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甩掉不文明行车习惯:很多时候,驾驶者的不文明行为都是在不自觉或不自知的情况下做出来的。现在,按照我们提供的以下线索一一检查你的驾车行为吧,如果不幸“中招”,请立刻将它们“甩掉”。

拐弯不打转向灯:超车或并线时打转向灯是为了给前车和后车一个警示,这样别人就知道了你的意图。假如你在行走比较缓慢的道路上并线,在没有打转向灯的情况下,邻车道后方车辆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他可能还在继续加速,但在你并线过来后它就必须要急刹,很容易发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随手往车外扔东西或吐痰:别以为行驶中乱丢东西是个不起眼的小事儿,尤其在高速路上,万一扔出去的垃圾“贴”到别车的前风挡,遮挡了驾车者的视线,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行车途中吐痰的行为也很恶劣,别说吐到其他人车上遭到鄙视,就是吐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抢行:交规明确规定,转弯让直行。如果抢行先转弯,会把直行车堵在后面,影响交通,严重者也会出现交通事故。

乱鸣笛:交通堵塞时有人会一直鸣笛不止,这种行为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还会让人更烦躁。在行人与车辆共用的道路上,前方有行人挡住去路时,有的驾驶者也会鸣笛示意行人让路,这显然是一种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

不讲礼让:看到有车要并道时故意加速,或者是不懂得礼让行人。

强行并线:其实这与不打转向灯有一定关系,这样往往会让后车措手不及。正确并道应是先观察相邻车道情况,如果允许并道,再打转向灯,待转向灯闪过3次之后,迅速完成并道。

雨天开快车:这没什么可多说的,想象一下如果自己是路人被溅一身泥水的情形和心情吧。

不观察后视镜直接下车:突然开启车门对于旁边经过的自行车与摩托车的伤害特别严重。尤其是摩托车,甚至会导致伤亡。

长时间在主道上慢行: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必须要减慢行车速度,一定要尽可能驶出主干道后再进行;如果是不能拖延的事情,那就尽可能靠边,并打开双闪灯。

借道行车不礼让对车:现实中的确有一些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大家都可能这样做会导致交通暂缓,但别在此时讨论谁对谁错,而是互相礼让对方,让道路快速畅通。

路口抢黄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宁停三分、不争一秒,等的是安全,争的是生死。

行车不系安全带:安全带所起的作用实际上要比安全气囊高得多,所以别把那根带子只当摆设和应付警察的工具。

乱开远光灯:有些驾驶者喜欢开远光灯或雾灯来扩大视野范围,但远光灯会令对向以及前车驾驶者“瞬间致盲”,严重影响他们的判断能力。市区道路在夜晚照明情况良好,开近光灯行驶已满足行驶要求。

骑线行驶:在规整宽阔的道路上骑线行驶,会影响后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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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刹车并线:其实也就是完成并道后或并道时踩刹车,这样做不仅影响自己的行车流畅性,还会令后车措手不及。

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交通设施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规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线,行人、不同类型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有各自规定的通行路线。然而,在当前的交通环境中,极少有绝对的“专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强调交通参与者各行其道的同时,也要规范交通参与者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道路的行为,即“借道通行”的行为。在科学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参与者在使用非其法定优先使用的道路时,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环岛是为了减少车辆行驶冲突,在多个交通路口交汇的地方设置的交通设施,多为圆形,它使车辆按同一方向行驶,将冲突点转变为通行点,能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环形路一般有4个入口和4个出口(或者更多),交规规定:机动车进、出环形路口时,出路口的先行——这是为了避免环岛内堵车。先出后进,就跟坐公交车先下后上一样的道理。机动车进环形路时不必打灯,出环形路时必须打右转向灯。因为进入环岛时不会影响其他车辆,出环岛时出口不定,要打灯示意。

超车规则:超车是指同一车道内后车发出信号从前车左侧越过前车位置而又按规定驶回原车道的行驶过程。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过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喇叭、灯光怎么用:人与人可以用声音、表情以及动作进行沟通,在车联网还未最终实现的当下,汽车与汽车之间的沟通更多通过灯光和喇叭来实现。如果你清楚如何在日常行车中正确与“他车”沟通,那么你的出行一定会变得畅通起来。在禁止鸣喇叭的地段应禁止鸣喇叭。

机动车在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灯光的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尾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如何正确使用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机动车在遇到交通安全隐患大的情形时使用灯光、喇叭的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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