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刺马案”,连慈禧都认为此案“岂不甚怪?”
“刺马案”是指在1870年49岁的两江总督马新贻在返家途中遭刺客张汶详刺伤,隔日不治身亡。
“刺马案”爆发,举国震惊,关于马新贻被刺原因众说纷纭,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成为大清建国以来第一起最高级别官员被刺事件,连慈禧太后都认为此案“岂不甚怪?”
马新贻,字谷山,号燕门,山东曹州(今菏泽)人。二十七岁中进士,咸丰三年(1853),任合肥知县时随钦差大臣袁甲三平太平军,因功擢庐州知府。同治三年(1864),升浙江巡抚。同治七年(1868),任闽浙总督,不久,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马新贻官声极佳,业绩突出,颇受民众爱戴。
当日十时许,马新贻检阅完毕回衙途中,有人拦轿告状,马新贻接纸阅览,不料,突然冲出一名男子,手持匕首,刺入马新贻右肋。刺毕,男子竟不逃走,高声报名“张汶祥”,大笑而就缚。细节版本有异,但整体差不多。
围绕着“刺马案”,先后衍生出许多版本,其中有桃色、复仇、背叛等。民间以京剧方式流传该案“内情”,指曹二虎、马新贻和张汶详在乱军中义结金兰,曹二虎还带著手下向马新贻投诚,马新贻因此官拜两江总督。但马新贻和曹二虎的妻子有私情,马新贻为此暗杀结义兄弟,张汶详知悉后决心杀死马新贻为义兄报仇。这一版本在民间颇为盛传。
事实的真相到底如何呢?
遗折,是重要大臣辞世前呈递给皇帝的最后一份文书,通常是大臣弥留之际在病榻口述,再由家人交给大臣转呈。
在马新贻的遗折中,他描述遭行刺的过程时指“行至门口,突有不识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脇肋之下,深至数吋,受伤极重。”
按照马新贻的遗折所述,当时行刺大致过程是有人跑出来喊冤,张汶详趁著当时马新贻没有随从的时候,趁机对他行凶。
凶手张汶详的口供说:“行凶原因是因他的妻子被掳,但是马新贻却压下案件,加上经营的当铺被马新贻抄了,因私人恩怨才会埋伏后伺机下手。
可见,马新贻与张汶详事实上是相互不认识的。
“刺马案”后,同治和慈禧发布四道谕旨,要求赶紧严讯,务得确情,尽法惩办。朝廷派漕运总督张之万赴江宁会审, 但他采取“拖”的战术;派刑部尚书郑敦谨审理,他草草结案后发誓不再为官。审理结案的结论跟人们的期待大相径庭,既没有找到主使者, 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曲折案情。张汶祥刺杀马新贻, 动机很平常, 无非是那么点私人恩怨。
原来张汶祥曾为太平军后通海盗, 因马新贻剿海盗, 杀戮同伙甚多, 没了落脚之处, 老婆又被人拐走, 拦驾告状, 马又不理。开赌场又被马新贻禁止, 于是走投无路, 遂起念杀马新贻。
“刺马案”迄今仍是悬案,有史家指出,马新贻遭刺恐怕是政敌所为,一个是曾国藩,一个是丁日昌。
太平天国灭亡后,时人均疑心曾国藩兄弟吞没了洪秀全的巨财,且又有人说曾氏蓄意谋反。当时慈禧太后任马新贻为两江总督,希望他暗查湘军曾掠夺多少太平军的财宝,也是给如日中天的湘军势力掺沙子。故而,传言曾国藩指使下属杀人灭口。
丁日昌任升江苏巡抚时,太湖水师哨勇徐有得、刘步标在苏州妓院与都司丁炳、范贵发生冲突,苏州亲兵营薛荫榜将双方杖责,徐有得伤亡。丁炳、范贵是丁日昌族人,丁遂奏请将丁炳、薛荫榜革职。因侄子丁继祖和儿子丁惠衡都卷入案中,亦奏请革职。经马新贻审讯,薛荫榜、丁惠衡、丁继祖以及丁炳都被革职。丁日昌心生怨恨于是买凶杀人。
不过,自马新贻被刺后, 有一个现象就是两江总督的官位就一直掌握在湘系的手中, 其他人不敢问津。
据传,马新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喘息中不停的说:“为什么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要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