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赴江西赣州调研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要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深入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价值和定位,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公益诉讼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找准着力点、发力点,通过办案积极推动依法行政,推进社会治理,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准确把握形势,谋划更实举措。经历了“试点”“动员部署全面实施”“高歌猛进”“规范”“拓展”等阶段,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社会各界认同度快速提升。目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已进入向纵深发展、追求更高质效转型的新阶段。要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认真研究国有土地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办案新思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效果,办理好法律修订后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重点案件,积极稳妥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省级检察院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以上率下巩固办案成效。
三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培育特色亮点。江西生态资源、红色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要结合地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加大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江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色品牌。赣州市检察机关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口援助地区及公益诉讼基层院联系点,要充分发挥好地域优势、政策优势、资源优势,注重安全生产、红色资源以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典型案件的办理,推广总结“检察建议+调查报告”等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加强百年党史与红色资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结合的理论研究,从更高层次、更深层面保护红色资源,延续红色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争创新时代赣州公益诉讼检察新业绩。
监制:欧阳晶
文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图片: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聂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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