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论语#13.18【2017-5-31】
【原文】
叶(shè)公语(yù)孔子曰:“吾党有,其父攘(rǎnɡ)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wèi)子隐,子为(wèi)父隐,直在其中矣。”
【译文】
叶公告诉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以坦直磊落为立身之本的人,他的父亲偷了别人的羊,儿子便前去官府举证告发。”孔子说:“我们家乡坦直的人不同于此:父亲替儿子隐瞒,儿子替父亲隐瞒,坦直就在其中了。”
【微言微感】
大义灭亲?还是包庇亲人?
父亲偷了羊,儿子去举报。叶公称赞,说儿子正直坦荡;孔子说,家庭伦理才是最重要的,父子互相检举揭发,这是违背伦常,灭绝人性的。
这让我想到了电影《归来》。
丹丹,是一个天真浪漫有梦想的女孩,她梦想做一名芭蕾舞蹈演员,刻骨铭心,梦寐以求。
但一件事情,让她提心吊胆,手足无措:亲爱的父亲陆焉识被打成了右派,流放到青海劳改,他成了右派的女儿,她的政审上有了污点,可能会影响上舞蹈学院。
更要命的是,劳改流放在青海农场的父亲,一次转运途中,瞅准机会,逃了回来。一家人可以团聚了,但是丹丹却高兴不起来,他害怕父亲逃回的事被发现,会影响自己上舞蹈学校。那是怎样严重的事情啊!她痛苦不堪,最后狠下了心,选择了“大义灭亲“,亲自举报自己亲生父亲,让父亲”被抓回去继续劳改。
父亲被抓走了,母亲受到了严重刺激从此失去记忆了。更要命的是,母亲不能原谅女儿,也再也不认得陆焉识了。母女反目成仇,夫妻对面不相识,陆焉识想尽办法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一家人举目相望却无法团聚。
归来,却再也回不来了。
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大义凛然““大义灭亲”的场景:父亲是封建恶势力,儿子是进步青年,儿子带着人到自己家里革命。或者,父亲是警察,儿子是罪犯,父亲亲手把儿子送到监狱,完成一件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父子火拼,兄弟相残,这是何等的残酷啊!
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轻微婉转地多次劝说父母改正过错,必须掌握一个度。只要不是重大的原则问题,在劝解不听的情况下,做子女的绝不能四处宣扬父母的不是。家庭伦理是社会道德的根据,具有优先权。维护父母尊严,为长者讳,为尊者讳,子为父隐,这不能用一句封建糟泊来盖棺定论的。亲情人情在中国还是要慎重考虑的。法要公正公平,事要合情合理,法理人情还是要兼顾一下的。
前段时间国家在讨论《刑法》修改意见时,拟增加“不得强迫直系亲属作证”的条文,我很是赞同。在某些前提下,承认了父母、子女、配偶的亲情高于法律,实乃为尊重人性的一个重大进步。不得已,必须要绳之以法,甚至要以命抵命,为什么一定要让亲人残酷去执行呢?逼着父亲开枪打死犯罪的儿子,或者逼着儿子父亲罪当该死,这都是不道德的。
当然,这并不是无原则的包庇纵容犯罪,在法和情之间,是应该有一个互相切合点。为人父母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去触碰法律底线。“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维护亲情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让自己陷入二难选择。一方面“帮理不帮亲”,一方面爱他就要保护他,不使其越走越远。送孩子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其实也是在帮助犯罪了的孩子。
同理,为人子女者也有义务劝诫父母不使之犯罪,毕竟国法无情,及时阻止父母犯罪,就是最大的孝道。如果父母真的犯了罪,和父母一起承担责任,减轻罪孽,这其实才是真孝道。那种急切切要和犯罪的父母划清界限,以图自保,不是正直人的做法。
父亲偷羊,儿子悄悄送回,不使犯罪既成事实,这是不是更好的“子为父隐。”孩子惹了祸,父母不能护短包庇,而是要一起承担问题,欠账还钱,包赔损失,坦白从宽,接受处罚,弥补过失。这是不是更好的关爱孩子?
爱他就要维护他,爱他就要保护他,爱他就要监督他。不使有过,是最好的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