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人为何多“晚婚”?科举考试耽误终身大事

对于古代婚姻的认识,我们多以为古人年记轻轻就选择建立家庭,其实不然。宋代由于科举制度,使男女婚嫁年龄普遍晚于其他朝代。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宋人成婚年龄虽然偏大,但多数仍于适婚年龄范围内结婚,与现代人多已过适婚年龄的晚婚不太一样。

宋人究竟几岁成婚,要先从《周礼》与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说起。由于《周礼.地官.媒氏》载:“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其所载之结婚年龄显然不仅偏大,还不符合古代的实际状况。孔子对此的解释为:“夫礼言其极,亦不为过,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昏矣”,认为《周礼》的男子30岁、女子要20岁才能嫁娶只是婚嫁年龄的上限,而非强制要求。孔子建议男子行过冠礼(成年)、女子只要满15岁,就是适合成婚的年纪。

孔子的这番解释,影响到后世。汉代普遍男女早婚,男性的初婚年龄在14至20岁,女性则是13岁至16岁。唐代则规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且唐人对男女生理构造的理解为:“女子十四有为人母之道,四十九绝生育之理;男子十六有为父之道,六十四绝阳化之理”,因此男女皆早早成家,才利于繁衍后代。

不过这样的情形到宋代有了改变。北宋知名史家司马光(1019-1086年)在其著作《书仪.婚仪》,讨论男女的适婚年龄:

古礼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然则古人之娶,未必皆三十也。……今令文,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盖以世俗早婚之弊不可猝革,又或孤弱,无人可依,故顺人情立此制,使不丽于刑耳。若欲参古今之道,酌礼令之中,顺天地之理,合人情之宜,则若此之说当矣。—— 司马光,《书仪.婚仪》

司马光同意孔子对于《周礼》里男女婚嫁年龄的解释,但他认为宋代规定男15岁、女13岁即可结婚会产生问题,应参酌古今礼制,将婚龄下限提高。司马光对于婚嫁年龄的观点,为朱熹(1130-1200年)承袭,在《家礼》中,朱熹把男女的适婚年龄分别定为16到30岁与14岁至20岁之间。

知识份子带头提倡将初婚时间延后,有多大的效果呢?学者统计宋代墓志,发现宋代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为18岁,比唐代女性多了3岁,且宋代还有25%的女性超过21岁才结婚。而宋代男性的平均婚龄为24岁,比唐代多了2岁,初婚年龄最大为36岁。

北宋社会延迟结婚的风气始于宋真宗朝(997-1022年),兴盛于宋徽宗在位期间(1100-1126年),到南宋时社会已普遍。为何宋人平均婚龄都那么大呢?这要从两个社会风气说起,一是当时道教与理学思想大兴,男女之防渐趋严格,民间不再像唐代时开放;第二个原因则是科举考试。

科举之风盛行,影响宋代妇女的择偶标准,她们格外看重拥有科举功名,有进士及第者为佳,如以太子少师致仕的冯京(1021-1094年),在及第后“张侍中(张尧佐,为宋仁宗温成皇后张氏之伯父)耆,依外戚,欲妻以女,使吏卒拥至其家,顷中人以酒肴至,且示以奁且甚厚。冯固辞曰:‘老母已许王氏矣’ ”。连中三元登科的冯京,马上成为当红炸子鸡,人人都想收他做女婿。最后冯京以母亲早已帮他相中王氏为由,婉拒成为皇亲国戚的机会,最后冯京成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富弼(1004-1083年)的乘龙快婿。

人人都想当“官太太”,但能成功考上科举的男性实在非常稀少,于是宋代出现一种“榜下捉婿”的怪现象。在科举发榜之日,各地富绅们便争相挑选登第士子做女婿,称之为“捉婿”。记载北宋末年广州藩坊之事的《萍州可谈》载:“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厚捉钱以铒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绑铜钱的绳子,为古代记量单位)”,不惜花大钱也要嫁个状元郎。

让女儿当上官夫人,还能增进家族利益与社会地位,因此宋人甘愿花上大笔钱财,只为求一个进士及第的女婿。但是这些想要考取进士的学子们,为专心念书,多有“不及第,不成家”的念头,导致宋代士人的初婚年龄都偏大。加上因社会商业繁荣、经济发达,而有“财婚”风俗。宋代男女婚嫁上多以聘财(如今之聘金、彩礼)、妆奁(嫁妆)之多寡作为择偶条件。宋代书法家蔡襄(1012-1067年)在担任福州(今福建省福州市)知州时,曾撰文批评当时结婚“唯财是取”的现象:“取妇如何?欲以传嗣,岂为财也?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赀财”,许多民众因为没钱下不起聘礼、准备不了嫁妆,而延后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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