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19)。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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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可⑴观⑵而⑶后⑷有所⑸合⑹,故受之以《噬⑺嗑》。嗑⑻者,合也。
【译】 适合大家前来观看游览然后就要有地方口嘴开合吃饭,所以承接《观》的用《噬嗑》卦。嗑是口嘴咬合之意。
【注释】⑴“可”相称,适合。《庄子·天运》:“其味相反,百皆可于口。”
⑵“观”观看;观览。《诗经·小雅·庭燎》:“君子至止,言观其旗。”
⑶“而”连词。表示方式或状态。《孟子·告子上》:“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爱;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⑷“后”后面,位置在后。《礼记·乐记》:“事成而後。”注:“谓位在下也。”
⑸“所”处所;地方。《诗经·魏风·硕鼠》:“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⑹“合”引申为开合之称。《庄子·达生》:“合则成体。”《后汉书·张衡传》:“合盖隆起。”
⑺“噬”咬。《论衡·吉验》:“使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
⑻“嗑”合,闭。《抱朴子·守塉》:“口张而不能嗑,首俛而不能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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