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文明守则和文明行为规范

教职工文明守则和文明行为规范

为创建文明学校、和谐学校,营造团结互助、相互尊重的工作氛围,以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及优良校风教风教育,引导教职工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倡导文明礼仪行为,进一步融洽了党群之间、师生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过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学校发布了教职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并以此促进文明学校的深入创建。学校教职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如下:

一、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 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业务精优、开拓创新。

三、 奋发向上,团结协作,一切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大局意识。

四、 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五、 为人师表,着装大方得体,不穿过短、过露、过透、无袖服装。

六、 礼貌待人,语言文明,不讽刺、挖苦同事和学生。

七、 热爱劳动,坚持锻炼,不酗酒,不搞赌博性娱乐活动。

八、 遵守校规,开会不随便讲话,不开手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随便离开会场;上课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九、 讲求网络文明,不浏览不健康网站。

十、 保护环境,爱护花木,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学区、公共场所或学生面前吸烟,不酒后进课堂。

十一、 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

十二、杜绝任何与教学、学生有关的商业性行为,不从事第二职业。

十三、诚实守信,按章办事,不弄虚作假,不搞小团体。

十四、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和伪科学活动。

十五、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敢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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