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央企决策失误多仍源于“一言堂”
审计署近日发布了对中石化、中海油、东航等10家央企201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介绍抽查的284项重大经济决策中,有51项存在违规决策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等126.82亿元。同时还发现47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295.02亿元,其中16起涉及金额均超过亿元。
客观地讲,随着央企市场化意识的不断增强,民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决策失误的问题也在得到逐步缓解,失误现象越来越少。特别是一些管理规范的央企和股价制公司,出现决策失误的现象更少。
尽管如此,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央企在决策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言堂”、“家长制”等方面的现象,民主程序不够,可行性研究也不够,更多情况下,是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同时,在决策过程中,还存在行政干预、长官意志等方面的现象。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帮有关系的地方、家乡等拉项目、拉投资,或者争取资金支持等,干预央企的决策,增大央企决策的失误风险。而每当出现这样的现象,央企也没法推卸责任,只能自咽苦果。
也许有人会说,央企是企业,怎么能够听从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安排”呢?为什么实行市场经济这么长时间了,在央企仍然存在严重的“一言堂”、“家长制”现象呢?难道决策失误的问题在央企就成为绝症了吗?显然,问题已经不在央企层面,而在政府对待国有企业的态度,是否承认央企是市场主体,是否愿意让央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众所周知,按照目前央企的管理体制,虽然在政府层面也承认央企是企业、是市场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将央企当成行政机关在管理,从央企高管的任免到薪酬的考核,从企业战略规划到内部决策,甚至在企业内部用人方面,都受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严格控制和限制,都被死死地绑住手脚。尤其是经营者选择,完全是执行的行政机关的任免办法。所谓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都必须按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意志办事。自然,在决策方面,就不可能不受到行政因素的影响,不可能不受制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也正因为从董事长到总经理及其他高管,都是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任免。因此,在履行职责和管理、决策过程中,就更多的是对上级负责、对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负责,而不是对企业与员工负责,不是对股东负责,就不会在决策过程中服从科学、服从市场,而是服从上级机关和领导。于是,在企业内部,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言堂”、“家长制”现象,就不可能有民主氛围。可以这样说,凡是决策失误比较严重的央企,大多是民主氛围比较差的,“一言堂”、“家长制”现象比较严重的。相反,决策失误少的央企,则是市场化意识浓、民主氛围好的。这就是决策失误存在差别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本原因。前些年出现的光伏、决策失误现象,大多就是这样的结果。而钢铁、煤炭等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与央企在决策方面的科学性、民主性不够也有着密切关系。
也正因为如此,要想减少央企的决策失误现象,避免因决策失误给国家、给企业、给员工带来损失,就必须加大改革力度。用改革的方法,解决政企、政资不分的问题,解决好央企的市场化主体身份问题,解决好企业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建立问题,解决好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问题。因为,如果决策失误完全是由市场造成的,是由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造成的,还能够理解。如果是完全是由主观意志造成的,就必须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当然,追究决策失误的责任,也要实事求是,特别是那些受到政府行政干预过多造成的决策失误,决不能把责任全推到企业身上。如果这样,也会影响企业的积极性的,影响企业经营者的改革和创新意识的。对完全由主观意志造成的决策失误,必须追究。对客观原因造成的决策失误,则需要区别对待。
眼下,国企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其中,董事会负责制也是“十项试点”的一项内容。而要真正让企业董事会发挥作用,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十分关键。只要政府不放手,企业仍被政府用一根绳子牵着,董事会就不可能成为企业的决策机构,就会受到行政机关的干预,就无法适应市场需要。这一点,必须在国企改革中得到解决。也只有解决好了这方面的问题,央企的决策失误才会越来越少。至于加强监管、加大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等,也必须有改革做前提,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做支撑。否则,难度很大、困难很多、效果很差。只有改革,才是净化央企决策土壤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