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小宝和“镇江肴肉”,《鹿鼎记》里最显功力的地方。
昨天有不少朋友谈论张一山的《鹿鼎记》,据说这部剧网上被喷成狗了,把《鹿鼎记》拍成《鹿鼎西游记》了,演得不像人,像猴。
我中午看了两集,看得出导演的创意,是想把韦小宝这个人物,拍成卡通风,人物那个小绿瓜皮帽一戴,满满的民国黑白漫画人物感。
落地到张一山的表演上,表现在“挤眉弄眼,手舞足蹈"的夸张,用力太猛了,显得不真实。场景布置也很搭浆,所有的布景装饰都像是从直播间扫来的清仓货,把金庸大师深厚的笔力,全部辜负了。
要知道,金庸写的《鹿鼎记》,是他写武侠小说的最后一部,也是功力最深湛的时候,细节描写无以伦比,比如写到韦小宝在皇宫里见到沐剑屏的那段,他竟然用“镇江肴肉”这道美味,去引诱小郡主。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韦小宝和镇江肴肉的故事:
01
不知道是吃过“镇江肴肉”,还是金庸博览群书,老爷子对这道美味似乎很有好感。在《鹿鼎记》的一段故事中,金庸几次提到了“镇江肴肉”,笔下借韦小宝的口很赞美。
这一段故事,发生在韦小宝拜了陈近南总舵主为师,后来又返回皇宫当桂公公。天地会青木堂的手下,把小郡主沐剑屏送到了他的卧室,他找了很多好吃的引她吃:
韦小宝将饭菜端到房中,将小郡主嘴上的毛巾解邢,坐在她对面,笑道:“你不吃,我可要吃了。嗯,这是酱爆牛肉,这是糟溜鱼片,这是蒜泥白切肉,还有镇江肴肉,清炒虾仁,这一碗口磨鸡脚汤,当真鲜美无比。鲜啊,鲜啊!”他舀汤来喝,故意嗒嗒有声,偷眼去看小郡主时,只见她泪水一滴滴的流下来,没半分馋意。
这一来韦小宝可有些兴意索然,悻悻的道:“原来第九流的小丫头只爱吃第九流的臭鱼,臭肉,臭鸭蛋,我这些好菜好点心,原是第一流上等人吃的。待会我叫人去拿些臭鱼,臭肉,臭鸭蛋,臭豆腐来给你吃。”
小郡主道:“我不吃臭鸭蛋,臭豆腐。”志小宝点头道:“嗯,原来你只吃臭鱼,臭肉。”小郡主道:“你就爱瞎说。我也不吃臭鱼臭肉。”
韦小宝吃了几筷子虾仁,吃了一块肴肉,大赞:“味道真好!”见小郡主始终无动于衷,便放下筷子心下盘算,如何能使她向自己讨吃。
从这段描写,把韦小宝的人物气质,塑造得栩栩如生。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从这些菜肴里,点出了韦小宝是扬州人的特点。
御膳房自然知道他已经成为康熙皇帝身边的红人,在未来太监里前途无可限量,就大拍他的马屁。知道他是扬州人,肯定偏好淮扬口味,于是送来的饭菜,全是扬州、镇江的口味。
比如说那道“清炒虾仁”,这道菜不是一味简单的炒虾仁,原料得是用葱姜汁喂养一夜的活虾,出锅虽只三五秒钟,但锅子颠几下、用开水还是凉水、薄芡还是浓芡、盖不盖锅盖、盖多长时间,都是很有说法的。可以说,御膳房的厨子,非常花心思。
其次,金庸大侠的历史功力深厚,研究细致入微,“镇江肴肉”确实是顺治、康熙年间成名于世的,《丹徒县志》记载:清朝初年,镇江就有了“京江水晶盐蹄”的地方特产。
特别是康熙年间,有本小说《金屋梦》里,还有一篇提到“金山寺外一酒家,供应八大盘”,这八大盘菜里,有“一盘炖的香薷和水晶猪蹄。”,给“水晶肴蹄”的渊源历史,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依据。
从清到民国之后,水晶猪蹄发展成为家喻户晓的“镇江肴肉”,并随着淮扬菜的盛行,在京城、扬州、上海等大城市名声大噪,成为名菜。南来北往的人,来到镇江都要一尝为快,并常以肴肉作为馈送亲友的礼物。
镇江肴肉精肉绯红,虽凉但酥嫩易化,食不塞牙;肥肉去脂,食之不腻;胶冻透明晶亮,柔韧不拗口,不肥不腻,康熙年间能进入清廷皇宫的御厨,也是合理的。
最后,在金庸的笔下,借韦小宝的口夸赞道“味道真好!”,写出了韦小宝满满的炫耀心理。
张一山版韦小宝,演得在妓院活像是个少爷,在皇宫更是个活宝,失去了人物的灵性。
韦小宝的妈妈韦春花,可能给韦小宝偷过肴肉吃。
02
镇江,在金庸笔下,还提过一次。
金庸写的《侠客行》,石破天为原是双胞胎的石中玉背黑锅,当上了江湖中一个大门派“长乐帮”的帮主,完成去“侠客岛”赴宴的任务。这个江湖大门派的长乐帮,总部竟然是在镇江。
长乐帮中的神医贝海石治疗好石破天后,石破天从丫鬟“侍剑”口中,得知当地名叫“镇江”,地当南北要冲,是长乐帮总舵的所在。
——“长乐帮”,下分内三堂、外五堂,统率各路帮众。帮中高手如云,声势实力非同小可。
其中有一段,在雪山派杀上长乐帮时,贝海石表示客气,对雪山派高手白万剑说:
“不知各位到镇江已有几日了?金山焦山去玩过了吗?改日让敝帮帮主作个小东,陪各位到市上酒家小酌一番,再瞧瞧我们镇江小地方的风景。”
谈笑间,已是刀光剑影。
初读这段的时候觉得平平无奇,但再读时候,发现金庸对镇江真的非常了解,镇江,自古以来就是交通要冲客商云集、餐饮发达,水好,盛产好酒,酿酒的历史有记载的可以追溯到三国时代。
镇江丹阳封缸酒素以“味轻花上露,色似洞中春”声名远扬,北魏孝文帝南征前与刘藻将军辞别,相约胜利会师时,以“曲阿之酒”款待百姓。另据《晋书》记载:“京口兵可用,酒可饮”。梁代《舆地志》中述:“镇江出酒,号曰‘京清’,黄者为‘百花’,黑者为‘墨露’。”近代的百花酒,还是地方上向朝廷进贡的贡酒。
这可能是“笔笔都有出处”的金庸,写到镇江就想让江湖豪侠们进酒肆痛饮一番的原因吧。
金庸对镇江美食的了解,源自于镇江一直以来,就是淮扬菜中重要的一枝:“江帮菜”。(历史上也称过“京帮菜”一说。)
地处江苏,晚清时代淮扬地域的菜系风味已具鲜明特色,加上南北交流和文人总结,提高了镇江菜的技艺水平和文化内涵。在徐珂所辑的《清稗类钞·饮食类》中,留下这样的记载:
“肴馔之有特色者,为京师、山东、四川、山西、广东、福建、江宁、苏州、镇江、扬州、淮安。”
由此可见,镇江的美味伴着淮扬菜的盛行,从清初到清末都有盛誉。
清末民初,为袁世凯称帝出了不少力的学者型政治家杨度,曾撰的《都门饮食琐记》一文,里面写道:
“淮扬菜种类甚多,因所代表之地域亦广,北自清江浦,南至扬镇……”
所以说,过去的作品都经过深厚扎实的笔力描写,不像现在太浮躁的编剧,拍得太随便,占观众的便宜。
一块肴肉,就可以读出名著的深厚。一个人物,就可以看出编导的用心。
剧照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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