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人物谈 | 刘伶醉酒的历史与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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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刘伶醉酒的历史与美学价值

按照沈约、颜延之、苏轼提出的认识思路,继续深入发掘刘伶醉酒的文化内涵,我们发现这里原来还有一片极为广阔的空间。

在魏晋时期,饮酒和醉酒现象既不是刘伶的个人行为,也不是“竹林七贤”的小团体行为,而是魏晋时期士人群体的时代行为。这个行为不仅覆盖了整个魏晋士林,而且按照苏轼提出的思路往前追溯,可以发现从中国饮酒文化的历史来看,从殷周时期形成的中国饮酒文化精神,到魏晋名士的饮酒之风,其间的文化内涵在四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饮酒活动从殷周时期的宗教神灵崇拜,发展演变为魏晋名士对于个体逍遥境界的体验追求;二是饮酒活动从殷周时期礼制的附庸,转变成为魏晋名士叛逆礼教的手段媒介;三是饮酒活动从殷周时期的养生手段,转变成为魏晋名士及时行乐的重要形式;四是饮酒活动从殷周时期的吉凶之兆,转变成为魏晋名士的逃避现实的工具(参见宁稼雨《从<世说新语>看魏晋名士饮酒文化的内涵嬗变》,《文史哲》2018年第二期)。以上这四个方面中,沈约、颜延之和苏轼主要涉及到第四点政治与逃避现实方面(而且尚未展开深入),其他三个方面则几乎未能涉及。这四个方面各有其代表性人物,其中背叛礼教和逃避政治现实以阮籍和刘伶为代表,及时行乐以张翰为代表,而对于个体逍遥境界的追求则以独以刘伶为代表。刘伶醉酒不仅是一种个体的“异操”行为方式,而且以其明确的理论表述,证明他已经把殷周时期饮酒活动的宗教神灵崇拜,自觉逆转为士人对于个体自由与逍遥精神境界的追求。

从早期的文献记载来看,酒的出现几乎和中华文明同步。但早期先民造酒的首要目的是为了祭祀鬼神和祖先。从殷墟出土的众多酒器来看,殷人以好饮酒著称。殷人饮酒的主要目的是祭祀。今文《尚书》中的《酒诰》一篇,是中国古代最早专门阐述酒的政治文化意义的文章。在这篇诰文中,鉴于殷王朝纵酒亡国的事实,周公以周成王名义发布命令,严禁违章饮酒。他的基本思路是,上帝造出酒来,并不是给人享用,而是为了祭祀鬼神和祖先。但殷纣王等人忘记了这一点,荒淫纵酒,所以导致国家的灭亡。既然如此,为了避免重蹈殷朝覆辙,保持国家昌盛,就要严格禁止“群饮”、“崇饮”,违者处死。这一点,从青铜时代那些造型庄重而恐怖的酒具功用上,便可以得到证实。故而《春秋元命苞》上说:“酒旗主上,尊所以侑神也。”

饮酒的这一宗教祭祀目的在先秦典籍中可以得到具体的描述。其中尤以《诗经》中的《雅》《颂》为多。《诗经·大雅·既醉》一篇就是描写周成王在祭祀宗庙时遍饮群臣,使之皆入醉乡,以使其具有君子之风,并能将此风延续后代。

到了东汉后期,随着封建政权的分崩离析,那种统治者借饮酒所维护的政治统治已经渐趋瓦解。饮酒的社会性功用的根基已经彻底动摇。与此同时,士族的力量的不断强大,使得他们的个体意识也不断增强。他们把不仅把饮酒作为其贵族生活的组成部分,而且还努力从中去寻找更高层次的从属于个体的精神追求。这一精神追求的理性源泉来自他们玄学思想中对《庄子》“逍遥”境界的理解。

从“竹林七贤”开始,士族文人就努力去体会和追步庄子所倡导的不倚赖外界的条件而独自自由驰骋的无限境界。阮籍《大人先生传》集中体现了这样的精神追求。但阮籍的表述还只是在文字层面,刘伶则结合自己的醉酒体验,把醉酒之后那种微醺感受从理论层面解读为气吞宇宙、气壮山河的个体逍遥境界,从而彻底颠覆了殷周人饮酒活动的“敬神”内涵。这个理论表述就是他名闻天下的《酒德颂》: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朝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暮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攮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锋起。先生于是方捧罂承槽,衔杯漱醪。奋髯箕踞,枕麴借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豁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之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文选》卷四十七)

刘伶不仅惬意于这种自由的境界,而且还找到了达到这一境界的具体途径。如果说他所说的“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是其人生理想境界,而且这种境界与阮籍的自由境界不谋而合,如出一辙的话,那么接下来“行则操卮执瓢,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便是进入这种逍遥境界的具体媒体。文章后半部分更是具体描述了这位大人先生是如何以狂饮烂醉的方式进入了那远离尘世的逍遥境界。这样,逍遥境界也就不再是绝对虚无缥缈理性抽象王国,而是即刻可就的眼前之物;同样,酒醉后的飘忽状态也就不再是酒精副作用的呈现,而是自己进入自由和逍遥境界的外化表现:

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世说新语·任诞》)
这个千年传颂的刘伶醉酒故事,大概知名度最高,但人们似乎并没有从正面去理解刘伶的醉酒裸坦行为,而是将其视为一位酒后无行酒鬼的形象写照。现在到了给文中刘伶翻案正名的时候了。如果能够理解把握《酒德颂》中对于大人先生那种“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的宏阔胸怀和高远境界描写,那么也就不难把这里刘伶的醉酒裸坦行为理解成为这种宏阔胸怀和高远境界的具体实践。因而这个惊骇世俗行为也不再是荒唐之举,而是世俗凡人需要仰视和敬重的文化巨人。因为除了刘伶,中国人没有第二个人把醉酒的状态从理论到实践都上升到人生美学的高度来理解,来实践。

刘伶此举不但用行为验证和支持了自己的理论主张,而且还用教科书般的行为方式,告诉世人,什么叫做把饮酒的宗教神灵崇拜变而为个体的自由逍遥境界: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世说新语·任诞》)
这也是历史上人们把刘伶视为酒后无行荒唐之举的经典案例。当我们变换角度,从饮酒文化的历史变迁来审视这个故事时,就会惊讶地发现:刘伶欺骗妻子,假装用祭祀方式向神灵起誓来戒酒的方式,正是殷周时代饮酒文化的核心庄严形式。如此经典庄严的敬神仪式,遭到刘伶如此亵渎和糟蹋,再结合他对醉酒之后无限逍遥境界的表述和实践,这个故事所蕴含的庄严而深刻的士人文化内涵,也就不难理解了。

作为一群精神贵族,魏晋文人当然不会满足于仅从纯粹感官愉快的角度,去理解醉酒的幸福所在。他们更希望从哲学与审美的高度,从人与自然的契合中,来理解这幸福的体验。    审美的人生现,使他们把自己视为一件艺术品,置于宇宙的空间。他们衷心地希望,自己能成为宇宙这幅艺术巨制中的有机部分,能与字宙对话,与宇宙同在。从自然中走来的人,企盼能够再回到自然中去,进入一种身与物化,物我两冥的境界。而酒,恰好能把人们带入这种境界。在此动力的驱使下,他们往往本能地将饮酒与进入那种离开社会束缚的自然真诚境界紧密地联系起来。王蕴所谓“酒,正使人人自远”,就是主动拉开与社会他人的距离,渐进自然之境。王荟说:“酒,正自引人著胜地。”说的也是以饮酒为媒介进入这种境界。王忱曾叹言:“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 (均见《世说新语·任诞》) “形神不复相亲”,就是因为缺少酒的媒介而出现的个体与自然逍遥境界的脱节。这样的酒中之趣与殷周时期相比,的确是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庄子曾说:“夫醉者之坠车,虽疾不死。骨节与人同而犯害与人异,其神全也。乘亦不知也,坠亦不知也,死生惊惧不入乎其胸中,是故遌物而不慑。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见《庄子·达生》)神全则是形神相亲,当酒象酵母一样,把人发酵到神全之境,人就会超然生死,忘乎所以。这正是刘伶《酒德颂》所描绘的与造化同体的近乎游仙的境界。庄子的至人无待的逍遥境界,物我两冥的美妙状态,魏晋玄学的以无为本,在醉意中实现对人生和自我的审美,以及乐论中超乎人世的“应变顺和”和文艺学中“芙蓉出水”的境界,在这里都可以找到最明快的解释和最酣畅的表现。

(全文完)

(本文节选于《魏晋人物谈:刘伶:被误解和低估的一代酒神》,《文史知识》202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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