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子》卷5德立6君人7君臣诗解疑动两争任法弗躬
《慎子》卷5德立6君人7君臣诗解疑动两争任法弗躬
题文诗:
立天子者,在于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者,
在于不使,大夫疑焉;立正妻者,在于不使,
嬖妾疑焉;立嫡子者,在于不使,庶孽疑焉.
有疑则动,有两则争,杂则相伤,害在有与.
臣有两位,国则必乱.国不乱者,君在位也,
恃君不乱,失君必乱.臣疑其君,国无不危;
孽疑其宗,家无不危.君者舍法,而以身治,
诛赏予夺,从君心出.受赏虽当,望多无穷;
受罚虽当,望轻无已.君舍法以,心裁轻重,
同功殊赏,同罪殊罚,怨所由生.分马用策,
分田用钩,非以策钩,过于人智,所以去私,
塞堵怨恨.故曰大君,任法弗躬,事断于法.
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赏罚,无望于君,
其怨不生,上下和矣.为人君者,不多视听,
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
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慎子》卷5德立
【原文】
立天子者,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者,不使大夫疑焉;立正妻者,不使嬖妾疑焉;立嫡子者,不使庶孽疑焉。疑则动,两则争,杂则相伤,害在有与,不在独也,故臣有两位者,国必乱。臣两位而国不乱者,君在也,恃君而不乱矣,失君必乱。子有两位者,家必乱,子两位而家不乱者,父在也,恃父而不乱矣,失父必乱。臣疑其君,无不危之国;孽疑其宗,无不危之家。
【译文】
确立天子的地位,不能使诸侯产生怀疑;确立诸侯的地位,不能使大夫产生怀疑;确立正妻的地位,不能使嬖妾产生怀疑;确立嫡子的地位,不能使庶子产生怀疑。互相怀疑就不会安宁,有了对立的双方就容易产生争斗,互相争斗的结果就是互相残害,危害就产生在这种双方的争斗中,而不会产生在只有单独的一方。所以,大臣中有两个官位相同的,国家必定发生混乱。两个大臣官位相同而国家却没有发生混乱的,是因为仗着君主还在位的缘故。正因为依赖君主在位才使国家没有出现混乱的局面,如果君主失位,国家就必然出现混乱。家中如果确立两个地位相同的嫡子,家庭就必然出现混乱。如果家中确立了两个地位相同的嫡子而没有出现混乱,是因为仗着父亲还健在的缘故。正因为依赖父亲的健在才使家庭没有发生混乱,如果父亲去世,家庭就必然出现混乱。因此,臣子如果怀疑君主的,国家没有不发生危险的;庶子如果怀疑嫡子的,家庭没有不发生危机的。
《慎子》卷6君人
【原文】
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然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策、钩为过于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故曰: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赏罚而无望于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
【译文】
君主治理国家,如果舍弃法制而实行人治,那么诛杀、奖赏、任用、罢免都会由君主个人的喜怒爱好来决定。这样受到的奖赏即使恰当。但受到奖赏的人欲望是没有穷尽的;受到惩罚即使也得当,但受惩罚的人都期望无休止地减轻罪行。君主如果舍弃法制而以私人的意愿来裁定赏罚的轻重,那么就会造成相同的功劳而受到不同的奖赏,相同的罪过却受到不同的惩罚,这样怨恨就由此产生了。因此,分马用抽签的办法,分田用抓阄的办法,并不是说用抽签、抓阄的办法比人的智慧高明多少。是因为这样做可以排除私心杂念。堵塞怨恨。所以说,君主治理国家要任用法制,而不要仅凭个人的主观意愿去做,那么一切事情都依着法制来决断。君主依法治理国家,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所作所为受到相应的奖赏和处罚,而不把幻想寄托在君主的私人爱好上,因此人们心里就不会产生怨恨,全国上下就会和睦相处。
《慎子》卷7君臣
【原文】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译文】
作为贤明的君主,不要听信谣传,要依据法制权术来处理政事,观察得失。不符合法制的言论。不盲目听信;不符合法制的劳作.不算作功劳;没有功劳的亲戚朋友,不委任他们官职。不把官职私自赠送给亲戚朋友,施行法制不遗忘自己所喜欢的人,上下相安无事,只有施行法制才办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