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这四种财产不能被继承!亲生子女也不行,赶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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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这一直是诉讼中相对普遍的问题。争执点之一是谁有权继承和无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权的牌勋,子女的父母和配偶有权继承。根据法律,继承人是确定的。
第二个问题是继承问题,即确定可以继承什么,不能继承什么。许多人对此不清楚。他们还相信,只要被继承人占领,一切都可以继承。实际上并不一定,要理解以下四个遗产盲点。

1.不属于死者的财产

如果与继承人无关,则不会涉及继承问题。关键是继承人并不完全独立占有财产,最常见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例如,丈夫去世后遗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子,但该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仅由夫妻双方无法确定他们的整体所有权。儿子只能继承属于父亲的部分财产权,如果想要出售继承的财产,这种行为必须得到其他财产所有者的批准。
2.补助金或者抚恤金
被继承人去世后,一般会有一些补贴,补助金或者抚恤金,特别是那些因意外死亡的人,也将获得赔偿;在许多情况下,继承人要求将赔偿金平均分配。但是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赔偿金(例如与工作相关的死亡赔偿金)将补偿给死者的家庭成员。不同的关系有不同的补偿率。这不是遗产,因此不能当做遗产来要求分配。

3.使用权

换句话说,继承人有权使用但没有所有权,例如农村土地和公共租赁房屋。尽管在征用农村土地时需要补偿,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宅基地分给农民。只有被批准在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才能被继承,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财产不属于个人,则不能将其作为个人财产来继承。

4.权利

权利属于个人,并且规定了公民自己的权益的收入期限,没有人有权享有最长的继承权。例如,低保家庭享有低保的权利,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和伤残津贴的权利,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医疗保险的权利等,以及其他专有的个人权利,并在死亡时终止,不能继承。

不管身份如何,以上四种属性都不能继承。即使我们相信亲生子女毫无疑问地继承了父母的继承财产,上述财产也无法被继承。特别是,每个人都应该理解,即使权利可以产生收入,但其实质仍然不是“个人财产”。另外,在考虑遗产的定义之前,必须弄清楚“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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