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不断深化,会计别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这4个常识要记牢

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深化,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时候,税务稽查也是越来越严,会计对一些税收政策不知道或者是理解有误差,很容易出现企业该交税税却不交税,企业该免税却多交了税,这样就很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会计预防税务风险,下面这4个常识不要出错。

1、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能否允许税前扣除?

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不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对于在建工程,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可暂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待发票取得后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调整。

2、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怎么缴税?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增值税: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在销售货物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保本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对于非保本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不需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取得的理财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购买的理财产品在到期之前转让给第三方,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按卖出价减买入价的差额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

4、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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