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22)。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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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物⑴不可以⑵终⑶尽⑷剥⑸,穷⑹上反⑺下,故受之以《复》。
【译】客观存在的物体不可能最终侵蚀脱落完全没有了,上面的脱落穷尽了却返回到了下面,所以承接《剥》的用《复》卦。
【注释】⑴“物”客观存在的各种物质、物体。《荀子·正名》:“物也者,大共名也。”
⑵“可以”表示可能或能够。《诗经·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
⑶“终”最终,到末了。《战国策·齐策五》:“今世之所谓善用兵者,终战比胜,而守不可拔。”
⑷“尽”完,没有了。《荀子·哀公》:“马力尽矣。”
⑸“剥”脱落,侵蚀。郦道元《水经注·毂水》:“墓前有碑,文字剥缺,不复可识。”
⑹“穷”穷尽,完结。《礼记·儒行》:“儒有博学而不穷。”
⑺“反”返回,还。《左传·宣公二年》:“宣子未出山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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