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为什么被告比原告更容易胜诉?有4个原因,看完你就悟了
注意大前提:我说的是排除其他影响因素,案件还是那种比较模糊的案件,特别是看起来像是55开胜率的案件。
打官司,被告一个人准备去开庭,相当于原告加原告律师两个人准备去开庭,也就是这才是胜诉率刚开始的同一水平线。
从律师代理案件也能看出来,如果是同一个律师,同一个案子,如果代理被告能赢,那很精彩:如果代理原告能赢,那更精彩。任意一个律师代理的所有的案子,代理被告的胜率要比代理原告的胜率高。
被告容易赢的4个关键原因:
1、被告和原告,不是同一起跑线
被告先收到原告的起诉状,知道对方的套路了,可以针对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工作,也在暗处;原告绝大多数都是在开庭的时候,才能看见对方的答辩状或了解答辩意见,那时候才能更针对性进行准备。
2、原告有一个最重要的请求: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太重要了,一个律师打官司的水平如何,诉讼请求能体现出来很多,同一个案子,不同诉讼请求,结果不一样,可能一个就是彻底败诉,一个就是大获全胜。因为法官就是针对诉讼请求判的,所以诉讼请求写不对,就很麻烦,本身就不好写,所以更需要斟酌。
3、被告和原告,各自的胜诉标准不一样
被告的胜诉标准,是只要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就可以,而认为不成立的方式是通过原告举证不了诉讼请求、或者通过被告反驳原告进而诉讼请求不成立。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原告要围绕诉讼请求举证,且举证的证明标准要排除合理怀疑,一定要全面且细致,证明程度相当高,保证气球成型;而被告的举证反驳,不用排除合理怀疑,只要证据能反驳就行,哪怕将气球撒了一个气,也能赢。所以被告的胜诉标准和要求,要比原告低。
4、原告想赢,要比被告要准备更全面、更详细的证据。对比被告来说,原告申请追加被告、第三人,如果不认可对方证据申请鉴定等各方面,要更加积极、主动。也就是原告为了胜诉,要投入更大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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