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验槽岂只是验持力层?
提起地基验槽,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会说:不就是地质勘察和设计部门现场看看是不是挖到了设计所采用的持力层,是,就签字确认;没挖到或出现与地质报告不符的情况下,要么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深挖到持力层,要么设计另采取其他变更措施吗!果真如此吗?以上内容只是地基验槽的主要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内容。至少,还需要看周边环境是否可能对建筑物构成危险(例如:是否会有形成泥石流、滑坡等的潜在风险),或是基坑对周围的建筑和设施造成潜在危险;有地下室时,还需要验证现场实际地下水位是否与设计预期的抗浮水位相吻合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仅通过实例来说明地基验槽时验证地下水位的必要性。
图一,某厂地典型地质剖面图
设某项目典型的地质剖面如图一所示,本场地含有以下几个土层,:素填土、粉质黏土、全风化云母片岩、强风化云母片岩。抗浮水位位于标高22.5米处,素填土中的水主要为大气降水,粉质黏土和全风化云母片岩可视为弱透水层或不透水层,强风化云母片岩中含有裂隙承压水,承压水头高度为10.5米。下面讨论几种不同的情况所引起的抗浮水头变化。
1,有地下室,基础埋深在粉质黏土层中,由于有较厚的黏土层封闭,基坑内的水主要是大气降水所引起的上层滞水,这些滞水与下层强风化岩中的裂隙承压水没有联系。在此粉质黏土层内基础略有加深,虽然抗浮水位标高没有改变,但会引起基坑内形成的上层滞水有效抗浮水头增大,此时需要复核地下室的覆土厚度是否也随着增大,如果覆土没有增大,则地下室的抗浮能力会降低。
2,有地下室,基坑局部深挖穿透不透水层或虽未穿透不透水层但残留的不透水层过薄造成下部承压水释放引起有效抗浮水头的变化。
造成局部深挖的常见原因有:
1)局部场地土没到持力层而需要继续深挖;
2)电梯井道、集水坑等引起的局部超深;
3)现场出现溶洞、废弃的人防防空洞、墓穴、水井等引起的超挖;
4)基槽附近有打井施工,井壁有与基坑相贯通的强透水层。
如图一所示,强风化云母片岩层的层顶标高为14.71,从承压水释放后,水头高度将达到25.21,高于抗浮水位标高22.50。此时基坑内的水位是上层滞水和地下裂隙承压水共同作用的结果。虽然素填土具有较好的透水性,经过一段时间的侧向泾流,最终会有所降低。但是,在承压水得到释放的一段时间和后期承压水的上游水位增大,都会引起基坑实际抗浮水位的再次升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设计者需要与地质勘察沟通,了解当初地质报告提供的抗浮水位22.50是否考虑到了承压水释放的因素。如果没有,则设计实际采用的抗浮水位标高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到25.21附近。
3,下游有地下结构或构筑物阻挡地下水的泾流引起有效抗浮水头的变化。例如:验槽时发现,本场地的下游正在兴建一个体量很大的地下车库。这一车库的建成,将会严重地阻碍原有地下水泾流路泾,相应地必然会引起实际抗浮水位的提升。
4,验槽时发现,基坑开挖后,释放出来的上游地下水引起的承压水水位标高远远高于地质报告给出的数值。由于地下岩层裂隙分布的复杂性,勘察期间现场测出来的承压水头高度值只是几条已经发现的裂隙水道的承压值,不可能代表所有的裂隙水。因此,此时设计也应征求地质部门的意见,是否需要提高抗浮水位。
由上可见:地质报告给出的地下水抗浮水位信息,通常是基于一定的适用
条件下给出的,当这些条件发生了变化,勘察和设计都应该做相应的变更处理,这也是地基验槽的意义所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