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我都能安然老去,有人相依
前几天碰到一个朋友,她专门做老年福利方面的义工。我们聊起加拿大人的养老问题,真是感慨良多。在加拿大是有很好的退休福利,老年人的生活基本上也不会有太大问题。政府的养老金、低收入补贴、自己存的养老金、房产等等,让加拿大的老年人成为了相对富裕的一群人。如果你身体健康,基本上退休生活还是很安逸的。但记住前提是身体健康。如果不幸失去了这生命中最重要但却往往被我们忽视的关键要素,那么生活真的会天翻地覆。
我有一对老客户,我们每年都会见面,我真的是看着他们一路从第一年健步如飞的一对伉俪变成了步履蹒跚的老人,其实也就不到十年的时间。现在老太太身体还算健康,尚能照顾已经移动不便的老先生,但他们为自己的未来担忧。两个儿女都在外省工作,如果真的生活不能自理了,最好的归宿恐怕是养老院。可是作为华人,老外的养老院条件再好也因为饮食、文化等原因让他们感觉不那么自在,而中国人的养老院漫长的等待期让老人感觉入住无望。儿子帮他们联系了一家私人养老院,一个月6500多加币的费用,虽然两个老人的晚年积蓄颇丰,但退休后收入的锐减,让他们实在不敢选择如此昂贵的地方。每次见到阿姨,她都拉着我的手跟我唠叨一下自己的烦恼。
如果您也对自己年老时的生活感到担忧,在您还年轻、健康的时候记得给我自己买一份长期看护保险吧,有了这个保险真的会让您感觉到一份安心。
什么是长期看护保险
顾名思义长期看护保险就是当受保人需要人来看护的时候,或者说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能够获得理赔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的受保条件是:“受保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那么如何界定呢?如何才能算生活无法自理呢?
在加拿大保险公司规定人有六项基本生活需求:穿衣、吃饭、洗澡、移动身体、上厕所和控制大小便。如果有医生开具的证明证实受保人无法完成上述能力中的任何两项则可被确认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这时他就符合了申请长期看护保险的条件,可以开始申请长期看护保险的理赔。
长期看护保险如何理赔
长期看护保险的理赔是按周支付的,最低保额是每周150加元一个月600多加元,最多每周赔付2300加元每个月大概8600加元。这些理赔款项都不会计入受益人当年收入,也就是说全部都是不需要纳税的,是实实在在拿到手里的金额。
理赔的时长是可以选择的,受保人可以选择未来获赔100周,150周,250周,sunlife公司的长期看护保险还提供一个选项就是赔付到终身。赔付的周期越长需要支付的保费也就越多。如果受保人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暂时性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一样可以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理赔到受保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例如某人购买了长期看护保险以后因为严重骨折需要卧床休息一年,那么在这期间他可以申请理赔。一年以后他恢复自理能力则理赔会停止。在未来如果他因为其他原因再次失去自理能力可以再次申请理赔,在他一生中总的理赔时间小于或者等于他购买保险时所选择的总赔付周期。
在受保人申请长期看护保险的理赔时需要在北美境内,因为保险公司需要见到受保人并且确认他是否真的失去了自理能力。如果是暂时性的失去自理能力保险公司会定期复查,看受保人是否还符合理赔条件。
等待期
长期看护保险有一个等待期,以让保险公司确认受保人的确是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这个等待期是可以选择的,90天或者180天。等待180天的话保费会便宜,但是我建议客人最好选择90天,因为真的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了,当然希望能越短时间拿到钱改善自己的生活越好。
当然等待期期间并不是不予支付理赔款,当等待期过后,受保人收到的第一个月理赔款会是四个月的金额,其中三个月是支付等待期期间的理赔费用。
保费支付周期
跟其他保险一样,长期看护保险可以选择支付终身,也可以选择在一段时间内就付清保费,但是保险终身有效。如果客人不到40岁,那么他最快要付到65岁,如果是40岁或以上的客人则可以选择支付25年。
附加福利
有些客人会问我,如果我本人在去世之前并没有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那我的保费不是白交了么?说实话,如果一个人能长寿并且在平静和健康的状态下去世,那真是一种福气。但也的确,他之前交的保费就等于没有产生作用。长期看护保险则提供了返还保费的条款供您选择。也就是如果受保人没有理赔就去世了,则保险公司会退还所有的保费。
如果客人有理赔,但是理赔额没有达到他所支付的总保费数,那么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和理赔总数的差额。
另外考虑到通胀的因素,您也可以选择每年理赔额有增长的额外条款。当然增加额外条款是要多支付一些保费的。
无论是那种保险都是为了让您晚年无忧或者给后代留下一笔财富,但一定要记住保险买的越早越便宜,越早得到保障的时间就越长。曾经有朋友跟我开玩笑说:“其实死不可怕,生不如死才可怕。”虽然是玩笑话,但细品起来真是如此。在脆弱的时候依然能保持尊严的活着,真的很重要。
作者简介:Ph.d Vicky Gao 高静华,私人保险理财顾问、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