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的爻位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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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爻,表示脚、足、脚趾头;
二爻,表示小腿;
三爻,表示大腿、胯;
四爻,表示腹部;
五爻,表示胸部;
六爻,表示头部。
如果表示一个单位的组织情况也可依次类推。比如一个学校组织情况则可以这样表示:
初爻,表示教师、学生;
二爻,表示班主任;
三爻,表示各部门主任,比如教务主任等;
四爻,表示副校长;
五爻,表示校长;
六爻,表示离退休的领导。
其它方方面面的内容可依次类推。知道了这个道理,在读易的时候,便可以明白爻辞中一些具体物象的来历。
例如山火贲卦䷕,初爻辞是:“贲其趾,舍车而徒。”趾象从何而来?是从初爻来的。
又如未济卦䷿,初爻辞是:“濡其尾,吝。”尾象从何而来?也是从初爻来的。再看其上九爻辞是:“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首象从何而来?是从上爻而来的。
占例:明治十九年,知友英国人式学博士某来告曰:余有一女,为法国公使馆书记官某氏之妻,今将分娩,适遭难产,命迫旦夕,原一筮而卜吉凶。筮得需䷄之夬䷪。(《高岛易断》)
爻辞曰:“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断曰:需者,待也,万事以待为义。今临难产,唯待其分娩之速也。爻辞曰需,是不能速产也。九五,尚可待,到上六无可复待矣。知此《易》理,以应其事变,当别求施治之策而已。以全卦象产妇之妊体,九三居阴门之位,阳爻变阴,即得安产之意。今筮得六四之阴,以阴柔而处于险,显见难产之象。且四爻位属腹部,有截开母腹之象。何者?爻辞“需于血”之血,非产血,乃鲜血也;“出自穴”之穴,非阴门,乃截开之穴。宜延外科,别施妙术,若夫侥幸九五之酒食,因循姑息,以延待分娩之期,恐至上爻“入于穴”之时,母子俱难保矣。爻象如此,宜速施应急之术,以图妊妇之安全也。
某氏闻此占断,大喜,速告医师,截开腹部而产,其子虽死,其母幸得生全。
云一按:腹部之象按爻位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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