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中国古代史新教材观点
主题一 中华文明起源的新教材新观点
(一)中华文明起源的特点
1.多元一体的格局
(1)新石器时代:格局初步奠定。其文化遗存从“满天星斗”走向“中原核心”。
(2)战国时期: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格局正式形成。
(3)从秦代开始,多元一体的文明格局发展为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并进一步巩固。
2.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超过200万年的文化根系(旧石器文明遗存);上万年的文明起步(新石器文明遗存);五千年古国(中华文明的形成);两千年的中华统一实体(秦代以来的大一统局面)。
3.兼容并蓄、相互交融
不仅各主要史前文化区之间彼此吸收各自长处,交流日益深入,而且中华文明在形成过程中还吸收周边地区先进文化因素,造就了中华文化的丰富与长久生命力。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夏认同
1.从春秋到战国,民族关系出现了重要变化。
2.春秋时期,中原各国因社会发展比相邻的戎狄蛮夷先进,自称为“华夏”。在频繁往来和密切联系中,这些民族也产生了华夏认同观念。
3.进入战国之后,戎狄蛮夷逐渐融入华夏族。
主题二 中国古代法治礼教的新教材新观点
(一)中国古代德治与法治之争
1.法治和德治的出现
(1)法治的出现:夏商周可能已经使用法律治理国家,据记载,夏朝就制定了《禹刑》。
(2)西周的礼制:西周制定了周礼,提出了“敬天保民”的思想,初步形成了德治和法治并存的局面。
2.德治与法治之争
(1)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纷争,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儒家和法家分别提出了各自的治国之策。
(2)法家盛行
①主张: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奖励耕战。韩非子认为君主不要谈礼义,主张君主专制。
②地位:这些思想适应了诸侯国君富国强兵的现实要求,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被诸侯国君采纳,秦国极力推崇法家治国之策而统一全国。
③问题:单纯依靠法令治国,忽视社会教化,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秦朝的速亡就是例证。
(3)儒家独尊
①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并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春秋战国时期,不被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君主重视。
②汉代儒学的独尊地位:董仲舒对儒学进行了改造,将儒家重视德治的思想与法家重视法治的思想融合,适应了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的统治需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获得独尊地位。
③评价:德治与法治之争以两种治国思想的融合结束,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政治、法律、思想、文化。
(二)中国古代法律及法律儒家化的趋势
1.背景: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法律解释,以经注律。
2.内容
(1)汉代:援儒入法,以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2)魏晋:律令儒家化,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3)唐代:《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4)宋代:沿用唐朝法律体系。
(5)元代:对唐宋法律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6)明代: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礼法立教,出礼入刑),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采用“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7)清代: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3.影响:进一步巩固了儒学统治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强化了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成为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
主题三 中国古代基层治理的新教材新观点
(一)户籍制度演变
1.战国时期: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无论男女,都在政府的簿籍上有登记。
2.秦朝: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
3.汉朝
(1)管理者: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2)措施:户籍上要登记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状貌等内容;政府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4.隋朝:制定“输籍法”,重新核定户籍。
5.唐朝:户籍三年一造;“刮户”,即政府通过人口核查将逃避登记的人口搜查出来。
6.宋朝:户籍分主户与客户。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
7.元朝:户口类型复杂,按职业划分;一旦定籍,就得“各安生理”,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8.明朝:继承了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明朝户籍册称“黄册”。
9.清朝:户籍名存实亡。原因:政府赋役倾向于向土地摊派,户籍管理相对松弛;到康熙年间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后,户籍永停编审。
(二)历代基层组织形态与基层社会治理
1.基层组织形式
(1)机构: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县下设乡和里。
(2)官吏职责: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负责传递政令和维护治安。
(3)基层官吏产生方式:乡官、里正、亭长都由本地有产业、有德行的人担任。
(4)发展
①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②明朝: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长、里长。
2.基层监督机制
(1)秦汉时期:什伍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2)唐朝: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3)北宋:实施保甲制。
(4)明朝:推行十家牌法,要求十家总编为一牌,开列各户姓名,由十家轮流收掌,每日沿门按牌察看动静,发现有面生可疑之人,就向官府举报。
(5)清初:实行里甲制,后改推行编制严密的保甲制。
①内容:从城市到乡村,以十户为牌,设牌长;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每户给印牌一张,写明本户丁口、从业状况,户内外有人外出或有客来访都要注明;保长、甲长、牌长每天傍晚稽查各户有无异样。
②结果: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