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兵役制度是怎么样的
我国古代是农耕社会,对人力上无论是生产作业还是带兵打仗都少不了人,而在古代兵役制度上历朝历代对兵役管理的发展都较为重视,每次改革也是着重改革兵役制度。今天,我们来看看古代历朝历代的兵役制度是怎么样的。
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有征兵制度。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那时作战用战车,每辆车上有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战人员三名.俗称“三甲士”。在每辆战车的两侧与车后,随有步兵(徒兵)几十名,由奴隶充当。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侍候奴隶主的杂役。战国时以魏国为例:选拔武卒要求参加考选的人穿“三层之甲”,拿-张要用上百斤力才能拉开的硬弓和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文,头戴铁盔,腰佩剑,带三天粮食, 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
到了秦汉时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年储的原则。到了三国时出现了“世兵制”。
“世兵”就是父子世代为兵。这种兵家户籍不属郡县,而由军府管理,称为“士家”、“军户”。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大将军下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有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 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 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 -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 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 -的组织, 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