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北京有8个花季女孩遇害,共中了120多刀,凶手是隔壁邻居
1999年5月30日凌晨3点40分,首都北京110报警中心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电话中传来一个女孩低沉却惶恐的声音:警察叔叔,外面有人要杀我们!快救救我们!
另一边在安慰她:“不要慌小妹妹,把你的具体地址告诉我,我们马上就到!”
女声又用急促的声音语无伦次地说:“是个男的,手里攥着刀子,我的几个姐妹已经被捅倒,你们快来吧!”
警察着急地说:“说重点,小姑娘,你的地址在哪里?”
“我们在.....啊.....“话没说完,电话中传来一声恐怖的尖叫,接着电话就成了忙音。
情况紧急,110指挥中心随即动用技术手段,对刚才的报警电话进行追踪。
过了一会,110报警中心的电话铃声又响起了。
电话里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警察同志,我是石景山宏达小区23号院2号楼住户,家住203室,在我们楼下躺着个小丫头,浑身是血,你们赶紧来看看吧。”
此时,第一个报警电话的追踪结果也出来了,同样是这个地址,是同小区同楼202室,和第二个报警的大妈是邻居。
10分钟后,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小区的保安非常老练,已经自发拉起了“警戒线”,现场保护得很好。
刑警发现,2号楼门口一辆面包车前,躺着一个女孩,赤脚穿着单衣,身后是一条长长的血迹,显然女孩是带着伤奔跑着倒在车前的,人已经没了气息。
女孩20岁出头,相貌姣好,身材匀称、肌肤雪白,看过现场的群众都觉得很可惜。
法医来到现场,发现女孩身上有6处刀伤,大都在胸部,颈部只有一刀,但却是致命伤,脖颈被割断二分之一。
另一边,民警循着血迹,来到2楼202室门口,只见房门大开,门口有一只带血的拖鞋,室内一片凌乱。
这是个比较宽敞的房子,至少有一百平方米,两室一厅,还有一个大阳台。
不过房子里面装修并不讲究,放着几张上下铺的铁架子床,一看就是专用的出租屋。
民警走进去一看,里面景象惨不忍睹,地上、床上,横七竖八躺着7个女孩,全都停止了呼吸。
满屋尽是猩红的血迹,空气里也弥漫着血腥味,一个经常跑案发现场的老民警都想闭上眼睛,不忍直视。
案情重大,民警们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向分局汇报,最后逐级汇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
连杀8人,属于特大恶性刑事案件,这在建国之后都十分罕见,因此市公安局领导得知之后,也非常重视,立即派精兵强将,迅速赶往案发现场。
经现场勘查之后,见过“世面”的刑侦专家也被凶手的残忍而震惊:8名被害女孩身上一共被刺了120多刀,刀刀捅向要害部位。
这也就说明了凶手是何等凶残,有的女孩很可能都已经失去行为动力后,凶手依旧不依不饶,疯狂挥刀猛刺。
8名女孩被杀的消息不胫而走,在石景山乃至整个北京市都引起强烈反响,市民们对凶手的残忍非常痛恨,希望早日将凶手抓住,绳之以法。
广大干警对凶手也恨之入骨,群众的呼声又让他们倍感压力,他们暗暗发誓,一定要早日破案。
8名同室女孩都惨遭杀害,现场没有目击者,也许第二次报警的202室住户李女士,能提供点什么。
但是李女士这里也没有什么值得重视的进一步证词,她下夜班回家时,看到面包车前躺了个女孩,就赶紧打电话报了警,其它情况,一概不知。
刑侦专家只好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现场,希望从那里发现蛛丝马迹。
专家发现,这间房子安装着厚厚的防盗门,凶手破门而入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屋子没有安装防盗窗,当时已经入夏,气温很高,如果女孩当晚是开窗的,凶手从窗户进入的可能性很大。
关键是,这间房子位于二楼,一般正常人都可以轻松攀爬上去。
果然,民警在窗户上,发现了明显的踩踏痕迹和推拉痕迹,证实了凶手是从窗户翻入室内作案的。专家分析,歹徒先爬入阳台,然后推开窗户,进入房间。
根据现场死者的状况,也能判断出,凶手是从窗户进来的。
因为靠近窗户的南卧室,上下铺的两张床上睡着的4个女孩,都在床上被杀,说明凶手最先对她们下手,这些还在睡梦中的女孩,来不及做任何反应和逃避,就被杀害。
而离窗户较远的,北边床上的女孩,则死在地面上,那是因为凶手杀南卧室的人时,先被害者的惨叫声惊醒了里面的女孩,她们跳下床打算逃避,但躲闪不及被杀。
8个被害女孩,有3人死在床上,3人死在地上,还有一名女孩死在卧室门口,另外一名女孩应该就是带着重伤跑下楼的那位,死在了楼下。
报警的那个女孩,当时是急中生智躲到卫生间打电话报的警,被歹徒听见,当胸就是五刀,将她刺死,报警电话突然中断。
勘查现场之后,法医认定,女孩们的被害时间,大概在凌晨3点左右,因为第一个报警电话是3点40分打进去的。
李女士的报警电话打进去的时候,距离案发已经过了半个小时左右。
接下来就是要分析案情,进行排查,寻找并锁定对象。
凶手在室内杀害多人,肯定不是误打误撞,一定有动机,杀人的动机不外乎以下四种:情杀、奸杀、谋财害命和仇杀。
可是现场没有一个女孩被强暴,她们的手机、钱包和首饰均在现场,钱包里的现金还在,这就排除了劫财、劫色和情杀的可能。
最后只剩下一种可能——仇杀,凶手跟这些女孩事先有过节,所以才报复杀人。
那么,下一步就要调查清楚这些女孩的身份,才能去查她们的社交圈,锁定真凶。
经过调查,这些女孩都是福建福州某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员工,老家都是福州的,年龄在17到22岁左右,公司经理说,8名年轻女孩是负责销售的,所以形象气质都不错。
公司经理还说,这些女孩来北京只有一个月的时间。
这下子专案组的同志有点迷茫,这些女孩到北京时间非常短,不可能跟当地人结怨。
再说了,她们负责销售的首饰,价格都在几万元,接触的都是高端客户,成功人士。那些人不太可能跟这些女孩结怨,即使结怨,也是其中的一个人,不可能跟8名女孩都有仇,完全可以装作买首饰约出去杀人。
选择在她们都在卧室的时候杀人,杀那些无辜者并不值得,风险也太大。
所以,警察只好把目光再次聚焦到现场。
根据现场情况,专案组专家得出以下结论:
罪犯穷凶极恶,但像是新手,因为阳台上、窗台上,地板上都留下了罪犯的足迹。
其次,罪犯熟悉室内的大概情况,起码知道屋里有人,不是误打误撞。
因为罪犯是穿着袜子而不是鞋子进入现场的,显然是知道当时屋里有人,怕惊动了她们。
如果说预谋作案,那么罪犯并不怎么高明,杀8名女子,砍了200多刀,时间在20分钟左右,叫喊声在深夜会传得非常远,如果有人在第一时间报警,歹徒早就落入法网。
最后一点非常重要,这些女孩是销售首饰的,工资非常高,身边都有现金,还有首饰手机,价值数万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凶手却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法医再次进行勘察的时候,有了一个重大发现,现场有几滴血,不是被害女孩的,最大可能是凶手杀人时女孩反抗,或者是自己不小心碰到哪里,把皮肤弄破,留下了血迹。
有了血迹,根据DNA,就能顺藤摸瓜抓住凶手,刑警们太兴奋了。
这时候,居委会赵大妈提供了一个更有价值的线索,邻居李女士的丈夫赵连荣,最近形迹很可疑。
案发之后,赵大妈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跟保安一起拉警戒线,赵连荣躲在屋里怎么喊都不吭声,那天晚上他明明在家。
第二天早上,赵大妈告诉他,你是邻居,知道的情况多,快去公安局汇报。
赵连荣说,昨晚我喝多了,啥都不知道。可是李琳却明明告诉过赵大妈,赵连荣从来不爱喝酒。
赵大妈这么一说,办案民警也想起来了。当天晚上,李琳上夜班,丈夫赵连荣在家看孩子,知道的情况应该比李琳更多,但是他却从来没有主动反映过任何情况。
凶手杀人的时候,他保持沉默情有可原,但是案发之后,还三缄其口,就有点不对劲了。
而且在问话的时候,赵连荣莫名地紧张,在开着空调的房间,他额头上竟然冒出豆大的汗珠。
最让人怀疑的是,赵连荣右手一直揣在裤兜里,走路也是如此。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让赵大妈拐弯抹角去了解,赵连荣说自己的右手是在厂里不小心受了伤。
可是警方到赵连荣所在车间一调查,立马穿帮了,同班的工友表示,29日这天赵连荣并没有受伤,大家第一次看见他手上的伤是在5月30日(案发那天)8点上班时。
赵连荣,37岁,北京市石景山区人,父亲在一家机床厂上班,他本人没有正式工作,是这家工厂的临时工。
此人遵守厂纪,工作还算认真,没有打架斗殴习惯,但是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不爱交际。
但是有工友反应,赵连荣心胸狭窄,睚眦必报,半年前跟一个同事发生矛盾之后,用不倒钉将人家的车胎扎破。
还有一次,门岗张大爷跟他发生了争执,他竟然把人家的爱犬用老鼠药毒死。当然,这种事大家也没有抓到真凭实据,但是他事前曾经扬言,要给张大爷一个教训。
还有一次,厂里发奖金没有赵连荣的份,他怀疑是车间主任打了小报告,就在主任的摩托车上倒满食用油。为此,厂里差点给他处分,因为其父亲求情作罢。
从那之后,赵连荣更加孤僻,话也非常少,总是阴沉个脸。妻子和父亲一说他,他就会暴跳如雷,连孩子也害怕他。
但是这些都不足以证明赵连荣就是凶手,要想砸实,还要有更有力的证据。
证据非常好找,那就是现场血迹的DNA,经过采样比对,赵连荣果然对上了号。
案情真相大白,他就是真凶。
这赵连荣却死不认账,说自己去隔壁帮忙挪动过床铺,不小心碰破了手。
看起来,赵连荣早有思想准备,反正那8个女孩都已经被害,死无对证。但是首都刑侦专家是干什么的,他的这点小伎俩根本不足挂齿。
专案组的专家早就掌握了更确凿的证据,让他无法抵赖。原来,专家发现,凶手虽然穿了袜子,还是留下罪证,那就是左脚的食指长度明显长于普通人,每一百个人之中,才会有这种生理现象出现,但真是那样,也可以说是巧合。
不过,赵连荣不但脚趾的食指长,而且是左脚食指长,跟案发现场凶犯留下的足迹相同,也是食指长,这就不是巧合了。
还有阳台上和窗外,赵连荣也留下了指纹,总不能说是自己是帮忙了吧。
铁证如山,赵连荣不得不低头认罪,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赵连荣杀人,最初是奔着钱去的。因为他听老婆说,自己的8名年轻邻居是销售首饰的,超有钱。
1999年5月30日凌晨3点多,赵连荣觉得姑娘们工作一天都睡着了,就带着匕首等作案工具,穿着一双黑色袜子,从自己家的窗户,翻到阳台上,再跳到隔壁阳台,翻窗而入。
尽管他蹑手蹑脚,还是被一个女孩发现。
赵连荣惊慌失措,挥刀就刺,这一动手,就收不住了,因为有一个活口,自己就会被抓住。
接连将8名女孩杀害之后,赵连荣也把自己此行的目的也“忘”了,毕竟第一次杀人,还杀了这么多,整出那么大动静,怎么还有心情去找钱?
回去之后,他将匕首扔进了下水道,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浑身发抖。尤其是警笛齐鸣,警察来到后,他蜷缩在屋里更不敢出去。
警察走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手流血了,就随便包扎一下,谎称是自己在厂里受伤。
他知道这个谎言很快会被揭穿,所以他就打定主意,万一警察问起这事,就说自己帮女孩搬东西碰伤的。
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脚上的长食指,暴露了自己。
1999年6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批捕赵连荣。
此案影响恶劣,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都被惊动。
赵连荣连杀8名无辜女青年,性质严重,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属于十恶不赦,必须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被批捕1个多月后,1999年7月21日上午,赵连荣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首都市民闻讯无不拍手称快。
仔细思考整个案情脉络,我们不难发现,赵连荣作案动机,极为不合常理!
赵和女孩们做了一个月的邻居,不可能不知道她们的生活规律,真是偷盗的话,为什么不在没人的白天作案?那样虽然偷盗的钱可能会少一点,但保险系数岂不是更高?
8个人女孩在一个房间,女孩们的琐事本来就多,不是这个来例假,就是那个失眠,晚上起床不是什么怪事。只要有一个人起床上洗手间,稍有一点动静就会被发现,除非赵连荣是白痴,不然不会昏了头去这样做。
所以,无论是图财还是图色,晚上进屋根本不可能得逞。
最关键的一点,赵连荣蓄谋已久,准备了作案工具,唯独却没有蒙面,万一女孩一拉灯,不是就原形毕露了吗?
但是此案影响太大,公安部门要做的就是掌握确凿证据,尽快将其绳之以法,以安定人心、平息民愤,消除在社会上的恶劣影响。
关于作案动机,实在来不及深究。
因此,此案留下一定的谜团和瑕疵,也是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