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的“两癌筛查”,包括哪些服务内容?
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干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检查滴虫、假丝酵母菌、线索细胞、阴道清洁度)
2、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
3、高危型HPV检测
4、阴道镜检查:
宫颈细胞学结果TBS报告为低度病变及以上者;
宫颈细胞学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且高危型HPV阳性;
高危型HPV检测16/18亚型阳性;
临床症状或体征可疑宫颈病变、宫颈癌等。
以上检查结果情况可转诊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者或筛查结果与阴道镜检查结果不相符合不能除外高级别宫颈上皮内病变时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筛查:
1、乳腺临床检查
2、乳腺彩超筛查
3、乳腺X线检查:乳腺癌高危人群、乳腺临床检查可疑病例、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两癌”筛查周期为每三年一次。
筛查对象为北京市户籍35岁至64岁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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