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报告一下那天说的612发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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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该公司财务经过几天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主管税务机关同意该公司诉求:在收到建筑服务预付款时,预缴增值税,当月预收当月预缴;10月份开具“612预收工程款”普通发票,不预收增值税。
诸位朋友可能有点儿不明白,为什么还要更正申报表呢?不征税发票开票金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是不采集的啊。
原来是这样子的,该纳税人10月份开具了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在11月申报期申报纳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他们将这部分金额填在了未开具发票的免税销售额栏目。这次去更正,就是把这部分金额删去。
这样子,通常情况下,企业在预收款阶段,是缺少该工程的进项税额的。而我们知道,建筑服务行业,又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用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这样子,就有可能会造成前期多缴增值税,后期又有留抵。不过,对于持续经营的建筑企业来说,这应该还不算太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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