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间设置空气管

船舶概况船舶名称Y轮航区近海船舶种类拖船建造日期2012.4.27船级社CCS青岛分社总吨516检查情况某日,海事执法人员在对Y轮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油漆间设置了两个空气管,并装设了自动关闭装置,型式与水舱空气管类似,无法满足在外部关闭的要求。该轮油漆间空气管设置与透气系统原理图一致,经进一步询问,该轮船员对空气管管帽构造及工作原理认识存在错误,故未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该问题。

油漆间空气管设置情况(标号为自行标号)

1号空气管内部情况

2号空气管内部情况

空气管帽拆开情况

透气系统原理图法规依据海11/4篇2-2章1.16.9  一切通风系统的主要进出风口应能在被通风处所的外部加以关闭。缺陷处理要求船方在开航前对该缺陷处理,并要求验船师登轮进行处理,提出整改方案,进行临时检验。由于航期的原因,该轮采取了临时措施,对空气管通过盲板予以了封闭,到下一港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点评及建议油漆间等场所的通风系统应能够在外部予以关闭,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切断空气的供给,而水舱空气管的自动关闭装置不能达到该功能,因此不能用于油漆间等场所的通风。验船师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避免发生类似的情况。而船员及岸基管理人员应提高自身船舶知识水平,提高日常设备维护及发现安全隐患能力。

刘修儒,毕业于广西医科大学英语专业,2012年到天津海事局工作,先后从事过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等工作,B级船舶安全检查员,目前在南疆海事局综合业务处主要从事船舶监督管理、船检质量监督现场检查管理和船员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PSC 官微 | 2018081期 总第381期综合采编 | 李伟校对监制 | 徐治责任编辑 | 李伟Copyright © 2014 - 2018 Integrated Media Center of PSC-sub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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