、平缓语。诗家刘梦芙自叙曰:“余诗沾溉唐以下诸家,于汉魏两晋未尝用心,气格未致高浑,辞句每患浅弱。”此真人不说假话。我素不能饮,亦为之浮一大白。

然则,诗可以不多读哉!

撼山易,撼入声字难

写作诗词,韵是一定要押的,律诗的平仄是一定要讲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

然而,押韵是率由旧章、依平水韵,还是改弦更张、依新诗韵?平仄的划分是依平水韵,还是依普通话重新划分?对此众说纷纭。

其实,韵部从来可以调整,平仄也是要讲的,这上面并没有太大分歧。分歧集中到一点,就是入声字要不要保留?围绕入声字的废存问题,争论者就分化为两派——“废入派”和“存入派”。

入声字是古代汉语四声之一,在普通话里消失了(原入声字已分别归属普通话的四声、归属阳平尤多)。这就是“废入派”的理由。

然而,入声字却依然存在于吴语、粤语、闽语、湘语、客家话等方言中。没有这个“然而”和有这个“然而”是不同的。没有这个“然而”,事情或许好办得多。有了这个“然而”,你就没法说入声字已死。普通话作为官方所推广的纯正的、标准化语言,固然有助于大范围(全国性、国际性)的人际交流,这是毫无问题的。其功甚伟,也是毫无问题的。然而,当这个范围局限到一定区域(如粤语区、吴语区),尤其是文学(小说、诗词)创作时,它的优势就不那么明显。在这里,普通话不但不能把方言干掉,而且得大大乞助、乞灵于方言。有一种随处可见的现象,作大组发言自然而然地操着普通话的人,一转为私下交谈、窃窃私语,马上切换为方音,似乎其中有一种微妙义理,用普通话无法传达似的。事实正是如此。对于天然排斥标准化,追求个性化的文学创作,尤其如此。

“小说是写语言”(汪曾祺),尤其是人物语言,有谁见过现实生活中人说话,操纯正普通话的呢,除非是在演播中的赵宗祥、邢质彬。不用说纯用吴语写作的《海上花列传》,不用说《楚辞》——屈原用楚方言创造的一个庞然大物,只说张爱玲小说中的吴语成分、汪曾祺小说中的京片子、李劼人小说中的四川方言、贾平凹小说中的陕西方言,等等,便是小说语言最生动最微妙的部分,甚至可以说是魂、是根,不但阉割不得的,有时碰都不能碰。文学爱好者,聪明的读者,不在吴语区的人读张爱玲、不在北方话区域的人读汪曾祺、不在四川话区域的人读李劼人、不在陕西方言区的人读贾平凹,对于那些微妙处,久而久之,也能心领神会,而不会莫名其妙。有时不是读出来的,而是看出来的。你说怪也不怪。

入声字原来植根于一片文学的沃土,那就是唐朝以来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以李杜苏陆为代表的、汗牛充栋的、传统的、经典的诗词文本。熟读、感受、研习这些文本,成为后来者从事诗词写作一个前提。无怪王蒙将传统诗词比做一棵大树,认为诗词作者都“把这棵中华民族的精神之树,语言之树放在第一位”,同时把自己的创作看作是为之添枝加叶、踵事增华——必须与大树“匹配”。入声字,自然也在“匹配”的内容之列。

传统诗词在粘对上只讲平仄,在押韵上却要区分四声,平声韵不用说,关于仄声韵,一般不通押。上去声或可通押,但入声字决不与上去声通押。有一些词牌,如《忆秦娥》《满江红》《念奴娇》,等等,其正格一定要用入声韵的。《忆秦娥》的始词为:

箫声咽,秦娥梦断秦楼月。秦楼月,年年柳色,灞陵伤别。 乐游原上清秋节,咸阳古道音尘绝。音尘绝,西风残照,汉家陵阙。(李白《忆秦娥》)

这个词调就是用短促急收的入声韵,大有助于怅惘、迷茫等等情绪的表达,这在意义上也许不必要,但在音调上是必需的。在保留入声字的语言区域,用方音来诵读这首词,确实是别有风味。

清初诗人龚鼎孳酒酣赋诗,好用杜诗韵脚,作歌行也这样,别人问他为什么,龚笑道:“无他,只是捆了好打。”(王士禛《香祖笔记》)这是一句笑话,但也有些意思——若非龚氏谙熟杜诗,对杜诗用韵之妙心领神会,如何能做到“捆了好打”?北宋李之仪《忆秦娥》(清溪咽),题下注“用太白韵”;毛泽东《忆秦娥》(西风烈)虽未特别说明,也用太白韵,道理是一样的——因为他们深知入声之妙。

凡诗词作者,谁能不受经典文本的沾溉陶育呢。没有一定量的古典诗词垫底儿,在创作资格上就有问题。对经典文本越是熟悉,积淀越是深厚,对入声字的认知,越是深入血脉,成为意念,读不来的,却看得来——用张爱玲的话说,“一个字看得有笆斗大”。如把入声字取消了,有一种感觉就会随之消失。如果把入声字作平声字用了,不用留神看,那些字自会蹦出来,让人感觉不爽。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位推动“新声韵”的编者承认:“作者一时疏忽,沿用了旧韵的习惯,把已读平声的原入声字,错用作了仄声,造成出律。……有些本刊发表的标明‘新声韵’的诗作,其中存在把已读平声的原入声字用作仄声的现象,这是编辑审稿把关不严造成的疏漏”[1],其实,这与其说是“疏忽”、“疏漏”,不如说是尴尬。因为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熟悉诗词经典文本的人,写作必别扭,怎么看也不入流。熟悉经典文本的人看“新声韵”诗词,倘不涉及入声,万事皆休;如将入声字用作平声字,感觉亦别扭,怎么看也不匹配。

总之,撼山易,撼入声字难。

清人吴乔说:“古人视诗甚高,视韵甚轻,随意转叶而已,以诗乃吾之心声,韵以谐人口吻故也。”[2]故不必把韵部看得那样神圣。合并调整的事,不是不可以做。却不必大动干戈,把入声字这个根本性的、很敏感的东西拿掉。正如学习文言文,词汇尽可吐故纳新,却不必将文言虚字这个标志性的、很敏感的东西拿掉一样——还是要之乎也者矣焉哉,不要啊吗呢吧的地得。其理由不是别的,同样是由于经典文本汗牛充栋的存在。

当代诗词创作用韵,除“废入”而外,有这样几种主张:1、诗依诗韵,词依词韵。2、混合诗词韵而从其便(诗韵分部太窄,词韵对诗韵进行了合并,但对个别韵部有所分解,但总体上讲,词韵较诗韵为宽)。3、在保留入声字的前提下,厘定新韵。由于不废入声字,这几种办法,不管用那一种,都不会产生别扭的感觉,正如唐诗宋词韵部划分不同,却并没有异样感觉。

吾师宛敏灏先生曾说:“予既主张从当代口语取押,或混合诗词韵而从其便。但自作则仍依《佩文韵府》及《词林正韵》等,畏人斥为不知韵也。”[3]这种态度说保守也保守,说审慎也审慎。

至于新编韵书,我比较拥护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的《诗韵新编》,因为它依据了现代汉语,而又区分出入声字。编纂者是上海文史馆七位馆员,皆属语言学专家,使得这部韵书有一定权威性。此书自1965年初版后,多次重印,是一本经过市场和时间检验的韵书,非常实用。愿意以新韵创作的人,大可参考此书,最好注明押韵的根据。

江河奔流,大浪淘沙。要写就写衔接传统的诗词,要写就写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诗词。以刊物相倡导,自是一种诱惑。有志者不必为了发表,而有所苟从也。

论鉴衡

怎样的诗词才算佳作,有一种提法是:情真、格高、辞美、律严。

乍看放之四海而皆准,再酌却是无关痛痒。

唐诗宋词中的佳作,大概是符合这四项原则的吧。然而,当代诗词倘若不为当代生活所动,写得与古人不分彼此,就算做到了这四条,好吗?习惯、重复是诗歌的大敌,因为会导致感觉的迟钝。今人写得绝类唐诗,就不如读唐诗;今人写得绝类宋词,就不如读宋词;今人写得绝类清诗清词,就不如读清人诗词。难道不是这样吗?

何况这四条还经不起细细推敲。先说“律严”。古体诗不用说,就拿近体诗来说吧,律严好还是律宽好,还真很难说。沈德潜说,“似对非对,初唐标格。”时人徐晋如论对仗说,没有必要太过工整,太过工整的往往死板,或伤于纤巧。皆见道语也。中国画论曰“宁拙勿巧”。杜甫律诗多拗体。你说宽好还是严好呢?武侯祠联语曰:“不审时即宽严皆误”,余谓诗词亦然。

次论“辞美”。孔子说:“辞达而已矣”,好像是在抬杠。庄子又有一句:“美者自美,吾不以为美也。”再说“格高”。阳春白雪就一定就比下里巴人高吗?这件事从来是有争论的,而且还会争论下去。至于“情真”,可以用来衡量诗之真伪,却不能用来说明诗之好坏。你不能说阳光就真,阴暗就不真;善良就真,恶毒就不真;豁达就真,妒忌就不真——“地震实为新地兆,天旋永立新天朝”,“平时看不见,偶尔露峥嵘”,这样的抒情不也出乎其真吗?其好坏却难说得很。

近六十年来,诗词为新文学史所放逐。究其原因,乃因主流文学观念以为诗词是旧体,不能书写当下。毛泽东深恐“谬种”流传。郭沫若认为诗词“作为雅致的消遣可以,但要作为正规的创作是已经过时了。”此种观念是否正确,实有待于证实、或证伪。不过,时至晚近,诚有诗词游离当下,自甘远逝以自疏。所写无非士大夫情怀——叹老嗟卑,愤世疾俗,露才扬己,裁红量碧,步韵奉和,又一味雅人深致。遂由江海涸为小溪。

在文学革命百年之后,新诗占据了公共领域,诗词创作就必须抵制公共话语、为往圣继绝学吗?人,不能两次在同一条河流中趟过。田晓菲女士说:“不仅要牢记新诗的诞生是对旧体诗的抵制,还要记住新诗的出现改变了旧体诗的创作。”善哉斯言!

对于当代诗词,我主张三条,一曰书写当下,二曰衔接传统,三曰诗风独到。书写当下,并非狭隘地美刺见事,而是须有当代的思想意识。胸次宽者平台大,取材广者命意新。既知大俗之雅,敢题糕字;复知大雅之俗,不作送往劳来。余谓当代诗词必与既往割席者,正在于此。衔接传统,主要是遵守游戏规则。不审体合律,岂复有诗词哉!此海内诗家之通识也。

不书写当下,不书写时事,没有开放的思想意识,题材是传统题材,思想是陈旧思想,情调是士大夫情调,“雷同则可以不有,虽欲存焉而不能”。不衔接传统,就不是诗词,就该去写新诗、新民歌、“东江月”。没有艺术个性,你写我写一个样,则没有必传的理由。有了书写当下、衔接传统这两条,允称小好;加上诗风独到这一条,堪称大好。

大好之作多了,春天的燕子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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