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报五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近年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邓志宏政商不分问题。邓志宏在担任水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原盘县人民政府县长期间,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要求煤矿业主向其妻子王某购买茅台系列酒,共获利513万余元。邓志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黔东南州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原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司大鹏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司大鹏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其家族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企图联合其他公司统一提高混凝土销售价格,垄断经营混凝土市场。因某建材公司未同意其提议,司大鹏公然组织、纠集多人驾驶车辆封堵该公司大门,导致公司被迫停止生产经营,员工上街拉横幅游行,造成不良影响。司大鹏于2019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7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安顺市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华逢元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用于营利活动问题。华逢元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借为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款10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上为管理服务对象傅某某谋取利益,并多次索要现金共计70万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2019年8月,华逢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遵义市余庆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骆开津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2020年3月,余庆县白泥镇人民政府筹备实施建设迎春村大坪茶产业路项目,骆开津向白泥镇分管领导卢某某打招呼,推荐其朋友王某承建该项目,最终王某成功中标。2021年7月,骆开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铜仁市碧江区六龙山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黄烈斌以借为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等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4月,黄烈斌任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二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借为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款3万元,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折合人民币4000元,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长期拖欠管理服务对象物资款,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黄烈斌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调离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贵州日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赵野平

编审:安轶伦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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