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图腾》天鹅在杨克眼中是艺术,在外来户牧民眼中是食物
《狼图腾》中最令人遗憾的事情,就是美丽的白天鹅被射杀,每次看到这里,都有一种无力感,有一种心痛感。
在中国最后一块美丽的原始草原上,一片汪蓝汪蓝的天鹅湖坐落在那里,静静的,象一个高雅端庄的古典美女,让人看一眼都觉得是亵渎。
宽阔的湖面上,十几只白得耀眼的天鹅在茂密绿苇环绕的湖中幽幽滑行,享受着世外桃源般的宁静和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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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桃源般的草原被一拨一拨的牧民打破了宁静,一片一片的喧闹声在草原上、在天鹅湖边响起来。美丽的白天鹅还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还象一个单纯的幼儿一样,看着忙忙碌碌的牧民,睁大着好奇的眼晴想看看这一群闯入者想要干什么。
杨克,一个北京学生知青,从小迷恋芭蕾舞《天鹅湖》,被舞台上的天鹅深深迷住。他看到草原上自由飞翔的天鹅,就象看到了舞台上的艺术,看到了艺术的美丽,看到了生活中的美,他被深深的震撼。
包顺贵和外来户的牧民看到天鹅,想到的立即是天鹅肉很好吃,想法设法也要打一只天鹅尝尝天鹅肉,这是一群现实主义者。
记得包顺贵看到天鹅的第一想法是:天鹅可是飞禽里的皇帝,能吃上一口天鹅肉,这辈子就算没有白活。
包顺贵是牧场的领导,指挥人惯了,总是一幅高高在上的口气,可是他这样也只是在牧民面前这样,在他的领导面前,也是一幅唯唯诺诺,时刻想着要讨好的样子。
他看到草原上大片大片美丽的芍药花,就觉得这些花太漂亮了,比城里大公园里人种人养的芍药长得还要好。然后立即想到这些稀罕玩意要是卖到城里得卖多少钱呀,还要先移植几棵给军区的首长,让他们高兴高兴。
这样一个在领导面前极力巴结讨好,在下属面前又趾高气扬的人,在心底是有一种向上爬,站到金字塔顶端的欲望。可是现实又让他只能在蒙古草原上,管理牧区,所以他在下意识里要通过吃天鹅来来实现心底的,不可示人的欲望。
老王头和二顺只是外来户牧民,他们被蒙古本地牧民嫌弃,看不起,想吃羊肉、牛肉都吃不了,他们就单纯的把天鹅当成了解馋的肉,没有枪,他们就自己制造了原始武器弓箭,射杀天鹅,抢夺天鹅蛋。
在他们眼中,天鹅也好,天鹅蛋也罢,只是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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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杨克要拿羊油与老王头换天鹅蛋时,老王头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因为他在心里,天鹅蛋只是食物,与鸭蛋一样。
杨克把用羊油换来的天鹅蛋放回到天鹅窝里,希望能孵出两个美丽的白天鹅,他想保住心目中的艺术,他的梦想很美丽,也很梦幻。
但是现实很残酷,他不知道人的破坏性有多大,特别是整天吃不着肉的外来户,吃了美丽的白天鹅后,更加激发了他们射杀天鹅的私欲,于是连夜把能看到的天鹅全部射杀,连杨克送回的那两个天鹅蛋也再次被抢了回来,连带着天鹅蛋的妈妈也被射杀了。
杨克伤心的不得了,骂老王头他们伤天害理,恨不得把他们揍一顿。
可是,他自己却兴高彩烈的掏狼崽,养小狼,这也是蒙古牧民所不能接受的。
在蒙古牧民眼中,狼是高贵的动物,是腾格里派来保护草原的使者,是他们的图腾,是他们死后带他们的灵魂上腾格里的使者,可是杨克和陈阵却在他们的地盘里,公然的拳养他们的神灵,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侮辱和亵渎,是不能容忍的。
其实,杨克和陈阵养小狼,对蒙古牧民的伤害,比老王头这些外来户射杀白天鹅对杨克的伤害更大,心里的创伤更深,更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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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都没有错,他们都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为了艺术,为了信仰,为了生存,只是没有一个平衡他们的支撑点,他们只能靠着自己的想法行事。
在蒙古牧民眼中,天鹅是萨满的神灵,不能猎,不能吃。
在外来户眼中,萨满就是四旧,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天鹅因为被蒙古牧民看作神灵,也被外来户看作四旧,所以他们猎杀天鹅,一点负罪感都没有。并且在他们心中,他们这是破除四旧,是跟着时代走的,是政策规定的,他们没有错。
在包顺贵眼中,外来牧民吃不上肉,就要给他们解决吃肉的问题,刚好有一天鹅湖的天鹅,既不要钱,也不碍着谁,一举几得的事情,他是完全从协调问题、解决草原食物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杨克,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上升到情感归宿问题,已经考虑艺术,是精神层面的。
他们只是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都认为别人的想法不可思议,都认为自己没有错。
主要问题是,他们本身站的位置不一样,考虑的问题角度不一样,所以做出的事情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就没有对错。
那时,没有保护动物法,要是放到现在,谁再缺肉吃,再想要解决粮食问题,也不能把主意打到天鹅头上,那可是珍稀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旦射杀天鹅,那就是犯罪,没有几个人会想着吃口天鹅肉,把自己吃内牢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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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里,田墨轩对李云龙和赵刚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法制健全,如果法律丧失了公证,后果无疑是可怕的。
其实,有些事情可以依靠人的信仰来处理,就象蒙古牧民对待草原,对待狼,对待天鹅,他们有着自己的信仰,保护草护,既打猎又保护狼,维持着草原的生态平衡,绝对不去猎杀天鹅,甚至不去天鹅湖里洗澡。
但是,对待没有蒙古牧民信仰的人来说,你是没有办法依靠信仰约束他们的,因为那是你的信仰,不是他的信仰,他即使猎杀了天鹅,毁坏了草原,也不必受到惩罚,更不会有良心的不安。
甚至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在文化大革命让人疯狂的年代,根本没有法律,有的只是一会左倾一会右倾的上层人士的主张,谁的思想占据主导,下面的人就听谁的,按谁的做。
一句话,一个行为,可能就导致一个人所谓的犯罪,就象外来户可以对着不让他们猎杀天鹅的毕利格老人说,你那信奉天鹅是神鸟的是四旧,是需要破除的,并且说的理直气壮,毫无负疚感。本来应该理直气壮的毕利格老人哑口无言,因为那是政策,他也不敢多说一句话,只能去翻蒙版的毛主席语录,看看能不能找到哪句话可以治这一帮子土匪。
如果,是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老王头不敢去杀天鹅,更不敢理直气壮的怼毕利格,毕利格能理直气壮的去理论,阻止这些暴行。
一切,都是一些人有了特权,或者依靠特权躲避惩罚,利用特权做一些自认为正确的事情,实际上确是触犯了别人的利益而不自知。
所以,一切都是需要规矩,需要信仰,需要健全的法律。
信仰,让人从心底遵从某些规则,心甘情愿的守护他,实现部分和谐。
法律,让人敬畏,约束犯错,实现社会整体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