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华:侥幸≠永远是侥幸|故事
文/常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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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波是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入职五年,按理说,法律法规略略通晓,最起码,较普通员工有高度。
人前,大道理一套一套,如何如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帽,双手操作,持证上岗……讲的眉飞色舞,口沫横飞。
小波也是“老司机”,拥有七年小车驾龄,只是路上跑的不多。公司专职司机忙不过来,他就顶上,短路跑跑,倒也相安无事。公司放假,若有接送客人事务,行政总监电话一个,小波随叫随到,他乐意秀一把过过车瘾。每次也是平安出入。公司领导就睁一眼闭一眼,反过来,夸奖他勤劳。小波心想,人缘好就是好。
久而远之,小波成了兼职的驾驶员,只是不拿半分兼职工资。小波有些不悦,而又无法说出口,很是痛苦,人亦瘦了一圈。
元旦晚上,一老客户从深圳乘高铁到莆田动车站。白天公司放假,司机休息。总监犯难了。思来想去,依然安排小波帮忙。
小波左右为难:不去,上司不爽,去,习惯成自然,往后有个啥子事,还得想到我,可不能总是无偿劳动,何况,路跑担风险。
上司电话里听出小波的弦外之音,不捅穿;小波人实诚,开不了口。就这么搁着。
偏偏就是小波的心软,让事情发生另外变化。始料不及啊。
接上客人出动车站,行至体育场,小波见绿灯余下3秒,必定过不了,一脚踏车,停在等待区。实在料不到,后面一辆白色丰田亲上了,咔嚓一声,震得副驾上的客人大声惊叫。小波脑袋差点磕挡风玻璃上。关键时刻,安全带保了命,有惊无险。公司黑色广本右后边面目全非。
事情大了。相关人员一捋挨k到底。交警裁定,小波负事故三分责任。好事变坏事,心情沮丧到了极点。他一度滋生离职念头。幸亏公司老总看出端倪,责令行政总监与他分享“三分责任”。小波继续为人民服务。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追尾风波平息不出三个月,小波因私外出,无证驾驶套牌两轮摩托,撞到了交协警枪口,轰大油门继续前行几十米,还是没逃脱交协警的追堵拦截,低首认错。交警输入小波身份证号,对照《交通法》,准备实施扣24分,罚2000,拘留半月之处罚。小波神慌如惊弓之鸟,连连认错请求轻责。交警见其态度诚恳,处理完一切,办案交警拍拍小波肩膀,“好歹你也是管理员,怎么知法犯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不好吗?”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不好吗?冷静细思量,交警的话虽是套话,却不无道理。俗语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侥幸≠永远是侥幸,办理相关手续,光明磊落行事,腰板挺的才直。遵守交通法律,不仅是公民良好素质的体现,更是对个人对家庭负责任的重要保障。
从此,小波像是换了一个人,工作更投入更细致,热情更高涨更持久,天天像铆足了劲不停歇运转的发条。充分利用生产间隙,各种培训会和法律法规学习,纷纷展开,收效颇丰,公司连续多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被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标兵单位”称号。公司老总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直接给小波升了职加了薪。
只是,老总不明白,嘿,那小子哪来的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