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道而为百事遂——《素书》悟读之【4】
寻道而为,百事顺遂。
《原始章第一》悟读【4】
【原典】
道者,人之所蹈,使万物不知其所由。
【悟读】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素书》强调的道是一种自然规律,即天道。人人都在遵循着自然规律,自己却往往意识不到,万事万物亦是如此。
老子强调的“道法自然”,在一般人的眼中,“自然”乃自然界,历代的道家学者并非从训诂中得义,而是从老庄体系的理统中思悟,“自然”其实是“自己而然”,即本有的样子。
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天地之运行是最接近于“自然”的,鱼戏水中,鸟翔天空,花开花谢,日月交替,寒来暑往,四时运行……天地万物仿佛被神秘力量所安排,一切是那般的井井有条。
道,“自本自根”,自己即是自己的根源,无需取法任何他物;道也无任何可取法之对象,因为万物皆在道的海洋中。
古代思想家一致认为伦理道德、礼仪法规等皆为“天道”所演化,虽有其认识之局限,但告诫人类敬畏自然,是值得肯定的,比如“天人合一”这一古老哲学命题,就是要求人类循规而为,依道而行,按规律办事。
循道而为,依道而行,百事顺遂。首先要求我们必须弄懂天道人道。荀子曰,“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道的运行有其自然规律,不因你我而改变,天道也只能靠自己去感悟;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天道遵循自然法理,利于事物自然地发展;人道则是生死之间即为之,不推崇刻意的争和求,其实这也是来源于自然的法度。人再争,也永远争不过天道;其次,洞察自然规律,致虚极守静笃。对人生而言,关键之做法是弱化自我意识,放下过多欲念,不刻意不臆断,不自大不自是,不起心不动念;第三,切忌为一己之私欲,大胆妄为,胡作非为,破坏天地自然之和谐。《道德经》反复强调,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
社会之困,家庭之困,人生困惑,爱情所困……其实往往都是难以走出的“身心之困”。
大道至简,知此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