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林小说《是我记错了》
是我记错了
陈振林
我的电动车不见了。
就在前天下午,我骑着电动车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点事,事情办完了,却找不着我的电动车了。那天办的事也不大,就是在行政服务中心给家里的营业执照换个证。办事前前后后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是,我一出行政服务中心的大门,却不见了我的电动车。
我的电动车是上个月才买的,花了3800元钱。当时购买时我选了大红颜色,我觉得这颜色大方。这骑了还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让我给弄丢了。
我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周围找了半个多小时,在那个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成堆的车棚里耐心地寻找,睁大了眼睛一辆车一辆车地排查,还是见不着我的电动车。其实我清楚地记得我是停在车棚的最左边的,因为我知道我办事的时间不会太长,我会马上就离开的。我认真在给我的电动车上了两道锁,轮头锁是第一道,第二道是我自配的一把大锁。
我问了问门卫。门卫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他穿着制服,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是不是你有同伴骑走了啊?”我摇了摇头,我明明是一个人来的呢。
我想了想,这门口不是有监控吗?那我可以看看监控啊。
我于是向门卫提出了看监控的要求。他倒是很热心,请示了他的领导,我和他一起调出了下午的监控。很快,我就看到了我那辆大红的电动车,在下午三点二十二分出了大门。那个时候,我正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事。这监控上显示,骑着我大红色电动车的有两个人。骑车人是个30多岁的女性,穿着件米色上衣,国字脸,脖子上还围了条紫色的围巾。坐在后边的是个40多岁的男性,他用手中的报纸有意地遮挡着自己的脸部。
我拿出手机,将这监控的画面拍成了照片。其实,我不用看照片,我已将画面上的两个人的样子熟记于心了。
我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警。接警的民警立即赶来了,他安慰我说:“我们尽力帮你吧,但不一定能找到。”我知道这种事是太多了,事情太小,公安机关不会轻易动用警力来调查。这丢失自行车、电动车的事,只能看失主的机会了。说不定当天就能找到,说不定永远找不着。
我不想这样不了了之。我想到我有QQ我有微博和微信,我可以自己向我的亲朋好友们求助。说做就做,我将监控画面拍成的三张清晰一些的图片发在了我的QQ我的微博和微信,并写了几句求助的话语。我有不少的朋友,另外我作为教师,也有不少的学生,他们都可以帮我转发帮我寻找呢。
很快,他们之中有人回话了,大多是安慰我的。有的说,折财免灾呢。有的说,也许人家只是借用两天,立刻就会归还的。
我心里只是苦笑。但愿,我的电动车会回来。
昨天上午,我的微信中回话的人就多了。
朋友小唐说:“这个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马上就有人回应:“那就好好回忆一下啊。”
“这个是……”我最好的朋友王兵说了句半截话。
“你说啊,说出来啊……”有人催促王兵。
一会,又有人留言:这画面上的女人,我见过,我认识,她常出现在东区菜场。
有人又说:她常常在长江路上逛街。
有人回应:哦,是她。
我正想问明白是哪个?但马上王兵就发给我私信:陈老师,你是不是记错了,你停放电动车的地点应该在车棚右边吧。
我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我当时确实停放在车棚左边啊。我准备回个信息给他,另外好几个朋友的私信又传了过来,私信的说法不同,但意思却是一样,他们认为我记错了,说我的电动车当时应该停放在车棚右边,不信可以去看看。
我就不信了。我马上打的到达了行政服务中心车棚。果然,就在车棚的最右边,我的红色电动车稳稳地停放在那儿。那大红的颜色,似乎有人擦拭过,更显得鲜艳了。
我骑回了我的大红色电动车。我拿出手机,马上回复了我的朋友们:谢谢大家的关心,我的电动车没有弄丢。对不起大家,是我记错了。那天中午我在家中喝了点酒,将电动车停放的地点记错了。
消息发完。我心里笑了。
陈振林,冰心儿童图书奖获得者,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叶圣陶教师文学奖获得者,“青铜骏马”文学奖获得者,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小小说名家档案作家,上海图书一等奖获奖作家,“中国好故事”获奖作家,“百年百部故事经典”作家,全国第二届吴伯箫散文奖获奖作家,第十四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大奖获奖作家,《北京文学》“重点推出”作家。20多篇小说入选中、高考相关试卷,300多篇(次)作品入选各种选本。在《北京文学》《小说月刊》等刊物公开发表作品百万字,出版文集《阳光爬满每一天的窗子》《父亲的爱里有片海》等十九部。《读者》《意林》《文苑》《百花园》等刊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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