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消防给水系统分区供水
1、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①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② 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③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2、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
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物理分区)
3、水泵并行与水泵并联的区别:
① 并行:用在分区供水中,两组水泵扬程不同。
② 并联:一组水泵内的两台水泵性能一致,同时工作,用以增加流量。
需要注意的是,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4、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间接串联: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³,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② 直接串联: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小流量超压)
5、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② 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此规定与消防水泵要求一致)。
③ 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减压阀应设置在报警阀组入口前,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来源:消
④ 减压阀的进口处应设置过滤器,过滤器的孔网直径不宜小于4目/c㎡~5目/c㎡,过流面积不应小于管道截面积的4倍。
⑤ 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压力表的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最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
⑥ 过滤器前和减压阀后应设置控制阀门。
⑦ 减压阀后应设置压力试验排水阀,排水管道直径应根据减压阀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⑧ 减压阀应设置流量检测测试接口或流量计。
⑨ 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⑩ 减压阀和控制阀门宜有保护或锁定调节配件的装置。
⑪ 接减压阀的管段不应有气堵、气阻。
⑫ 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干管上(减压阀有止回功能)。
⑬ 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超过1.20MPa时,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⑭ 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1,当一级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⑮ 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
(口诀:比直向下,可调平)
⑯ 减压阀应工作正常,实测出口压力与出口设定压力的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⑰ 减压阀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产品技术参数确定,当无资料时,减压阀阀前后静压与动压差应按不小于0.10MPa计算;
减压阀串联减压时,应计算第一级减压阀的水头损失对第二级减压阀出水动压的影响。
6、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³,且宜分为两格;
② 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出水管,且每条进、出水管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③ 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宜采用水位控制阀;
④ 减压水箱进水管应设置防冲击和溢水的技术措施,并宜在进水管上设置紧急关闭阀门,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