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二次调研报告
徐存林
按:关于水源地的保护,去年6月份我们搞过一次调研,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今年4月,根据上级人大的要求,我们又对这一问题开展调研。安吉的水到底怎么样?总体上说应该是很不错了,但为什么还要持续关注这事?因为工业在发展,农业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人口还在不断增多,这就必然要产生污染,既有污染,就得治理,这治理便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进行,怎么也不可能完事,那么我们对此的关注也就不可能停止。总的是希望以此唤起所有人对于水资源保护的重视,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天蓝、气清、水绿,对于人类来说是何等的重要!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保护我们的青山绿水,则地球幸也、生物幸也、人类幸也!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贯彻环保法,推进饮用水水源、山体保护和水质改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安吉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吉县人大常委会于3月1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贯彻环保法,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山体保护和水质改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召开了由11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检查布置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布置安排,并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3月26日执法检查组实地到凤凰水厂工地、乐平水厂、老石坎水库取水口及孝丰水厂扩建设工地、安吉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梅溪污水处理厂、安盛石矿进行检查,召开座谈会,并听取情况介绍。4月12日,组织对应部门参加了全省、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县也随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和下一步工作进行布置,同时也通报反馈了前期执法检查的情况。执法检查组还进行了多次实地暗访,搜集查阅了环保、城管、矿资、水利、卫生、林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汇报材料,听取了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上述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山体保护和水质改善情况有了总体的了解和把握,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安吉县水资源总量为14.5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水资源总量为12.36亿立方米,地下水水资源总量为2.22亿立方米。人均年水资源量为3366立方米,是湖州市人均水资源量的2.27倍。为保护水源,治理污染,使群众喝上放心安全饮用水,环保、城管、矿资、水利、卫生、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环保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搞好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与建设。一是做好规划。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安吉县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规划中的水源保护区共7个,包括:赋石水库饮用水水源、老石坎水库饮用水水源、凤凰水库饮用水水源、天子岗水库饮用水水源、大河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以及乐平水厂、陈家墩取水井水源所在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水域、陆域保护范围。二是实施保护。在7个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立了物理隔离设施,防止各种活动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2013前完成赋石、老石坎等7个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防护带外围的隔离工作。三是接受监督。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6月份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视察中提出的“扩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意见建议,县环保局在新编制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中将整个水库库面列入了水源保护区范围,新增了总共10平方公里的陆域保护区域;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任何排污口,关闭和搬迁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污企业,完善了环境基础设施,饮用水水源地排污问题明显消减,全面改善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状况,饮用水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全县饮用水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2012年取水量约2982万吨,供水人口达37万人左右。四是实施生态修复补偿。县政府通过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经济补偿力度,促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2011年县财政投入1800万元、2012年投入1420万元进行中国美丽乡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012年县财政对生态文明示范考核B、C类11个乡镇进行生态补偿类转移支付共1200万元。针对杭垓镇板栗林土壤板结及水土流失严重,2011年项目补助200万元,鼓励开展生态修复。
(二)加强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一是环保部门加强对7个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基本情况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及排放情况,农业种植、养殖情况,人口居住情况等,掌握详实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当前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主要为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少量生活污染源。其中,5个水库水源地流域范围内存在占地较大的茶园、果园,农药化肥施用量较大,流失严重,生态农业建设亟待加强。同时,使用农药、化肥产生的塑料薄膜、农药瓶等农业垃圾存在随意抛弃现象,部分进入水体,对库区的水质造成较大危害。陈家墩地下水水源周边存在两处水产养殖场,对地下水的水质危害较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周边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保护区内项目审批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在保护区内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和在保护区周边建设有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建设项目。当前,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发现排污口,亦无排污型建设项目。三是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建立安吉县环保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全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按照行政区划分成5个监管一级网格、19个监管二级网格和9个重点网格,明确各监管网格负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将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作为环保执法监管的重点,加密企业日常监察频次,按照国控、省控、市控以上企业每月监察1次的频次要求,督促企业做好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台帐记录,201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80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和监察意见书320余份。组织开展了12专项执法检查。四是提升企业应急管理能力。重点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共41家企业进行“应急管理一册一池一阀”现场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按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完成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和报备工作。组织力量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012年组织全县102家企业举办了环境管理专题培训班,开展应急演练35家次,参演人数1000余人次。五是着力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能力。2012年6月30日完成赋石水库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验收并投入运行,2012年新增完成3家电镀厂、3家铁红(黄)粉厂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累计完成27家涉水企业的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全部与县局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实现联网。2012年,共排除自动监控设施故障38起,通过系统监管,发现并处罚违法排污企业4家。
(三)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现场监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化。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每月对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例行巡查,发现违禁事项,即时查处,避免影响水源地水质的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近年来县环保局还加强了与广德、德清等周边环保部门的协同合作,对跨界污染问题开展联动执法。二是巩固强化竹制品行业整治工作。对我县146家竹拉丝企业的污水统一进行处理。逢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竹拉丝蒸煮污水近120吨。去年以来,对全县非法竹丝染色企业集中开展5次联合整治,共检查企业150余家次,依法关闭20余家非法竹染色企业,责令停产40余家,拆除土灶40余处,暂扣染缸30余个。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检查。对安吉金恒养猪场、安吉丰乐养猪专业合作社等30家畜禽养殖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下发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11份,现场监察记录21份,对安吉梅溪姜群养猪场和安吉县新生代獭兔养殖场等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四是开展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对我县广隆电镀、巨水电镀、新祥铝业等3家电镀企业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启动化工、印染、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至2014年全面完成整治工作要求。五是开展我县塑料粒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对全县32家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安吉敏信塑料粒子加工厂等11家未经环保审批和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投入正式生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责令停止生产决定,共依法关闭5家、查封3家塑料粒子加工企业。六是开展西苕溪流域专项执法检查。2012年,将西苕溪流域企业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西苕溪沿岸企业500家次,其中对9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2012年我县西苕溪交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Ⅱ类水体功能区要求。
(四)加强矿山管理保护饮用水。一是全面推进西苕溪矿沙商业禁采。2009年组建县矿资办后,全力推进西苕溪矿沙商业禁采行动,到2012年1月1日已提前实现了西苕溪矿沙商业禁采的目标。3年来原有的42台分离机已有41台完成切割淘汰,剩余的1台已上锁并定期监管。3年的商业禁采,使原本浑浊的西苕溪河水恢复了清澈,十多年罕见的太湖白鱼等鱼种回游到西苕溪上游。二是扎实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治理行动。合理减少采矿权数,目前全县采矿权总数为27个,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只有12个,确保了矿山开采总量在环境资源可承载的范围内。结合我县2011-201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完成了《无风险采矿权设置方案》。多次组织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对每个矿山的矿区矿界、开发利用方案开展实地核查,及时掌握矿产资源消耗情况,积极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确保矿山的有序、不超量开采。三是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提升。强化矿区环境治理,加大矿石加工废水、固废物处置、粉尘治理和运输路面扬尘整治,新增矿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13公里,矿区主要运输干道实现全硬化,公路运输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抓好废弃矿山专项治理,全县62处需治理的废弃矿山已完成治理57处,累计治理率88.7%;深入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矿山企业的准入门槛,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累计完成创建省、市、县级绿色矿山7家,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县政府对进一步加快城乡污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提供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全县现已建成5座污水处理厂,分别是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高禹污水处理厂、梅溪污水处理厂、溪龙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6万吨,目前实际日处理污水4.5万吨,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了68%。其中,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3万吨,目前日处理量超过2.4万吨,运行负荷率达到了80%以上。城北污水处理厂,设计建造规模为日处理1.8万吨,目前已正式运行,但进水水质、水量欠稳定,日处理量为8000吨左右。高禹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1万吨,已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行,日处理量为5000吨左右。梅溪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1万吨,目前0.5万吨规模正式运行,日处理量4000吨左右,符合国家达标排放标准。溪龙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0.5万吨,目前建成日处理0.3万吨规模,并已投入使用。另外,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站为5座,分别为天荒坪、报福、杭垓、章村、鄣吴污水处理站,总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0.27万吨。
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县187个行政村,现已创建完成“中国美丽乡村”168个,所有美丽乡村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合作,积极探索简便实用的处理技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分户式湿地处理技术,实现了一、二代处理技术向第三代一体化处理的转型,新增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技术、强化厌氧+生态滤池技术、跌水曝气接触氧化+生态过滤技术、太阳能驱动污水处理技术等,并针对农家乐污水处理的难点,引进日本多介质土壤层技术实施农家乐污水无动力处理,针对平原斗区河沟塘污染,采用新型氧化塘处理技术。
(六)努力控制农林业面源污染。农业部门2011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5万亩,减少了化肥使用量142.5万公斤。大力推广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 2011年全县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4万亩,减少农药使用量30%以上。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杀虫灯、黄板、性信息素等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建成安吉白茶、山地蔬菜和特色水果等太阳能杀虫灯示范区。2011年全县建成绿色防控示范基地10个,农药减量增效控害面积15万亩,有效控制了农药的使用。林业部门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查处毁林案件,开展植树造林,明确提出禁用草甘磷除草剂,积极推广竹林免耕、开沟施肥等生态技术措施,以保护生态和水源地。
(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几年来,我县为加快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了专项补助资金200余万元。现有城西水厂(水务公司)、高禹水厂(钱江水利)、乐平水厂、孝丰水厂4座较大型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9.5万吨,实际平均日供水量已达8.4万吨,服务人口数约为32.6万人。其中主要城区、集镇及工业园区的服务人口约为22.9万人;向农村区域延伸55个行政村,服务人口约9.7万人。另外,我县现有5座乡镇自来水厂:章村自来水厂、报福自来水厂、杭垓自来水厂、鄣吴自来水厂及天荒坪自来水厂。5座水厂供水规模合计日供水1.588万吨,实际平均日供水量已达到0.788万吨,服务人口数约为3.69万。
积极推进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通过2004—2013连续10个年度,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饮水工程建设,实现了新增受益人口28.9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3%,涉及全县所有乡镇的206个行政村(按照2003行政区划)。实现天子湖镇、溪龙乡、山川乡、杭垓镇、报福镇、章村镇、天荒坪镇的全覆盖,剩余零星未实施的村庄大部分位于山区,大多已经具有一定的饮水条件,还有一些城郊农村,已经为城市管网覆盖。
(八)加强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质监测。一是县环保局加强水源水监测。监测站每月对全县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一次监测,发现问题,即时报告处理。到目前为止,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五大水库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2013年1月起,我县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赋石水库)水质每季度监测项目由之前的23项增加到目前的61项,且每2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109项监测。2013年,为全面提升西苕溪流域水环境质量,对全县13个乡镇的18个交接断面的水质确定控制目标,交接断面水质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各乡镇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县水利局做好水库水源水质监测。水文站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到每月一次。同时,每月定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人工监测比对,汛期、夏季蓝藻易发季节等加密监测频次,改每月一次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监测为每周一测,确保水质安全。据统计分析,目前,我县7个饮用水水源地2012年取水量约2800万吨,水质达标率达100%。三是县卫生局负责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城镇集中式供水(常规指标)监督监测情况总体较好,但农村水站监测点的监测结果不容乐观。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部门自查和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情况,总体感到,我县政府及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山体保护和水质改善工作总体上是重视的,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思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县饮用水总体上也是安全的。但发现的问题依然很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水源地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发展经济与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之间的矛盾中,地方干部和商人往往倾向于经济利益,以至有人描准取水水库周边优越环境而想大力开发旅游服务业。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力量不足,地方组织对水源保护区保护缺乏主动性和措施。
(二)污水管网建设有待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雨污混流、串流或渗漏等现象。部分工业园区未接通污水管网,或设计不合理,导致雨污混流;部分工业园区管道老化,且养护维修不够到位,园区出现污水渗漏现象。县城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且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实际生活污水产生量,易造成城区生活污水倒溢流入河道。
(三)工农及生活三大污染仍然存在。虽然加大了执法力度,许多业主已有法律意识而不敢擅自妄为,但极少数见利忘义者偷排污水的现象仍然存在,这方面的群众反映和网络曝光经常可见。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的问题较为普遍,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比例不高。乡镇污水处理厂因为运行经费困难,有些未正常运转。近年来,我县饮用水源水源水质监测中总磷、氨氮浓度普遍较高,存在中富营养化的趋势,与水库上游山林、农田化肥农药施用过度存在一定的关系,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管网末梢水部分指标不合格。县卫生局对城镇集中式供水(常规指标)监督监测情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共采集水样158份,其中水源水7份(检测机构未作评价);出厂水28份,合格26份,合格率92.86%;管网末梢水123份,合格116份,合格率94.31%。出厂水不合格的项目为锰与铁,引起超标的原因均为管网腐蚀、积垢,冲洗不及时。对农村水站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全年采样监测分枯水期和丰水期二次,检测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枯水期共计检测38份样品,每个样品检测24项指标。检验结果示:不合格样品为25份,不合格指标为59项次;样品合格率为34.2%,指标合格率为93.5%。丰水期共计检测38份样品,每个样品检测24项指标。检验结果示:不合格样品为16份,不合格指标为44项次;样品合格率为57.9%,指标合格率为95.2%。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总大肠菌群(34项次)、耐热大肠菌群(34项次)、菌落总数(19项次)超标。
三、对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上下协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巡查制度,加强水质的监测频次,切实掌握水质变化的动态趋势。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项目和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认真执行“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的法律规定。在划定一级保护区界址的同时,适当建立二级保护区指示牌。重点巡查赋石水库库区旁的阿里拉·梅子湾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和天子岗水库库区旁的安徽番薯厂的排污情况。环保、城管、农业、水利、林业、公安等部门及乡镇要加强沟通协作和联系,合力保护水源地,防止水污染。推广精准化和减量化施肥和合理使用低毒高效农药,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尤其要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在环保、水源地保护中的属地管理作用,实行水源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西苕溪流域乡镇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协调落实城区及工业园区雨污管网完善和建设。进一步强化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活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统一行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大对恶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
(二)加强对涉水排污企业的巡查与执法。加密监察频次,加强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监督性检查和突击执法检查,加强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对重点污染源和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企业定期开展监察,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完善企业“三同时”监管工作和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制度,按照规范化要求和监察频次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记录更规范。加大企业违法行为后督察和环境稽查工作力度,坚决做到“三个不收兵”:企业违法行为未整治到位不收兵、行政处罚未落实到位不收兵、环境监察稽查问题未改正到位不收兵。建立城镇、工业园区周边河道定期巡查制度,从河道水质状况看有无污染,从河边排污口追溯污染源,真正找出污染元凶,及时查处排污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诚信管理办法,规范全县环境重点管理企业的管理,督促排污单位持续改进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指导服务力度,定期上门指导和服务,认真听取企业存在的环保和技术问题,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定期开展企业环保业务培训和违法企业约谈工作,强化企业法律法规意识,对治污设施老化、污水管网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相对欠缺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开展整改,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完善提高污水处理的体制机制和能力水平。合理划分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加强对企业纳管及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于运行状况不理想的污水处理站“一厂一策”逐个整改;全面开展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站的有序运行。对目前由自来水厂代收的水费中的污水处理费尽快实行收支两条线运行,避免自来水厂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移作他用。在实行污水处理费收支两条线运行的前提下,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实行按污水处理量拨付污水处理费的管理机制,不足部分财政应予以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规划布局污水处理厂并加大建设设管理力度。对于孝丰镇目前通过管道输送污水到递铺处理而管路渗漏严重的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应考虑实施孝丰镇独立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方案。
(四)进一步加强矿山整治管理。一是提升矿区生态环境。推进矿石加工废水、固废物处置、粉尘治理和运输路面扬尘整治工作,矿区主要运输干道实现全硬化;进一步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创建。二是强化动态监测。推进矿产资源动态监测,实现动态监测全覆盖。落实安全管理要求,督促矿产资源企业做好安全、水保等工作。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重点矿区、生产区域及重要区域视频监控系统。三是有序减少矿山企业数。严格控制开采矿山数和开采量,采矿权总数控制在29家以内,建筑石矿总量控制在260万吨/年不突破。四是积极做好关闭矿山生态治理。
(五)不断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我县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设环境灾害应急监测系统,建立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方法和优先污染物的处置技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供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剂量、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等重要信息,建设应急物资库。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落实,对有关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演习,检验反应速度,提高反应质量。加强应急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六)加强全民水资源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结合3.22世界水日、3.25安吉生态日、6.5环境日、6.30浙江省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系列宣传教育,制作保护水源地专题记录片,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网络上有关环境污染的反映必须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迅速查明情况,及时认真严肃地查处环境污染案件,并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