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徐朔方:元曲中的包公戏
现存的一百几十种元代杂剧中,有十本包公戏。另外有五本虽然写 的不是包公,是别的人物,但性质是相近的①。一般公案剧还不在数内。 可见包公——公案故事的题材曾经广泛地为元代杂剧作家所采用。
根据《宋史》的记载,包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连 童稚妇女都知道包待制的名字。当时谚语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当然不能认为这是对历史人物包拯的客观评价,但是民间传说确实是按 照这个面貌而发展起来的。
在元代杂剧里,包公完全成为传奇人物。他仿佛是民间的正直之神。
在外族统治下的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社会里,人民以包公的形象毫不 含糊地指出:什么是善,善的必然胜利;什么是恶,恶的必然灭亡。包 公的判决可以说就是人民的判决。这种信心和理想有助于人们从那样多 难的年代坚持过来。
借助包公的形象,人民还表达了自己的愿望:不要那些为非作歹的赃官污吏,要大公无私的包公那样的人来为人民办事。所以在包公身上, 我们看见的不是我们祖先对过去的历史人物的怀恋,而是对美丽的未来 的展望。
包公戏之所以流传不绝,其原因正在于此。
但不是所有的包公戏都是好的。《留鞋记》虽然有明朝人把它改编 为传奇,它内容贫乏,戏剧性弱,不是一个好戏。包公戏的比较共同的 缺点主要有两个。第一,鬼神、梦兆之类含有迷信果报的成分。如《魔 合罗》、《生金阁》、《盆儿鬼》的被害者都是命中注定有一百日血光 灾,《冯玉兰》、《生金阁》有令人恐怖的提头鬼,《蝴蝶梦》的梦兆 等。第二,封建道德的说教。如《救孝子》、《蝴蝶梦》、《合同文字》 中的孝子、义妇与贤母。
但是,即使在较差的包公戏里,和它们的缺点并存的也还有较好的 东西。以《盆儿鬼》为例。被害者的骨灰烧成尿盆,它发出声音为自己 伸冤。这当然是迷信。但是它说明了一点:如果不是自己要报仇,无论 包公怎样聪明正直也是没有用的。而且,害死的人被“烧灰捣骨夹泥水烧做盆儿”还是阴魂不散,复仇的意志是何等坚强。遗憾的是这些意图 缺乏清晰有力的表达。
① 包公戏十种是:无名氏《包待制陈州粜米》、无名氏《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关汉卿《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关汉卿《包待制三勘蝴蝶梦》、郑廷玉《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李行道《包待制智赚灰阑记》、 曾瑞卿《王月英月夜留鞋记》、无名氏《叮叮当当盆儿鬼》、武汉臣《包待制智赚生金阁》、无名氏《神 奴儿大闹开封府》等。另外五种:孟汉卿《张孔目智勘魔合罗》、孙仲章《河南府张鼎勘头巾》、关汉卿《钱大尹智勘绯衣梦》、无名氏《冯玉兰夜月泣孤舟》、王仲文《救孝子贤母不认尸》等。
李行道的《包待制智赚灰阑记》可以作为一般包公戏的代表。 它成功地描写了从良妓女张海棠。剧情发展取决于她的社会地位以及她的善良的性格。 张海棠为了维持自己、养活母亲做了妓女。她的兄弟张林觉得很羞耻,骂了她一顿出门去。从良后,她嫁给马员外为次妻,养出一个孩子。 后来张林落魄回来,要她资助。她不答应。马员外的正妻假意劝说海棠, 让她把海棠的头面衣服交给张林。马员外看见海棠的头面衣服没有了, 正妻却说是海棠私赠给奸夫了。其实,赵令史正是正妻的奸夫。正妻通 同赵令史毒杀马员外,并以海棠的孩子据为己有以图谋财产。邻舍、收 生婆接受贿赂为她作证。县里审不清楚,解到包公那里。包公命人把石 灰撒成一圈(灰阑),孩子放在里面。看张海棠和正妻,谁能把孩子拉 出来。海棠疼爱孩子不忍用力拉,被正妻拉出来。包公判明张海棠是孩 子的生母。正妻和赵令史凌迟处死。
杂剧开始于张海棠、张林兄妹的误会。海棠对落魄回来的兄弟的嘲 笑、挖苦,是妓女和次妻生活的长期屈辱的反激。整个社会不把她当作 人看待,连自己的兄弟也不例外。而现在兄弟落魄回来了,她要泄愤一 下,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不是她不愿意帮助兄弟,而是妓女、 次妻的身份使她不敢作主。后来,正妻说可以给兄弟一点东西,她就给 了。元曲里有做过妓女而旧习不改的一些搽旦饰的女性形象,张海棠则 是做过妓女想重新做人而过分拘谨的女性。她在公庭上说不出话来。但 是在任何情况下,她深信正义和胜利属于她自己。
从《灰阑记》使人想起所罗门的故事。所罗门说要把孩子劈为两半。
真正的母亲放弃她的一半,得到的是整个孩子。它和《灰阑记》是不同 民族的各自的传说。某些学者硬说《灰阑记》受到所罗门故事的影响, 由于缺乏可靠的证据,这种说法不能成立。《灰阑记》以人的智慧代替 了某些包公——公案戏的迷信果报的东西。它和《陈州粜米》、《鲁斋 郎》、《合同文字》等几本戏在这一点是同样成功的。
《灰阑记》最初审理案件的不是幻想出来的包公而是当代现实生活中的县官、太守。几个包公——公案戏都是如此处理。只有权豪势要为 被告才是一上堂就遇到包公。例外的不多。
在《灰阑记》、《神奴儿》和《救孝子》、《魔合罗》、《勘头巾》等戏里,两次审判出现在同一剧里,形成显明的对比。拥护的是人们理 想中的人物,反对的是元代的现实政治。爱憎分明,丝毫不容混淆。
这几个以及非公案戏的其他几个杂剧写到坐堂审事的一般官员总是 尽讽刺的能事。它们对现实的深刻的揭露加强了包公——公案戏的现实 主义精神。
请看《灰阑记》的描写。 郑州太守听了马员外正妻的话,不知所措,说她“口里必力不剌说上许多,我一些也不懂的,快去请外郎出来。”外郎说:“相公呼唤我, 必是有告状的又断不下来,请我去帮他哩!”——实际上审理案件的是 外郎赵令史,而他正是正妻的奸夫。
太守的上场诗:“虽则居官,律令不晓,但要白银,官事便了。”
太守的下场诗:“今后断事我不嗔,也不管他原告事虚真,答杖徒流凭 你问,只要得的钱财做两下分。”——两首诗活画出赃官的嘴脸。
杂剧所反映的是元代吏治的真相。 元代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皇朝,蒙古酋长不懂得甚么叫吏治。
剥削榨取是他们的根本政策,这也是政治腐败的根本原因。在铁木耳大 德七年一次就发觉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名赃污官吏,四万五千八百六十 五锭赃钞,五千一百七十六件冤狱。有势力的赃官还不在内①。杂剧所写 的正官昏庸、令史专权可以从元代史实中得到解释。
一、蒙古色目子弟以“承袭”、“承荫”得官。这就是杂剧《范张 鸡黍》所说:“口边厢奶腥也犹未落,顶门上胎发也尚自存,生下来便 落在那爷羹娘饭长生运,正行着兄行弟后财帛运,又交着夫荣妻贵催官 运。”
二、如元刊本《范张鸡黍》所写:“有钱的张打油提在不次选用科”, 富豪以财货得官。
三、蒙古酋长以军人为地方官。 这些官员自己没有办事能力,有的还不懂得汉语,只得把讼事交给下级吏人,只要发财就行。 元代军运频繁,州县长官因“管押钱粮等事,动经半年周载不能署事”②。在这种情况下,令史、外郎专权更是自然的结果。
除了以上所说,元初官员不给俸钱,肃政廉访使(后改诸道黜陟使)、 达鲁花赤向州县长官的勒索,使得官员非贪污不可,更加深了吏治的腐 败。
《元典章》十二“吏部·六”曾引录某监察御史在 1301 年的一个呈子。它这样描写诉讼的各种弊端:
┅┅各处状铺之设,本欲书写有理词讼,使知应告不应告之例,庶革泛滥陈词之弊, 亦使官府词讼静简,公事易于杜绝。比年以来所在官司设立,书状人多是各官梯已人等于 内勾当或计会行求充应,所任之人既不谙晓吏事,反以为营利之所。凡有告小事,不问贫 富须费钞四、五两而后得状一纸;大事一定(锭)半定者有之。两家争竞一事,甲状先至, 佯状已有乙状,却观其所与之多寡,而后与之书写。若所与厌其所欲,方行书写,积或悭 吝,故行留难,暗行报与被论之人,使作原告。甚至争一先,费钞数锭者。又有一等有钱 告状者,自与妆饰词语虚捏情,虽理由曲而亦直。无钱告状者,虽有情理,或与之削去紧 关事意,或与之减除明白示(字)样,百般调弄,起灭词讼,由是讼庭日见烦冗。 不能认为这个官方文件有何等深刻的揭露作用,由于原作者的地位
和偏见,它只写到下级吏人的舞弊,但是它是具体的记载,可以和前面 所说互相印证。
一般包公戏中的案件不外乎人命和家庭纠葛。可是还有另外一类包 公戏。在《陈州粜米》、《鲁斋郎》、《蝴蝶梦》、《生金阁》等杂剧 里出现的是远为重大的社会问题。《陈州粜米》的凶手和罪犯是带着敕 赐紫金锤的小衙内,《鲁斋郎》的罪犯是“嫌官小不做,嫌马瘦不骑” 的权豪势要鲁斋郎,《蝴蝶梦》的凶手是“打死人不偿命”的葛皇亲,《生金阁》的凶手和罪犯是“打死一个人如同捏杀个苍蝇相似”的“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庞衙内。 当时所谓权豪势要包括蒙古统治者、有地位的色目人、为虎作伥的宋金降臣以及“附丽权贵、滥叨名爵”的豪富之家①。可是依杂剧所描写 的他们的气焰看来,他们应该不是任何个人的名字,而是享受特权的蒙 古统治者的代名词。
① 见《中国通史简编》初版本。以下关于元代社会的分析,不注明出处的,均见该书。
② 见《元典章》十四“史部·八”。
① 引号内语句见《元典章》八“吏部·二”。富豪之家成为权豪势要,同书“吏部·二”有详细说明。他们“把持官府,欺凌百姓”,“虚捏着怯薛(元代宫廷的近卫军),冒着籍贯,欺狂朝廷,受了宣敕”。
无名氏的杂剧《包待制陈州粜米》是最适当的代表。 它创造了反抗的老百姓张撇古父子的形象。他们不是温顺的被欺压
的人。张撇古是为反对小衙内和仓官的小斗出、大秤进、以坏米作好米 的苛政而被当场打死的。他骂官员是“吃仓廒的鼠耗,咂脓血的苍蝇”。 “柔软莫过溪涧水,到了不平地上也高声”——他意识到自己的行动是 正当的。
传说的包公在这个元代杂剧里并不太有威权。他甚至有消极、退避 的倾向。第二折有许多曲子是包公在诉苦。“待不要钱呵怕违了众情, 待要钱呵又不是咱本谋,只这月俸钱做咱每人情不够。我和那权豪每结 下些山海也似冤仇┅┅吃了些众人每毒咒。”如果说元代官员中的确有 人像传说的包公那样清廉正直,他的处境是极度困难的。
包公只能让小撇古打死杀害他父亲的凶手小衙内,如果不是幸运地 利用刘衙内请来的赦书,小撇古是要抵命的。然而小衙内打死张撇古, 包公没有公正的法律可以运用,只能运用计谋。这就是说,连传说中那 么威风赫赫的“龙图阁待制正授南衙开封府尹”包公对这般权豪势要也 是无可如何的。敕赐的势剑金牌并不能使他在权威势要之前有所作为。 满朝大臣知道刘衙内的儿子小衙内不是好人,但是还是派他到陈州去开仓粜米,而且还交给他打死人勿论的敕赐紫金锤。
所有这些描写大大加强了杂剧的现实性,它和最好的几种元曲一 样,十分成功地以历史题材反映了当代民族压迫、阶级压迫交加的社会 现实。
不是偶然的,在《生金阁》里,包公不是去捉拿凶手庞衙内,而是以请他喝酒的名义去邀来的。《蝴蝶梦》葛皇亲打死老百姓王老汉,谁 也不敢过问。可是王的儿子打死葛皇亲为父亲复仇,立即被公人押起来。 包公在审判时不提到葛皇亲应该为王老汉偿命,而不能不叫王的儿于为 葛皇亲偿命。这是元统治者制订的法律。在这里包公之所以为人称颂, 只是因为他用计释放了王老汉的儿子。在另一个杂剧,尽管鲁斋郎罪大 恶极,包公只能奏请予鱼齐即以死罪,然后把“鱼齐即”改为“鲁斋郎”。 郑廷玉的《包庞图智勘后庭花》也有类似的情形。所有的罪犯都判以应 得之罪了,可是首犯廉访使夫人却是逍遥法外。
这几种包公戏没有为当时的社会现实加以粉饰。杂剧中的权豪势要 是真正享受特权的蒙古统治者。对他们的罪恶的暴露以及一般包公戏对 元代黑暗政治的抨击必然包含人民的反抗因素在内,这是不待论证而自 明的。
(原载《文史哲》1955 年 9 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