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ch Rafaelsen 躁狂量表
倍克-拉范森躁狂量表共11项。
【项目和评定】标准BRMS中,各项目采用0~4分的5级评分法。各级的标准为:(0)无该项症状或与患者正常时的水平相仿;(1)症状轻微;(2)中度症状;(3)症状明显;(4)症状严重。 对每项症状,都规定有具体的工作用评分标准。
1.动作:(1)动作稍多,表情活跃;(2)动作多,姿势活跃;(3)动作极多,会谈时曾起立活动;(4)动个不停,虽予劝说仍坐不安宁。
2.言语:(1)话较多;(2)话多,几天自动停顿;(3)很难打断;(4)无法打断。
3.意念飘忽:(1)描述、修饰或解释的词句过多;(2)内容稍散漫或离题,有意联、音联或双关语;(3)思维散漫无序;(4)思维不连贯,内容无法理解。
4.言语/喧闹程度:(1)说话声音高;(2)大声说话,隔开一段距离仍能听到;(3)语音极高,夹带歌声或噪音;(4)呼喊或尖叫。
5.敌意/破坏行为:(1)稍急躁或易激惹,能控制;(2)明显急躁,易激惹或易怒;(3)有威胁性行为,但能被安抚;(4)狂暴,冲动和破坏行为。
6.情绪:(l)略高涨,乐观;(2)高涨,爱开玩笑,易笑;(3)明显高涨,洋洋自得;(4)极高涨,和环境不协调。
7.自我评价:(1)略高;(2)高,常自诩自夸;(3)有不合实际的夸大观念;(4)有难以纠正的夸大妄想。
8.接触:(1)稍有爱管闲事或指手划脚倾向;(2)爱管闲事,好争辩;(3)爱发号施令,指挥他人;(4)专横,与环境不协调。
9.睡眠:(1)睡眠时间减少25%;(2)睡眠时间减少50%;(3)睡眠时间减少75%;(4)整夜不眠。
10.性兴趣:(1)兴趣稍增强,有些轻浮言行;(2)性兴趣增强,有明显轻浮言行;(3)性兴趣显著增强,有严重调戏异性,或卖弄风情等言行;(4)整日专注于性活动。
11.工作:初次评分时:(1)工作质量略有下降;(2)工作质量明显下降,工作时间争吵;(3)无法继续工作,或在医院内尚能参加活动数小时;(4)日常活动不能自理,或不能参加病房活动。再次评定:(0)恢复正常工作,或可恢复正常工作;(l)工作质量差,或减轻工作;(2)工作质量明显低下,或在监护下工作;(3)住院或病休,每天活动数小时;(4)不能自理生活,或不能参加任何活动。
量表协作组曾作修改,增加以下两项:
X1,幻觉:(1)偶有或可疑;(2)肯定存在,每天≥3次;(3)经常出现;(4)行为受幻觉支配。
X2,妄想:(1)偶有或可疑(不包括夸大妄想,下同);(2)妄想肯定,可用情绪解释;(3)妄想肯定,难以用情绪解释;(4)出现幻觉的妄想。
【统计指标和结果分析】
1.主要统计指标为总分。0~5分为无明显躁狂症状;6~10分为有肯定躁狂症状,22分以上为严重躁狂症状。
2.总分反映疾病严重性,总分越高,病情越重,治病前后总分值的变化反映疗效的好坏,差值越大疗效越好。
Bech-Rafaelsen躁狂量表(BRMS)
圈出最适合病人情况的分数
无症状 轻微 中等 较重 严重
1.动作 0 1 2 3 4
2.言语 0 1 2 3 4
3.意念飘忽 0 1 2 3 4
4.语音/喧闹程序 0 1 2 3 4
5.敌意/破坏行为 0 1 2 3 4
6.情绪 0 1 2 3 4
7.自我批评 0 1 2 3 4
8.接触 0 1 2 3 4
9.睡眠 0 1 2 3 4
10.性兴趣 0 1 2 3 4
11.工作 0 1 2 3 4
X1幻觉 0 1 2 3 4
X2妄想 0 1 2 3 4
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