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要有——摄影意识!
摄影意识的概念
摄影意识是对客观反映的思想活动,
它的基础在于认识和理解摄影。
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摄影者的实践创作,
是摄影者对拍摄物象的一种重要的观察方式、
思维方式、表现方式。
它是失败时的体验,也是成功时的积累。
摄影意识的内容
一,思维方式——没有思考式的照片,
只有照片式的思考
在感受现实生活中的若干事物时,
随时随地地结合摄影这一专业技术
与艺术语言所能发挥的长处和局限来思考,
并形成这种习惯。
注意避免把精力集中用在照片难以表达的构思和设想中。
例如有些题材和主题思想可以通过诗歌的想象,
或者可以通过电影运动的画面来恰当地表现,
而想用摄影这一平面、静止、
受画面四框限制的可视形象来表现却很难,
或根本不可能。
二,观察方式——没有眼睛式的镜头,
只有镜头式的眼睛
摄影艺术家能把自己的独创性和联想力,
通过“二只眼”的观察力,
再通过 “一只眼睛”的镜头表现出来,
通过摄影语言传达出来。
这就是摄影意识中的观察方式
——锻练用照相机的“眼睛”来环顾一切;
用感光片的形态来设想还没有呈现出的作品形态
——冲洗出的底片和制作出的照片。
这里同时也包括摄影意识中的预见能力,
直观景物 (标准镜头)、大视角包容
(广角镜头)与集中的特写表现 (长焦镜头)的正确运用
与黑白灰的观察方式及色相、饱和度、
寒暖对比的色彩观察习惯,
都是摄影家必须练就的观察功夫。
三,构思方式——没有构思样的照片,
只有照片样的构思
摄影创作,无论你构思得如何巧妙和具体,
都需到现场去对号入座,
即便是经过一番苦心的组织加工,
往往也与你既定的构思大有出入,
不得不因势利导,修改原构思。
更不消说有很大一部分优秀摄影艺术作品的构思
是在进入拍摄现场后的“触景生情”
或拍出照片后的“借物托志 ”。
然而,无论以上哪种情况都很难冲破摄影艺术语言
所能表达的局限性——平面的、可视的、静止的、
受画框制约的、无声、无味、无动态发展过程的、
凝固了的瞬间形象。而且还要受到读者能否从画面中
理解作者创作意图的检验。
所以,每一个摄影艺术家都苦心去寻找最佳的表达方式。
如B·布兰德所说“对纪录照片,
我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一些我说不出来,
只能模糊感受到会带给我快乐的特质”的那种东西,
企图用这有限去设法表现无限。
四,操作方式——没有技能性的创作,
只有创作性的技能
摄影意识概念中所包含的习惯性、下意识性,
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操作方式上。
将手头器材熟练、有效、恰当地调动和使用,
尽量使它能得到最佳状态的发挥。
面对不断变化的拍摄对象,
摄影家要当机立断地作出确切判断。
例如:是俯视、平视、还是仰视?
是全景好、中景好、还是特写好?
在即将按动快门之时,需要及时掌握典型瞬间的抓取,
恰当时机的预见性等待,光影、线条、
色块的调动与利用,陪体与主体的最佳组合等等。
对复杂的拍摄对象,要考虑如何控制曝光?
它的相对准确值应是暗部、亮部、还是中间部分?
使用附件的目标明确?后期处理也是操作的一部分,
对于照片中的某些小瑕疵,如何通过PS处理掉。
此外,如何利用PS使作品具有更大的感染力和更完美的艺术效果。
总之,应该 “扬长避短”,逐步发扬和完善自己的特长,
给观众展示一个“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艺术世界。
经过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后,你会发现,成功在向你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