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打开媒介无限想象空间
自互联网普及以来,一波又一波数字技术浪潮的涌动,不仅带来了传媒业态与市场格局的深刻变革,也在底层引发了人—内容—媒介之间的关系变革甚至重构,不断刷新我们对“媒介”的理解。
以人为媒
社会化媒体的兴起,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社会化媒体传播最显著的特点是“以人为媒”,用户的关系网络构成了信息传播的网络,人成为内容流动的媒介,同时也是内容流动网络中的节点与开关。每个个体的选择都会对内容传播起作用,而具体的作用结果——是推动还是阻止内容的流动,取决于他们对内容价值的多层面考量:既包括公共坐标下的价值判断,也包括私人坐标下的评判与权衡。人不再是单纯被内容“击中”,而是在积极利用内容构建自己的私人化与公共化生活,编织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媒介化世界)的多重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人不断与内容融合,内容变成人的一种媒介化存在。
当我们看到人成为内容传导媒介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另一面:内容也是人的关系联结媒介,在新媒体中流动的内容,很多时候是人们建立与维系社会关系的纽带,这既包括个体发布的私人性内容,也包括他们生产与传播的公共性内容。内容作为关系媒介的价值,会反过来影响到它在社交网络中的流动性。内容价值往往是在它由“人媒”传播的过程中被逐步唤醒、激发,内容的意义由用户共同创造,而不完全取决于媒体的预设。
今天,我们很难再简单沿用传统的“大众传播”这一概念,以往研究者广为采用的“5W”模式的所有要素及其关系都在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内容与渠道方面。新媒体中的内容是公共性内容、组织性内容与私人性内容的混融,以往“点对面”的大众传播渠道在很大程度上让位于人的关系网络构成的新传播网络。而曾经处于传播中心的专业媒体,在今天成为了公共传播网络中的普通节点,甚至由于它们是机构而非人,缺少自己的社交网络,在公共传播中有时反而会处于劣势地位。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等的界限已经模糊,这需要我们用全新的框架来研究新媒体中的复合性传播。
公共传播网络与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交织,也意味着传播结构与社会结构的互嵌,传播对于社会关系运动的影响也走向深层。
人媒互融
人的社交网络是一种软性的媒介,而终端是一种硬性的媒介,软性媒介需要建立在硬性的媒介基础上,没有终端的广泛联结,也就没有新媒体环境中广泛联结的“人媒”。今天,人与这种硬性的媒介正在融合,虽然手机等终端还没有真正嵌入人体,但人体与这些终端已经变成不可分离的关系,未来可穿戴设备也会与人如影随形。这会导致人的“赛博格化”,人体将变成一种“人肉终端”。
成为“人肉终端”意味着,人作为媒介的属性更为突出,这种媒介不仅参与外部网络中的信息传递,也将人本身的各种数据向外部传送,使之成为某些服务商分析的信息或利用的资源。在人作为媒介发生作用的过程中,不仅兴趣、诉求等心理性变量会对传播产生影响,与身体相关的物理性变量(如空间位置)、生理性变量(如视线、大脑的兴奋程度等)与传播的互动也会增加。物理空间、体验环境、社会情境、用户实时状态、用户生活惯性、社交氛围等多种要素共同组成了传播的场景,基于场景思维的传播将拓展内容与人之间的匹配模式。
VR、AR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会带来现实环境与虚拟环境交叠的新体验环境。正在兴起的“元宇宙”概念,正是强调了这样一种虚实混合、真假难辨的新环境。这使得传播中的“体验”变得更为重要,甚至体验本身也可能变成一种传播,这种体验中的身体参与、身体互动,也会成为一种新的传播形式。
“人肉终端”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人与自我对话的加强。可穿戴设备使人对自身的物质层面(身体状态、运动等)和精神层面(如情绪与心理状态等)状态有了更多自我观察、检视的机会。这可能会引起人对自己的物质化状态的更多关注,促进“精神自我”与“物质自我”的对话,以往主要在人的身体内部发生的“自我传播”开始外化,并且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等产生互动。可以预见的是,以往传播学领域很少被研究的“自我传播”,也会成为一种显学,它会从一个方面推动传播研究范式的变革。
万物皆媒
除了使人成为媒介外,新技术也正在全面拓展媒介的含义,物联网中的各种传感器、智能家居设备、智能汽车等,都会成为新的媒介。人们会与这些新媒介产生新的互动关系,这些互动会影响到人们对环境(从大的社会环境到小的家庭空间环境)等的感知,也可能会影响家庭成员的互动模式,正如电视曾经深刻地影响家庭中的互动一样。
在智能时代,算法也是一种媒介。算法作为人、内容、资源、环境等要素之间的中介,在进行着关系的适配、调节与控制。今天备受新闻传播学界关注的个性化推荐算法,就影响着消费者与内容的关系、生产者与内容的关系、人与信息环境的关系等。未来,各个领域的各类算法还会全方位影响人的生存、认知、决策等。传播学研究需要超出内容推荐算法这一狭窄视角,研究算法在社会的全面渗透及其影响,推动算法开发者、使用者及管理者善用算法。
在智能技术支持下,未来“万物皆媒”将变成现实。而如果我们用新眼光来理解媒介含义,甚至会发现那些传统的“万物”其实或多或少具有媒介的属性。媒介不应当只被视为内容流动的媒介,而应该被视作泛在的中介,它承载着各种类型的信息(从自然性到社会性)和意义的流动,联结着各种关系,也营造了相应的体验。在传播活动中,意义、关系、体验与信息同样重要。
对媒介和传播认识的拓展,会带来内容研究思维的拓展。在研究内容时,不应只关注其信息价值,还需要关注其承载的意义,特别是对个体的意义。在此基础上理解私人性内容与公共性内容的互动,理解媒介内容对现实生活与虚拟生活的“粘连”作用。
而对用户的研究,则需要变成一种综合的“人学”研究,尤其要关注人的数字化、网络节点化、媒介化、赛博格化等新的生存状态,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与内容、人与媒介的互动甚至融合。
约翰·彼得斯认为:“媒介是容器和环境,它容纳了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又锚定了我们的生存状态。”以往传播学的研究范式和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们对媒介可能性的想象,而今天是重新思考与探索多种可能性的时候了。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新闻学理论、方法与实践研究”(20&ZD31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