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中医临床的误区8
走出中医临床的误区8
肌表的症状简称表症,内在脏腑的症状简称里症。表症“是机体在疾病状态下,经皮毛、肌腠、经络等外周组织所反映出来的异常感觉和客观表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表症泛指经皮毛、肌腠、经络等外周组织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异常感觉和客观表现,既有他觉症状,如皮毛的斑疹疥癣、脱发起屑,肌肉经络的拘挛震颤、瘫痪歪斜;也有自觉症状,如皮毛的恶寒发热、搔痒麻木,肌肉经络的筋骨疼痛、肢体倦怠,等等。狭义表症是指恶寒发热,头身疼痛,脉浮等临床表现,是外邪中人、疾病初起的一般表现形式。”[27]
里症则是经由内在脏腑反映出来的异常感觉和客观表现,简单地讲,凡一切非肌表症状,皆属于里症范畴。
病位在里反见表症者,如《瘟疫论》达原饮之证,邪在“夹脊之前,肠胃之后”,病位不在肌表但却出现肌表症状-憎寒发热,头疼身痛;
病位在表反见里症者,如《医门法律》中的邪入肌表内犯胃肠而成痢疾之活人败毒散证,邪居于肌表,病成于胃肠,所以要逆流挽舟。“人是一个以五脏为中心的整体,皮毛、肌腠、经络、筋骨及口、眼、耳、鼻、前后二阴等外周组织器官,无一不与内在脏腑密切相关,邪中脏腑可表现于外,邪中外表可传之于内。表与脏腑内外相联的关系,是多方式、多层面、多途径的”,[27]虽然在表者多表症,在里者多里症,但同样存在病位在里反映为表症、病位在表反映为里症的情况,故不能见到表症就下病位在表、见到里症就下病位在里的结论。张景岳告诫说:“第于内伤外感之间,疑似之际,若有不明,未免以表作里,以里作表,乃致大害,故当详辨也”。[12]
6 从症状到证候标识的基本途径-辨症的分析与综合
症状作为客体存在,既是医学的事实基础,在书面成为证明病机的证据,是理论构成;又是医生辨症的入手处,在临床为疾病各种现象,是客体对象。换句话说,症状有临床存在和书面存在的区别,临床存在之症状是医学的客体,不以主体意志(理论)为转移;书面存在之症状是医学主体理论,从一般意义反映了某种疾病性质,其病机意义值具有理论规定性,一定的症状构成一定的证候标识。
书面的证候是确定的、静态的证候,其证候标识是固化的,症状群的病机意义值具有理论规定性,是过去临床辨证结论的理论抽象,其可靠性建立在群体真实基础上,具有非现实性特点,相对临床而言,属于辨证工具而非辨证结果。理论与临床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差异性,同一性越大,症状病机意义越易于辨别;差异性越大,症状的病机意义越难以辨别。从理论到临床偏倚无处不在,临床症状的病机意义值具有现实性和个体化特点,需要遵循中医病机逻辑,运用相关理论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求证内在病机真实,其可靠性取决于“辨症求机”思维的正确性。没有对症状进行实事求是地辨,理论的证候标识无论怎么可靠,都不能决定临床证候标识,不能证明当前病机,故中医把辨证作为从理论到临床的基本手段。
证候病机由病因、病位、病性、病形、病势、病种等六项构成,[26]是通过辨症“因人、因时、因地、因治所作出的一定疾病刻诊当时的具有个体特征的病机结论。”[25]这一辨症过程,从症状入手,对病机要素项及其具体构成进行分析,了解证候病机要素的具体内容,然后综合病机要素,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确定证候病机。这是临床中医必须的基本技能,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分析阶段,即症状内涵病机要素值的认知阶段,主要分析症状是哪个病机要素的外在反映,其反映形式是正值关系还是负值关系,值的大小如何。
分析是辨症的初级阶段,要解决的问题是症状和病机要素的关系,明确症状是哪个病机要素的证据,关键在定性分析,把握症状反映的病机要素性质。《素问.至真要大论》病机十九条通过具体症状,例举了症状与病因、病位、病性等病机要素的关系,赋予了症状的病机要素性质,使症状从临床客观变成了带有主体思维逻辑内容的病机要素标识。如“诸痛痒疮,皆属于心”将“诸痛痒疮”与病位-心相联系,成为心发生病变的证据;“诸禁鼓慄,如丧神守,皆属于火”将“诸禁鼓慄,如丧神守”与病因-火相联系,成为火邪致病的证据;“诸胀腹大,皆属于热”将“诸胀腹大”与病性-热相联系,成为热壅于内的证据。
病机十九条症状内涵的病机要素,都是正值关系,症状和病机要素呈正向对应,具有理论规定性,属于定性分析。但临床症状的病机要素值是有条件的,不是无条件的,条件是极为复杂和变化的,不是一模一样的,故分析任何症状的病机意义值不能孤立地确认,需要与时空背景相联系(天地合气),需要四诊合参,而且必须落实到生命个体客观实际(生活实际、医疗实际等等),即所谓“审察病机,无失气宜”,才能真实地分辨出症状内涵的病机性质,刻舟求剑得不到真实的病机意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