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处且饶人
得饶人处且饶人
文/ 高英
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年底,想起2011年岁末经历的事来,不免感慨一番。
那时,我向单位递交了辞呈,批准后,要把自己的档案转出去。我们这些在民办高校工作的人的档案,都在单位所属区域的人才市场放着。取档案的时候,竟然格外艰难。
原因很简单,且令人啼笑皆非。我们单位一直没为员工交档案费,人才市场为了索要档案管理费,就想了个办法,即我们单位的人来取档案一律不给,即使你个人掏钱缴清也不行,因为他们针对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而非个人。
既然单位本就没给员工缴纳规定的档案管理费,显然,作为主动辞职的人,单位就更不会为我一个人交档案管理费。谁也不愿与原单位再纠缠不清,为了走得痛快,我宁愿自己掏钱缴清档案费。
然而怎么交涉对方都不同意,说这是规定。
无奈中,有同事提醒我打12345投诉,只好试一试。12345工作人员先作调解,也是建议可以让我个人掏腰包补清所欠档案费用,得知行不通时便给人才市场下了公函。市政府一干预,立马见效。人才市场方面不仅同意我个人补清档案管理费用后就把我的档案放行,而且工作人员见了我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前倨后恭。
之后12345来电询问解决没有,我回复已经顺利解决,非常满意,以为这件事就此了结。
春节前,一日忽然接到那家人才市场所在区域的区领导打来的电话,令我颇感意外,对方的一番话更让我感到诧异。原来这位领导打电话的意思是让我检举曾经对我服务态度极差的工作人员,年底作为坏典型抓一抓。我说当时确实不知工作人员姓甚名谁。对方一再强调不会泄露是我举报的,无须顾虑,且只要告诉他接待我的工作人员在岗时属于什么时间,是男是女,估摸多大年龄,他也能依据这些线索把人给找出来。
见对方很坚决的样子,我就跟这位领导讲了一番道理:取档案一事属于工作范围内的东西,不牵扯个人恩怨,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我既不想报复工作人员也不是怕检举后他们报复我。当然,作为一个刚辞职的人,我深知没有工作的滋味,也不想因我的事情致使别人受处分,过不好年。
对方便连声保证不处分他们。我则继续跟这位领导讲道理。
我说就我经历的事情来看,感觉到工作人员的态度跟日常管理大有关系,不客气地讲就是单位缺乏严格的管理。如何接待存取档案的个人,如何根据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实行赏罚,似乎并没规定,有的话也没当真。要不,工作人员也不敢那么有恃无恐,言行傲慢。如果日常规定好接到投诉,会有怎样的处罚,或扣工资或开除,工作人员怎么敢这样呢?既然没规定,错不在工作人员,而在于管理。所以,与其抓坏典型杀鸡给猴看,不如完善管理制度让工作人员做到各尽其职。
对方听完爽朗大笑,说好吧,就不追究是谁了,随时欢迎您来我区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意见。我也赞这位领导工作认真。
就这样,那两位接待过我的工作人员,不知不觉中躲了一劫。尽管当时他们对我态度恶劣,但我并不视为个人恩怨。道理如上所说,何况得饶人处且饶人。
没想到,年后不久,我父亲遭遇误诊突然辞世。我曾经满腔愤怒,心怀怨恨,杀人的心都有,若非幼女在身边,就想跟那不负责任的护士和医生去拼命。父亲与我感情很深,且一生为人着想,心慈手软,却遭此大难。在这种打击下,仇恨的痛苦或许会毁了一个人。
经过两三年的学习提升和对人生的反思,我终于重新振作。现在创伤愈合,但一碰就流血,不愿去触及。如今想到那既不敬业又业务不精的医护人员,我觉得他们与我冤死的父亲一样可怜。何况他们已经失去了灵魂,远不如我仁慈的父亲。后来曾在该医院走廊听说,进这个医院要交许多钱;然后,在城市生活的压力重重,许多方面也要用钱解决。医护人员脑子里只想挣钱,何来责任感?他们的失职,显然与医院管理有关,与拜金的社会风气有关。
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金钱异化人,可见一斑。这类医护人员活着,也如行尸走肉,不再害人就已善莫大焉。
经历了痛苦,我还是选择了积极向善。仇恨社会太抽象,不如在现实中踏实做人更有真实感。毕竟我遇到的人中,还是好人多。
现在想来,当初我口中留情,没让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受处分是对的。他们只是在管理不严的情况下,不够敬业,最多让人郁闷,还不致命。
在情、理、法合理的范围内,分清工作问题和个人恩怨,得饶人处且饶人,也未尝不可。如今取消了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费,我经历的这个故事也成了某种历史回忆。
高英写于2015年2月13日,2019年1月31日略作修改。
作者简介
高英:70后原创作者,山东大学文学硕士;
新浪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美篇签约作者。
高英微信号:zj0513gysanniu
真实做人,真诚写作,是我始终坚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